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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五个强化”助推军队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6-29王明霞

政工学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政法军队法治

王明霞

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落地,练兵备战纵深推进,政法新体制规范运行,部队安全稳定持续向上向好发展。军队政法工作处于新的历史方位,面对职能任务拓展和新风险新挑战,必须着眼全面实施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人才强军,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五个强化”加快推进新时代军队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安全之盾、法治之剑功能作用,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法姓党,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一)深刻领会党管政法的内涵要义。军队政法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其实质是党运用法治手段领导和掌握军队的工作。军队政法机关必须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准则和最大优势,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落实到备战打仗各环节。必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牢牢掌握政法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坚决防范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旗帜鲜明批驳“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确保军队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完善优化党管政法的制度机制。政法姓党、党管政法需要构建科学先进、系统完备的制度机制来实现。在组织体系上,自上而下构建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通过体系化的党委政法委有效确保“枪杆子”“刀把子”牢牢掌握在习主席和中央军委手中。在制度体系上,紧前制定优化党管政法的基本法规,对理论学习、请示报告、决策执行、形势分析、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情况通报等各方面进行具体规范。在工作体系上,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决策、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能动性、创造性。

(三)认真把握党管政法的实践抓手。确保政法姓党、党管政法需要实实在在的目标指向和实践抓手。一是保证全体官兵忠诚可靠。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开展敌情教育、抓严抓实政治考核,切实掌握真实底数,从源头上防止政治上不纯洁的人潜藏蛰伏。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入手,坚决清除政治隐患,不断净化政法机关政治生态。三是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落实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确保政令军令畅通执行,坚持令出法随、兵进法行,严查违反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人和事。

二、强化政治安全,当好政治安全的守望者捍卫者

军队政法工作要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作为第一要事来抓,充分认清政治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既着力构筑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的铜墙铁壁,又努力铲除境内影响政治安全的土壤,切实当好政治安全的守望者、捍卫者。

(一)提升防范预警抵御政治渗透。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和平演变”的战略是长期的、一贯的,敌攻我守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抵御政治渗透是一场持久战、防御战。要密切关注敌对势力动向,准确掌握敌社情动向和官兵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安全领域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健全军地应急响应和维稳处突机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意识形态领域有关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决不让敌对势力通过制造思想混乱浑水摸鱼、乱中取胜的阴谋得逞,以法治刚性筑牢抵御政治渗透的坚固防线。

(二)提高斗争本领抵御政治破坏。有效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政治破坏活动,必须统筹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提升斗争本领,讲究斗争策略,扎紧扎牢安全防范的篱笆墙,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禁于未萌、止于未发。要严格落实形势分析制度、深入开展法纪警示教育、大力加强要害部位安全防护,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做到万分警觉、万全准备、万无一失。周密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有针对性地制订完善方案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和请示报告,搞好应急处置训练演练,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顶得上、控得住。

(三)坚持内控外御严防政治变节。面对敌人专业化体系化精准化进攻,军队政法部门要坚持惩防并举、内控外御,注重在“打、治、防”上持续用劲。“打”,就是主动出击,强势开展反间谍专项行动,形成严打大抓高压态势;“治”,就是深入研究网络信息条件下防间保密特点规律,深挖细查案件问题线索,严惩内部变质变节人员,全力拔钉子、斩触角、断眼线,防止被敌人“打进来、拉出去”;“防”,就是加强隐蔽斗争和“四反”教育,突出核心涉密人员政治考核,强化出国(境)人员防控,扎实抓好防线建设,筑牢抵御渗透策反坚固堡垒。

(四)常态惩贪肃腐纯净政治生态。军队政法机关作为监督链上重要一环,作为惩贪肃腐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进一步强化法律刚性,充分发挥刑事法律对职务犯罪的震慑作用,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做到司法反腐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真正让动摇强军根基、损毁钢铁长城的“老虎”“苍蝇”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三、强化为战保战,提升服务备战打仗整体质效

服务备战打仗是军队政法工作使命所系、价值所在。随着我军使命任务不断丰富拓展和军事斗争准备实质化推进,军队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摆正工作重心、拓展体制效能,做好维护指挥权威的法治利剑。坚持执法办案与练兵备战两个大局统筹推进、战区主战与军种主建两条链路深度融合,切实为备战打仗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隐蔽斗争工作策应军事斗争。我国地缘政治环境和周边安全形势复杂,敌特势力拉拢腐蚀、策反窃密活动猖獗,严防“打进来、拉出去”形势非常严峻。在与强敌对抗博弈中,必须强化以“暗战”策应“明战”的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与情报战、网络战、舆论战、心理战等相互配合的工作。各级政法机关必须时刻绷紧对敌斗争这根弦,加强情报侦搜,紧盯要害目标和网络安全,综合运用“打”“治”“防”手段,盯住有问题的人、不放心的部位和不放心的事,以高度政治警觉打好隐蔽斗争主动仗。

(二)运筹法理攻防支撑重大军事行动。随着我军军事力量走出去,军队政法工作要重点做好各战略方向斗争的法律准备,包括武力运用的合法性、作战方法和手段的选择、攻击目标的识别、战俘处理、战犯审判等。要通过宣示法理道义、开展警示震慑、组织法律反击、采取法律补救等措施,确保“师出有名、师出以律”,确保“斗法”与“斗力”有机配合,发挥好“以法慑战、以法保战、以法胜战”的作用。

(三)强化法治利剑维护保障作战利益。随着我军使命任务不断丰富拓展和军事斗争准备实质化推进,军队政法工作服务保障备战打仗、维护战时作战利益的职责任务日益凸显。一是从严惩治战时犯罪。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破坏军事设施、损毁武器装备、盗卖军用物资、扰乱战场秩序、战时违抗命令、临阵脱逃、作战消极等犯罪行为,最大限度维护作战利益。二是保证战时指挥权威。对日常战备和军事行动中执行命令不坚决、兵力部署不到位、赋予任务不落实等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加强战时涉军维权工作。对备战打仗中涉及的维权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协调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作出有效处置。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进一步凝聚积极参战为战、模范拥军支前的意志和力量。

四、强化厉行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军

军队政法机关肩扛正义、手握法槌,必须将“法治”二字融入到履职尽责的点点滴滴,体现于工作建设的方方面面。

(一)培树坚守法治精神。近年来军队政法系统查线办案任务成倍增加,各种诱惑考验或明或暗地客观存在。军队政法干部必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治定力不动摇,保持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在任何时候都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模范。

(二)强化依法行使权力。法治的精髓在于约束权力、保障权利,依法治军重在依法治权。军队政法机关要紧紧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深化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研究,探索建立廉洁执法司法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约束和责任追究。对执法司法中出现的问题,要下大气力集中整治,尤其要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对于执法办案过程中违反制度规定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部队面临的矛盾问题。目前整体来看,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不高,少数官兵法律意识淡薄,执行法规中标准尺度不一。军队政法工作在法治军队建设中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要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推动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实效性,让法治成为广大官兵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深化军事法治实践,推动形成人人守法、事事依法、时时用法、处处护法的生动局面,提高基层建设法治化水平。要纯净军事法治生态,深入纠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

五、强化能力提升,建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

军队政法队伍是军队维护政治安全、预防打击犯罪、保障官兵合法权益的专门力量,必须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法干部处在对敌斗争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政治上的看齐是最根本的看齐,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对于政法队伍来说,“养兵千日,用兵千日”,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立场坚定、挺身而出,决不能当“骑墙派”;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

(二)严格资格准入条件。完善军队政法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重点对法律资质、任职经历、专业培训等方面要求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政法队伍专业化标准。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完善选拔招录地方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和特招地方法律专业人才入伍、聘用社会成熟法律人才制度,制定军队政法人员选调办法,坚持以政治过硬为首要标准、以知法懂法为基本条件、以专业素质为刚性要求,严把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确保新进人员综合素质符合政法工作岗位需要。

(三)加强业务能力培养。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政法队伍能力水平还很不适应,面临着“本领恐慌”问题,必须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大自主培训力度,根据岗位特点和任务要求,针对存在短板弱项,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常态化抓好业务培训。要发挥院校培训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军地院校教育资源,探索走开集约化、开放式培训路子。要加大实践锻炼力度,针对性安排政法干部到作战部队代职锻炼,在参与军事斗争准备实践中历练过硬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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