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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辣椒产业“保险+ 期货”模式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探析

2022-06-18余海霞

农业科技与信息 2022年3期
关键词:期货保险公司贵州省

韩 雯,余海霞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2020 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决胜年,随着国家绝对贫困的消失,我国农村发展将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三农”工作的重心将转向推进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自2016 年来连续多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保险+期货”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保险+期货”模式是政策导向、形势所需。

贵州省政府响应国家政策,重视农村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农业保险的创新发展模式。2020 年4 月《贵州省2020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提到要大力推动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加快发展。辣椒产业是贵州省发展较为迅速的12 大特色农产业之一,2016—2019 年贵州省辣椒种植业面积从32.87 万hm2增加到了34.13 万hm2,增长了3.8%;产量从515 万t 增加到了680 万t,增长32%;产值从146 亿元增长到了228.8 亿元,增长56.7%。2019 年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强调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探索“保险+期货”“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等试点推广。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是运用期货和保险2 种金融工具转移椒农面临价格波动风险的新策略,有利于保障椒农的收益,促进辣椒产业的发展,故而探索发展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性意义。

“保险+期货”模式是一种新兴金融工具。近年来,众多学者对此展开了研究,李铭(2019)等分析“保险+期货”模式服务农业发展的经验与路径,认为在该模式下农户并不直接参与期货交易,保险公司提前锁定了价格风险,由期货公司通过复制期权的形式对冲交易,并发现“保险+ 期货”模式具有交易风险低、可操作性强、市场接受度高的特点,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李梅花、卯寅(2019)探索了在贵州省的农业“保险+ 期货”模式应用研究,分析得出“保险+期货”模式在贵州省发展存在接受程度不高、对冲成本较高、缺乏有效监督等制约因素[2]。王力(2019)等以新疆棉花“保险+ 期货”试点为例,梳理试点的背景和目标,对试点的成效进行了分析,认为该试点区域存在棉花价格保险的目标价格过高、棉农的保险意识淡薄、赔付机制不完善、缺乏农业保险人才、风险对冲工具不足等问题[3]。史金艳(2020)等在分析吉林云天化试点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对试点项目的量化分析,为“保险+ 期货”模式提供了理论支撑、丰富了应用范畴、充实了价格风险管理理论等贡献[4]。姜德华(2020)以陕西富县苹果试点为例,分析了苹果“保险+ 期货”模式实施过程面临的苹果价格保险费用高、期现货联动性差、保险公司专业能力不足、期货市场容量不足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性意见[5]。

综上,现有研究主要从“保险+ 期货”模式运行路径和经验等方向的分析以及该模式落实到如大豆这类现有的农产品期权的实际应用研究,现阶段未有研究探索特色农产品辣椒“保险+ 期货”模式的应用研究,并且“保险+ 期货”模式应用于农产品风险管理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之一,而当前贵州省辣椒产业仅单纯依靠传统农业保险、辣椒种植保险来保障辣椒产业发展是完全不够的,因此探索了贵州省辣椒产业农业“保险+期货”模式发展的原理和优势,研究贵州省辣椒种植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而分析制约辣椒产业“保险+ 期货”模式发展的因素,并提出促进该模式发展的针对性建议。

1 辣椒产业“保险+ 期货”模式的运行原理及发展意义

1.1 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运行原理

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是一种为辣椒产业提供价格保障的创新模式,其运行原理:保险公司根据椒农需求开发辣椒价格保险,椒农向保险公司购买辣椒的价格保险,降低辣椒价格剧烈波动的风险,保障椒农的收益;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对出售的辣椒价格保险进行风险转移,降低辣椒价格波动引来的赔付风险;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复制场外期权,对冲保险公司转移的价格波动风险,实现风险分散管理的闭环,达到风险分担,多方共赢的局面,其运行模式如图1 所示。辣椒“保险+期货”模式是辣椒产业风险管理方式的创新,该模式将辣椒产品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连接起来,合理地分散了辣椒种植生产的风险,保障椒农的收入,推动了辣椒产业进一步参与市场的运转,从而达到了多方共赢的格局。

图1 “保险+ 期货”运行原理

1.2 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意义

1.2.1 对于椒农的意义 辣椒产业“期货+保险”模式能够有效缓解和抑制辣椒市场价格波动给椒农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规避影响辣椒价格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辣椒贱而伤椒农”的现象。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使椒农的收益得到有效保障,大大激发椒农的种植信心和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辣椒的产量,推动辣椒产业化发展,进而使辣椒产业为我国乡村振兴奉献一份力量。同时,椒农可以间接的参与期货市场,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价格风险的转移。我国椒农大多数缺乏相关期货知识,无法直接通过期货市场购买期权,实现套期保值,转移价格风险。在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下,椒农可以经由保险公司购买辣椒有关保险产品,以此来依靠保险产品间接参与期货市场,规避辣椒价格风险。随着椒农大量投保,保险公司将分散的椒农聚集,整合了大多数椒农的需求,形成规模效应,是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争取场外期权的有利条件。

1.2.2 对于保险公司的意义 造成辣椒产业价格波动的因素有市场、宏观经济、供求关系等。一般情况下,单一的价格波动方向,致使一个价格风险事件造成众多标的损失的可能性,难以通过传统的“大数定律”分散风险。随着椒农投保增加,风险会不断累积增加,长此以往保险公司将无法合理和持续地提供保险服务,故在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下,保险公司将价格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实现稳定的运营收益、可持续的保险服务。

1.2.3 对于期货公司的意义 期货公司为保险公司的对手方,满足了保险公司辣椒价格保险需求后,期货公司将利用自己的价格风险管理优势,在期货市场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通过一系列专业运作,期货公司将辣椒产业的价格风险转移给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其中包括辣椒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保险+期货”模式对冲价格上涨风险,间接促进了椒农和辣椒需求者之间以期货为媒介建立起联系。由此可以看出,“保险+期货”模式不仅有利于市场参与者有效对冲风险,减少价格波动,还利于期货市场扩大规模,发挥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进而促使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2 “保险+期货”模式助力贵州辣椒产业发展探索

2.1 贵州省辣椒产业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2.1.1 贵州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2007 年贵州省试点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2019 年贵州省出台的《贵州省2019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了贵州省农业保险的险种,提高了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了农户的利益。2020 年贵州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了16.34 亿元,增长了27.32%,为802.3 万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风险保障达到1 922.52 亿元,共向32.82 万投保农户支付赔款额8.77 亿元,增长了8.65%。2020 年12 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保费收入达到9.81 亿元,共向14.5 万户农户支付赔款额7.52 亿元。由此可以看出,贵州省农业保险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2.1.2 贵州省辣椒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 贵州省辣椒产业是推动贵州农村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辣椒也是贵州省12 大特色产业之一。贵州省的辣椒种植面积常年达到33.33 万hm2左右,占全国近20%,2020 年贵州省辣椒种植面积达到了36.33 万hm2,位居全国第一。由此可知,辣椒种植业对于贵州农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辣椒种植业的发展也受天气的影响,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对辣椒种植的影响甚大,造成辣椒产量和品质的降低,进而降低了贵州省辣椒种植业的产值。为了降低辣椒种植业的风险,贵州省推出了辣椒种植保险。2020 年贵州省辣椒种植保险投保用户数为36.58 万户,保费收入8 044.28 万元,赔款9 532.42 万元。辣椒种植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椒农的风险,保障了椒农的收益,促进了贵州省辣椒产业的发展。

2.2 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发展的优势分析

2.2.1 有效的椒农收益保障 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有效降低了辣椒种植业生产过程中的价格风险。目前,贵州省仅有辣椒种植保险保障辣椒产业的发展,但辣椒产业具有强烈季节性特征,而辣椒种植保险仅能降低自然灾害对辣椒种植业所造成的损失,并不能降低辣椒种植业因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解决了这类问题。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使得椒农一开始就知晓自己的收入是有一定保障的,大大提高了椒农种植的积极性,从而提高辣椒种植业的产量,促进辣椒产业的发展。

2.2.2 科学的风险转移途径 辣椒种植业受多种因素影响,价格不一。同时,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区域,辣椒的价格水平也会存在不一致,这要求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价格判断。而期货刚好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因此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能发挥价格判断的功能。同时,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有一定的针对性,能更好地适应和满足辣椒种植业对于保险的需求,该模式根据辣椒种植业的特征确定保险价格,并根据期货市场的有关反馈,制定合适的辣椒种植期权方案,以此更加合理和科学的为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转移保障。

2.2.3 合理的保险定价方式 相较于传统的辣椒种植业保险,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下的保险定价更加合理。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期货市场提供的辣椒种植业价格信息确定保险合同目标价格、保险费率、市场价格等,并且期货价格的特征是独立、公开、透明、权威性和连续性的,因此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能够为辣椒保险费率的确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来源,使保险公司定价合理,投保人支付放心,进而提高了椒农的投保意愿和风险规避能力,从而促进辣椒产业的发展。

2.2.4 可持续的保险服务 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使椒农、保险机构、期货公司实现了三位一体,在这样的模式下,椒农通过保险公司为辣椒种植业投保,保险公司承保,当辣椒种植遭受风险损失时,保险公司对农户进行赔付,接着保险公司将风险通过期货市场进行转移,分散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改变了保险公司在辣椒种植业单一承担风险的现象,从而促进保险公司发展辣椒种植业相关的保险,为椒农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为辣椒种植业提供可持续的保障。

3 制约辣椒产业“保险+ 期货”模式发展的因素分析

理论上的“保险+期货”模式对于辣椒种植业的发展、农村产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保险+期货”模式在贵州省还处于初步的了解和摸索阶段,并且还未开始试点,存在一些因素制约其发展。

3.1 椒农认知度缺乏

目前,贵州省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主要以“小农经济”为主,农户的土地分散,生产规模较小。在这样的生产情况下,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狭窄,椒农获取信息的渠道蔽塞,故椒农对期货、期权的相关了解知之甚少。同时,贵州省辣椒种植保险的经营原则为政府主导,由政府对保费进行财政兜底,且辣椒种植还有各种补贴政策,因此椒农对价格风险的应对能力较差。虽然贵州省的农村金融体系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但是让椒农接受从传统辣椒种植保险过渡到辣椒“保险+期货”这一新兴金融工具模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3.2 辣椒期权对冲成本过高

目前,我国上市交易的农产品期权只有天然橡胶、玉米、豆粕、棉花和白糖,辣椒并不包含在现阶段尚有的农产品期权,且辣椒产业未达到期货品质标准化、规模大宗化的要求。故期货公司只能通过场外期权市场不停复制看跌期权来对冲期货市场风险,增加了期权的对冲成本,同时保险机构还要考虑其他成本以及盈利需求。因此,在此基础上确定出的保费相较于传统辣椒种植保险,费率会大幅度增加,并且近年来贵州省辣椒种植保险保费高度依赖政府的财政补贴,过高的保险费率会加重政府的财政压力,况且政府和农户所能承受的保费压力有限。

3.3 辣椒保险险种单一

目前贵州省发展的关于辣椒产业保险仅有辣椒种植保险,其保障范围仅包括辣椒种植过程因自然灾害、病虫害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付。对于辣椒产业因市场价格波动遭受损失进行保险赔付的险种推广力度不足,使得椒农仅有单一的辣椒种植保险选择,不能满足椒农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3.4 “保险+期货”监管不足

首先,“保险+期货”模式属于一种新兴金融产品,在各地试行的时间不长,还没有标准可行的运行流程、管理制度等规范,因而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指导。其次,保险和期货的交叉领域缺乏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且“保险+期货”模式主要为场外交易的非标准化金融期权合约,随着发展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需要承担更多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最后,保险公司通过期货市场分散风险类似于外部再保险,而再保险机构需要较高的经营资质和偿付能力,而期货公司属于行业自律的机构,很难达到外部再保险的偿付能力。

4 推动辣椒产业“保险+ 期货”模式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4.1 提高椒农认知度

发展辣椒产业“保险+期货”试点,应充分考虑椒农对“保险+期货”模式的认知水平和接受程度。政策的支持在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和辣椒产业协会应根据贵州省辣椒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协同制定辣椒产业“保险+期货”试点实施方案,并大力开展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宣传推荐工作,提高椒农对于“保险+期货”模式的认知度。对于贵州省相对贫困的辣椒种植区域,可以制定相关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保费补贴倾斜政策,提高椒农对该模式的接受度。

4.2 降低辣椒期权对冲成本

首先,应健全农产品期货市场,优化期货产品的上市机制,简化期货产品的上市审批流程,鼓励两大期货交易所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期权产品,以此来弥补非标准化金融期权合约成本高、缺乏监管、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缺陷。其次,扩大辣椒产业的生产规模,提高辣椒产业的生产技术,使辣椒产业成为满足期货特性的大宗产品,进而使辣椒产业成为“保险+期货”的试点产品。最后,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运行链条较长、专业化要求较高,因此发展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试点时,应选择辣椒产业市场化发展程度高的重点城市,促进辣椒产业“保险+期货”试点集中化、规模化,降低试点和期权对冲成本。

4.3 创新辣椒保险险种

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多层次、多样化的辣椒保险险种。第一,保险公司在不断发展传统辣椒种植保险的基础上,应尽快创新推广辣椒价格指数保险,为贵州省试点推广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奠定基础。第二,应根据椒农生产经营规模发展不同类型的保险险种,对于种植规模较大的椒农,农业风险对他们的收入影响较大,应推荐高保障的险种;对于种植规模较小的椒农,可推荐普惠型的险种,以此满足不同椒农的保险需求,进而促进辣椒产业“保险+期货”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4.4 健全“保险+期货”监管制度

贵州省证监会和银保监会应创立合作监管的机制。第一,两者合作制定“保险+期货”模式运行的管理制度,包括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市场准入标准、偿付能力以及理赔标准等,并结合期货市场随行就市的特征,相应的建立保险产品的报备制度。第二,完善“保险+期货”市场的法规政策,填充保险和期货空白的市场交叉区域,明确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在“保险+期货”模式下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内幕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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