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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赤水“媲美羊碑”碑主考释

2022-06-17

名家名作 2022年5期
关键词:碑刻遵义市石碑

郜 宁

碑刻作为一种无声的文字载体,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通过对碑刻的释读,可以学到很多文化知识,而这一切都基于正确解读碑刻内容。正确释读碑刻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其客观真实性,才能予以正确释读。在复杂的碑刻材料中,重要的是主碑内容,其是整个碑刻材料的头脑,而碑主的身份信息更是重中之重,堪称整个碑刻材料的灵魂。在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大同镇天桥村,矗立着一块“媲美羊碑”,历经岁月的侵蚀,字迹斑驳,通过可辨的、有限的文字信息,尝试对其碑主身份进行考释,以求证于诸位方家。

一、何谓“媲美羊碑”

“媲美羊碑”,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跟羊碑相提并论,故首先应当知晓“羊碑”为何。“羊碑”全名“羊公碑”,又名“堕泪碑”,位于湖北省襄阳市的岘山上,是当地人民怀念西晋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羊祜所建立的。碑文字里行间都对羊祜进行了歌颂和赞美,是为颂德碑无疑。

“媲美羊碑”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大同镇天桥村南,坐南朝北,其所立年代为清光绪十六年(1890),因其阴面碑额题有“媲美羊碑”而得名。碑2.5平方米见方,为三门四柱结构,碑宽2.68米、通高4.41米、厚0.43米,碑座长3.26米、宽0.72米、高0.26米。碑体整体由红褐色砂石建成。碑两面有字,阳面顶额题名“紫马双旌”,上部两旁横额分别为“邱泰”和“召棠”,内联为“两个好使君间岁蒲革便远,一般贤太守何年竹马遥迎”。主碑题道:“郡侯星阁刘镜秋陈公大人去思碑”,外联为“事业直参循吏传,勋名无添大夫官”。阳面其余内容难以辨识。碑的阴面顶额题名为“媲美羊碑”,对联为“阁郡自今蒙乐利,居民那复惜锱铢”。阴面其余内容难以辨识,碑文均用楷体,据可辨识内容,此石碑属于颂德碑。

二、碑主考释

此石碑在全国文物第二次普查中被首次发现,并被命名为“刘镜秋碑”,而在全国文物第三次普查中被更名为“羊碑”,足见对于此石碑为谁所立并无定论,此石碑阴面题“媲美羊碑”,所以所颂之人当为德高望重之人,但是想要解开这个谜团,还要回到石碑本身上来。

主碑中间题“郡侯星阁刘镜秋陈公大人去思碑”14个字,其中上方“郡侯”2个字为共享,右侧“星阁刘”和左侧“镜秋陈”为并列对应,下方“公大人去思碑”6个字为共享。上方“郡侯”容易理解,“郡侯”为两晋时期官员称呼,相当于明清时期的太守一职,这也与对联中的“贤太守”相呼应。分歧主要为右侧“星阁刘”和左侧“镜秋陈”,如果与上面“郡侯”及下面“公大人去思碑”放一起解释,则为“郡侯星阁刘镜秋、陈公大人去思碑”,这样会造成歧义。首先,“星阁”作何解释?查阅相关资料,并无关于“星阁”的记载和解释,即便“星阁”是未被记载或已经不用的地名,那么与上面的“郡侯”二字也并不衔接,故将“星阁”作为地名解释并不合适。“星阁”二字是否可以解释为“郡侯”下面的属官呢?若如此,“星阁”与“镜秋”便成了对应关系,即“星阁”与“镜秋”属性一致或相近,均为“郡侯”下面的属官,但是查阅相关资料,并无“星阁”与“镜秋”作为官职的解释,即便有所未查,但是根据对联中的“两个好使君间岁蒲革便远”,可知刘、陈二位大人离任时间为“间岁”,因此,不会出现“星阁”与“镜秋”作为官职名称在历史变迁中发生变化的现象,故将“星阁”与“镜秋”作为刘、陈二位大人官职的解释也是行不通的。如若将刘姓大人的名字解读为“刘镜秋”,那么陈大人的名字直接消失,以“陈公”一笔带过,而“公”本为共享,此时上承“刘镜秋”也并不合适。

综上,将“星阁”和“镜秋”作为地名或者官职解释均不合适,那么似乎将二者作为刘、陈二位大人的名字解释就成了较为合理的解释。将“星阁”和“镜秋”与“刘、陈”倒过来解释,“星阁”对应刘姓大人,而“镜秋”对应陈姓大人,即刘、陈二位大人分别叫刘星阁和陈镜秋。事实上,在古代碑刻中,将姓与名颠倒过来的现象并不少见,如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板桥镇小海子村的“郑廷翰诰封碑(清光绪二十一年〈1885〉)”,主碑题道:“皇清诰封恭人晋封宜人郑母氏周”,将郑廷翰的母亲的姓氏颠倒过来,由“周氏”题为“氏周”,由此可见一斑。又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长期镇华阳村的“廖袁氏墓碑”中题道:“氏囗、氏囗、氏囗、氏囗”和“氏囗、氏陈、氏刘、氏囗”。再如,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长期镇华阳村的“杨奇椇墓碑(清光绪十三年〈1887〉)”中题道:“皇清例赠登仕郎故显考讳奇椇杨公老大人之墓”和“氏囗、氏袁、氏胡、氏囗”。上述碑刻都是清朝时期遵义市的碑刻,与“媲美羊碑”存在时空重叠,可见在当时当地,将姓和氏颠倒过来的现象并不少见。故此石碑当为纪念刘星阁和陈镜秋两位大人所立。

然查阅正史、野史和方志等各类资料,并未找到有关刘星阁和陈镜秋两位大人的任何信息,作为“媲美羊碑”的两位碑主,自当青史留名,缘何并无任何信息流传下来?至此,一个大胆的假设在脑中出现:“星阁”和“镜秋”并不是刘星阁和陈镜秋大人的正式名字,而应当是两位大人的字或者号。循着这个思路继续查阅正史、野史和方志等资料,果然有所得:“刘启瑞,字星阁,湖南湘潭甲子科举人。光绪六年(1880)到任,八年(1882),调罗斛厅,九年(1883)二月复任,时厅中寒士入学,所需教官红银,廪保贽见,必先交关清楚乃得覆试。事后措办多所困难,而教官廪保屡问无偿,至于押追。星阁睹此情形,乃集三里首事商议,提拨各庙公款,又倡捐俸银百两,并募捐得千数百两,置买田地,年租即作红银贽仪规费,至今寒士德之。”(《仁怀厅志》)又“陈沄,字镜秋,四川筠连监生。光绪十四年(1888)署仁怀厅同知。到任,因见三里地方粮务,由书役专主作弊,或浮收,或勒派,以致良民受害。又或以厘毫小数积欠,限内故为宽纵,限满请官差提籍以勒索,必偿欲壑而后已。镜秋察其弊,申明各宪,厘定章程,较前民间约输一半,当时士民颂声载道。又值买街房地基,兴修考棚,两廊暨鼓楼龙门等,规模始见完具,置备号棹,生章便之。”(《仁怀厅志》)“先任印江,惠政尤多,后升思南府。”(《印江册报》)

由上述可知,刘启瑞(字星阁)和陈沄(字镜秋)的生平事迹诸多重叠,二人于光绪年间都在仁怀厅任职,整顿三里地方事务,资助寒门士子、减免百姓赋税等,得到当地士子和百姓的拥护和爱戴,故当他们离任时,当地的士子和百姓出资为他们立功德碑。主碑中间缘何出现“有字无名姓在尾”的现象,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考释,方能自证其说。

三、“有字无名姓在尾”试析

纵观此石碑主碑,可发现此石碑中间出现了“有字无名姓在尾”的现象,缘何造成这种现象需从主客观层面进行分析。

(一)客观原因:失误说

碑刻被雕刻完成是一个纯手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失误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在不影响表意的前提下,雕刻者可能会将错就错。例如,遵义市盘县的“郑廷翰诰封碑”所题“皇清诰封恭人晋封宜人郑母氏周”中的“氏周”可能是由失误造成的,正确的就应该是“周氏”。但是在另外几通碑中,却否定了这种可能。在遵义市赤水市的“杨奇椇墓碑(清光绪十三年〈1887〉)”中题道:“氏囗、氏袁、氏胡、氏囗”,四个“氏某”接连出现,此时若还用失误来解释显然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的;再同样位于遵义市赤水市的“廖袁氏墓碑”中题道:“氏囗、氏囗、氏囗、氏囗”和“氏囗、氏陈、氏刘、氏囗”,连续八个“氏某”的出现,直接就将失误造成的这种说法推翻。另“杨奇椇墓碑(清光绪十三年〈1887〉)”中的“皇清例赠登仕郎故显考讳奇椇杨公老大人之墓”与此石碑中的“郡侯星阁刘镜秋陈公大人去思碑”有异曲同工之处:“皇清例赠登仕郎故显考讳”交代了碑主的身份,这与此石碑中的“郡侯”的地位属性是一致的,下面的“奇椇”与此石碑中的“星阁”和“镜秋”的地位属性是一致的,最后的“杨公老大人之墓”与“公大人去思碑”的地位属性也是一致的。综上,通过对两通石碑主碑内容的解构分析和解读可以得知,从客观层面上用笔误造成顺序颠倒未免武断,其主观原因的影响不容忽视。

(二)主观原因:中国古代称谓礼制的影响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以礼仪之邦享誉世界,中国古代的封建礼制更是影响深远,关乎此石碑出现“有字无名姓在尾”现象主要与中国古代的称谓礼制密切相关。

1.“有字无名”

上述考释了此石碑上当为刘、陈二位大人的字,而非二者的名,缘何会出现“有字无名”的现象,此处认为原因有二。

其一,“字德名讳”的传统影响。“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作为世界礼仪之邦,中国古代的称谓礼制也是一门学问,在中国古代,“名”是一个人的标志符号,经常和“讳”连用,就成了名讳,除了耳熟能详的避(皇帝的)讳之外,在古代碑刻,尤其是在墓碑中较为常见,例如上文中提到的“杨奇椇墓碑”主碑题道:“皇清例赠登仕郎故显考讳奇椇杨公老大人之墓”,其中的“讳”字包含着对逝者的尊重,这是中国古代死者为大观念的产物。回到此碑刻上来,此石碑为去思碑,不同于墓碑,如果采用墓碑那套名讳的说法,明显是对刘、陈二位大人的亵渎,和感恩戴德就无半点干系,故此石碑不能如此。另外,“字以表德”正好满足此石碑的应用目的,就是感念刘、陈二位大人的恩德,故此石碑采用“有字无名”的形式寄托了对刘、陈二位大人的感念。

其二,“字尊名卑”的主客体限制。“名者,己之所以事尊,尊者所以命己;字则己之所以接卑,卑者所以称己。”刘、陈二位大人位居高官,相较于为他们立碑的士子和百姓而言,明显属于尊者,处于卑者地位的士子和百姓们为刘、陈二位大人竖立纪念碑,是为了表达对刘、陈二位大人的尊敬和爱戴,以刘、陈二位大人的字代替二位大人的名,是在刻意地表达对刘、陈二位大人的尊敬、爱戴和思念之情。如若换做二位大人的名讳,难免有轻薄之意。这也与中国称谓传统相互对应:“即敬称、尊称、下对上称字,自称、谦称、上对下称名。平辈之间一般都称字,只有在很熟悉的朋友之间才称名,否则‘指名道姓’‘直呼其名’,则是不尊重对方的无礼行为。”为刘、陈二位大人立碑本是为了歌颂两位大人的事迹,断然不会在称谓礼制上出现问题,不会言及二位大人的名讳,以“字”代“名”无疑是两全其美的选择。

2.“姓在尾”

此石碑将刘、陈二位大人的“姓”置于“字”之后,造成了释读石碑的困难,“姓在尾”现象的出现应当是以下原因。

其一,“氏尊姓卑”的传统使然。中国是礼仪之邦,对于姓氏文化也很重视,中国古代有“男人称氏,女人称姓”的传统,《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男人称氏,女人称姓,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背景下,可知男人所称的“氏”,比女人所称的“姓”要高贵得多。“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上古时代,氏是姓的支系,用以区别子孙之所由出生。”从中可以看出,“氏”代表了尊贵的地位,而“姓”只是代表血统的一个参照物,“标志家族的字。如:姓名;贵姓。《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玉篇·女部》:‘姓,姓氏’。《诗·唐风·秋杜》:‘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毛传:‘同姓,同祖也。’”从上述可以看出,“氏”是身份和地位尊贵的象征,这与古代社会男性为主导的事实相对应。而“姓”则象征属于某个家族,有从属的意味,这也与古代社会女性悲惨的身份境遇相对应。上面提到,“氏”比“姓”重要,那么出现将“某氏”改为“氏某”的现象便不难理解了,“氏”在“姓”前,可能就是为了突出女子相较于男子而言的从属地位,这应该是雕刻者刻意为之。以此类推,在遵义赤水的“媲美羊碑”中的“郡侯星阁刘镜秋陈公大人去思碑”,应该是当作“氏”的“星阁”二字放在了作为“姓”的“刘”字前面,正确解读顺序当为“刘星阁”;同理,“陈镜秋”亦然。碑刻上出现顺序颠倒,当为刻碑者有较强的男尊女卑意识使然。

其二,尊者为“某公”的俗称。“公”是“对人(特指对老年男子)的尊称”。相较于同样可以表示尊贵的“大人”而言,“公”字更显官方,更能突出人的尊贵地位。如若按照正常顺序,则“公”上承“刘星阁”和“陈镜秋”,成了“刘星阁公”和“陈镜秋公”,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称“某公”的历史文化传统,故颠倒正常顺序,以达一举两得的目的。此外,“公”“后泛称朝中职高掌权者”。刘、陈二位大人作为为官一任的地方大员,在当地士子和百姓眼中自然属于朝廷中职高掌权者,因此被称为“某公”也是合乎古代礼制的称呼传统。

四、小结

“媲美羊碑”的发现,说明中原文化对贵州地区的渗透,通过对其碑主进行考释,可以弥补当地历史研究的空白。作为出土文献,借助传世文献进行考释,是“二重证据法”的体现,也为碑刻的释读提供了新的思路。中国传统的称谓礼制,为考释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为研究中国古代称谓礼制也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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