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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创新研究

2022-06-16颜芳

参花(上) 2022年6期
关键词:文化馆评估指标

文化馆是我国重要的公共文化机构,承担着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综合性全民艺术普及职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为推动各级文化馆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2003年起原文化部借鉴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验,启动開展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截至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按照每4年一个周期完成了五次评估定级工作。从实际情况看,经过长期探索,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评估定级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成为推动文化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评估定级工作发挥着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的重要作用,是推动全国文化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经过长期探索,文化馆评估定级已经实现了组织工作的机制化、具体实施的流程化、评估内容的体系化、评估方式的信息化,发挥了对文化馆事业发展的全面评价作用、对改革创新的引导作用、对行业交流的促进作用、对事业建设的激励作用。新形势下,应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从资格型向竞争型转变,优化评估指标和分值设计,采取常态化评估和阶段性定级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强化评估定级结果应用,更好地发挥评估定级对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一、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自从2003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启动以来,经过组织机制、工作流程、评估内容、评估方式以及结果应用等方面的不断探索,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工作模式和特点。

(一)评估定级组织工作的机制化。评估定级工作机制主要解决“谁来评”的问题。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涉及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馆行业组织和地方各级文化馆的系统性工作。经过长期探索,已经建立了职责明确、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文化和旅游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国文化馆协会、各级文化馆之间的职责分工。特别是成立中国文化馆协会以后,文化和旅游部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委托中国文化馆协会承办评估定级工作的具体事务,充分发挥协会作为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就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看,文化和旅游部负责统筹评估定级工作,制定评估标准、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决定重要事项,发布评估定级结果;中国文化馆协会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具体承办,组织评估组对省级、副省级文化馆进行评估,并对地市级、县级文化馆进行抽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文化馆将评估数据录入“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系统”,组织评估组对辖区地市级馆、县级馆进行评估,提出上等级馆建议,并核实省级馆、副省级馆填报的数据;各文化馆按照评估标准总结本馆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填报评估数据。

(二)评估定级具体实施的程序化。评估工作涉及多方主体,每个主体在不同环节承担着不同任务,形成了严密的工作流程,解决了“按照怎样的步骤评”的问题。就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看,具体流程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各级文化馆根据评估标准对本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开展自评、自查,将评估指标数据录入“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系统”;二是省级文化部门组织评估组,结合线上填报数据对省域内地市级、县级馆进行实地评估,提出上等级馆建议名单,并核实省级、副省级馆填报的评估数据;三是由中国文化馆协会组织评估组对省级、副省级文化馆进行评估,并抽查评估部分地市级、县级馆;四是由原文化部划定各等级馆分数线,确定和发布一二三级文化馆名单。

(三)评估内容的体系化。评估内容和具体指标取决于文化馆事业发展阶段和特点,主要明确“评什么”,是开展评估定级工作的基础。历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均立足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研究制定了评估定级标准,虽然内容和指标各不相同,但总体上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不同层级文化馆的职能定位。围绕不同层级文化馆的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设置评估指标和分值权重,引导省级馆把工作重心放到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文艺作品创作、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等方面,引导副省级馆和地市级馆兼顾行业指导、业务建设和服务效能建设,引导县级馆着重加强业务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二是聚焦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评估定级指标一般包括等级必备条件、评估指标和提高指标三部分,其中评估指标包括业务建设、服务效能和保障条件三个模块,突出反映事业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注重提升标准整体“含金量”。三是突出不同历史阶段文化馆改革发展的方向。由于文化馆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在前三次评估定级工作中,评估指标和分值侧重于经费、人员、设施等保障条件以及业务建设。随着事业发展水平提升,从第四次开始评估指标转向侧重服务效能和改革创新。比如第五次评估强调在强化基本保障的基础上,突出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社会力量参与、数字化建设等改革创新指标,相应提高分值权重,力争体现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突出下一步文化馆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发挥评估定级对文化馆事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四)评估方式的信息化。从第四次起,开始开发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系统,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数据,在线测评文化馆服务群众满意度,避免了准备纸质档案材料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特别是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创新评估方式,以“线上评估+实地抽查”的办法减轻基层负担。通过完善“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系统”功能,实现了评估指标数据填报和佐证材料电子化上传、服务满意度测评电子问卷调查,以及线上评估和数据分析。

二、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发挥的重要功能

从制度设计层面看,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具有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的工具价值。具体到工作实践,就是以评估定级为工作抓手,在全面评价文化馆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各地加强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更好实现各级文化馆的价值和功能。

(一)发挥了对文化馆事业发展的全面评价作用。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具有参与主体多、评估内容全面系统的特点,是与时俱进对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的重要措施。从参与主体来看,基本涵盖了全国县级以上文化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共有3119个文化馆参与评估,参评率达到91.3%。第五次评估定级共有3318个文化馆参加,参评率达96.26%,比第四次提高了约5个百分点,参评率为历次最高,其中四川、陕西、宁夏等10个省(区、市)文化馆参评率达到100%。从评估内容和指标来看,评估标准涵盖了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包括服务效能、业务建设、保障条件以及创新事项等提高指标,全方位考察了各级地方政府对文化馆建设的保障、文化馆贯彻落实法律政策和标准规范、文化馆服务人民群众和改革创新情况等,是对文化馆事业发展的全要素、全流程、系统性评价,是对一个阶段文化馆事业发展总体态势的系统分析。

(二)发挥了对文化馆改革创新的引导作用。评估定级是对一个阶段内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总体性评价,也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引导改革创新的过程。在评估定级工作中,结合文化馆改革发展形势,专门设计体现未来改革方向的指标,设置了提高指标和奖励分值,让各级文化馆更清楚地认识到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方向。比如,在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增加了落实中央重点改革任务、建立总分馆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方面的创新性做法,提高指标分值达到100分(评估总分为1000分),鼓励地方在做好常规性工作以外要注重改革创新。此外,还结合评估定级工作加强对文化馆事业发展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比如在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中,11个评估组除了对各地文化馆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外,还对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部署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提炼各地在文化馆事业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具体指导各地文化馆事业发展。

(三)发挥了促进文化馆行业工作交流的作用。评估定级工作一直突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把评估作为促进行业交流的重要契机,注重在评估中互学互促、共同提高。在历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均举办培训班,组织专家结合文化馆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对评估指标进行解读,分析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总体态势和未来的改革发展方向。比如,在第五次评估工作中组织举办了专题网络培训班,面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全国各级文化馆,解读评估定级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全国共有6455人次参加了网络培训。同时,组建了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应邀赴北京、山东、重庆等9省(市)和部分地市进行实地培训指导,讲解中央政策文件精神,使各地更好把握评估标准和工作导向。在评估过程中,把业务能力突出的文化馆馆长吸纳进评估专家组,评估组听取文化和旅游厅(局)评估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核实数据,召开评估意见反馈会,对各地文化馆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在评估中实现互学、互评、互促。通过评估,开阔了各地文化馆办馆视野,有助于各级文化馆更深刻把握事业发展的重心和未来改革方向,更清醒地认识自身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后续努力方向。

(四)发挥了对各地加强文化馆建设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目前,评估定级结果已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评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等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为了充分运用评估结果,每次评估完成后都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评估数据进行分析,总结评估中发现的创新经验,研究分析评估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而对行业发展态势进行研判,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提供参考。比如,在第四批评估定级后,委托北京大学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對评估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主要指标统计分析报告》,为制定文化馆事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依据。

从实际情况看,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已经成为推动当前我国文化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实践中评估定级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还有较大的改进和创新空间。比如,评估周期比较长,表现为阶段性评价工作,尚未做到常态化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无法及时为事业发展提供指导,并且各个文化馆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来专门准备资料应对评估工作;评估定级主要还是一定分数线之上的资格型评价,每个等级的文化馆没有固定的比例,竞争还不够充分;评估定级结果应用机制还不健全,尚未与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项目资金分配挂钩,激励和约束的力度还不够等。

三、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创新发展的方向

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评估定级工作已经列入文化和旅游部权责事项清单的情况下,必须结合当前形势要求,对评估定级工作机制进行优化设计,提高评估定级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实效性,发挥对推动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用。

(一)改革评估定级工作模式,探索实施常态化评估和阶段性定级相结合的方式。系统研究梳理文化馆保障条件、业务建设、服务效能的核心指标,把各指标分解为数据采集要素,按季度采集、分析、发布行业发展数据,动态分析评估文化馆事业发展态势,为文化馆建设提供参考。改革按周期进行集中评估的工作方式,在常态化采集行业发展数据的基础上,压缩评估定级周期,每3年进行一次总结定级,确定上等级馆名单,形成采取常态化评估和阶段性定级相结合的评估定级工作模式。

(二)严格控制上等级馆比例,推动评估定级工作从资格型向竞争型转变。目前采取的是结合等级馆必备条件、评估总分确定等级的资格型等级划定方式。随着文化馆事业发展和评估次数的增加,全国上等级文化馆数量不断攀升,上等级馆比例的持续增长势必弱化评估定级的激励作用,降低评估定级结果的“含金量”。增强评估定级工作的影响力和激励作用,必须调整资格型评估为竞争型评估,从过线即可的达标式转型为根据优胜劣汰的锦标赛式,明确设置不同等级文化馆占参评馆的比例,增强各等级文化馆之间的区分度,突出评估定级工作的竞争性,更好发挥激励作用。

(三)优化评估指标和分值设计,增强对文化馆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文化馆评估定级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在保证评估内容全链条、系统性的基础上,应结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向和不同阶段文化馆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设计具有前瞻性、方向性的指标。随着文化馆事业进步,可逐步增加提高性指标、创新性指标分值权重,更鲜明地体现评估定级工作的引导性,激励各级文化馆加强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文化馆事业发展活力。

(四)加强评估定级结果应用,强化评估定级结果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把加强评估定级结果应用作为提高评估定级工作影响力、带动力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免费开放资金分配与评估定级结果挂钩,在免费开放资金中设置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资金,对上等级馆进行相应奖励。提高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评选等全国性重大工作项目中所占分值权重,使各地更加重视评估定级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全吉.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2]彭泽民.中国文化馆(站)发展之路[M].重庆:重庆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颜芳,女,本科,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馆<站>事业发展)

(责任编辑 刘冬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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