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路径探讨
2022-06-07张福刚
自然资源情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生态
张福刚,袁 媛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有力手段。然而,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中,面临如何协调确定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目标任务、优化试点实施路径措施等问题,可以通过厘清相关概念,分析原土地整治项目取得的效益,结合近年来“土地整治+”实践,总结得出试点实施路径优化措施,切实解决乡村问题,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1]。
1 相关概念
1.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基于相关研究,有的学者认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继承和发展,是“土地整治+”理念的实践与延伸,是针对城乡融合发展、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以及乡村生态环境等问题,以对耕地的严格保护、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借助一系列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对自然资源各要素单元进行综合治理,以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恢复退化土地生态功能,保护乡村自然山水,助力生态宜居的乡村建设[2]。有的学者认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探索农村区域土地整治政策的有效途径,土地整治在工作目标方面,从重视新增耕地数量,逐步发展到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再升级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要求;在内容创新方面,从最初的农用地整理,发展到农用地整理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融合,并逐步统筹“田水路林村”等多要素、多目标、多模式的综合整治[3]。……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