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贸行业粉尘爆炸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022-06-07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支队杨永勋
区域治理 2022年24期
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支队 杨永勋
可燃性粉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社会影响力大。比较典型的是2014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发布了《关于深刻吸收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安委办函〔2015〕4号),全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连续数年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几年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绩,粉尘爆炸事故有所减少,2017年全国未发生较大级以上粉尘爆炸事故。由于我国粉尘涉爆企业体量大,整体安全基础薄弱,管理人员防范粉尘爆炸风险能力不足,粉尘爆炸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粉尘爆炸安全风险管控依然是监管部门、企业关注的重点。
一、粉尘涉爆企业认定
粉尘涉爆企业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通常认为粉尘爆炸应具备5个要素,即可燃性粉尘、助燃剂、点火源、形成粉尘云和相对密闭的空间。可燃性粉尘是指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者飞絮。可燃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常作为原辅材料、产品或副产品广泛使用、出现,主要包括:金属粉尘,如镁、铝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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