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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正规金融的伦理问题及发展建议

2022-05-30汪涔宇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28期

汪涔宇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的飞速发展,农村地区对金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农村中正规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其伦理特性而产生了许多问题,使得部分农户放弃正规金融而选择非正规金融。文章通过对非正规金融的伦理特性进行分析,找到其存在的优势和解决问题方法。并最终结合非正规金融的特点,提出正规金融的未来发展建议。

关键词: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金融伦理

一、文献综述

对于农村正规金融中的问题,章奇(2016)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农村信用社存在结构不完善、管理松懈、关系贷款情况严重,导致不良借贷数额巨大,部分地区欠发达地区债务巨大。刘海燕和杨士英(2018)指出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并没有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反而将农村资金从农村金融市场大量抽离出来,转移到城市进行投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活力和成长壮大。而农村正规金融问题的伦理内涵,单美姣、邓戎(2014)指出正规金融本质上的企业属性决定了其必然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这种过度单一化的企业价值目标将会使农户等弱势群体遭受储蓄、信贷、保险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排斥现象。同时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关系,郭思嘉(2018)指出农村正规金融利率高、手续繁杂等因素抑制了相当大一部分金融需求;而农村非正规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抵押的合意性等特点,在农村信贷市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则需理清两者的关系,而在已有的研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沈红丽(2016)认为非正规金融得到高速发展的原因是正规金融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融资主体的资金需求,所以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农村中的正规金融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正规金融对贫困居民的金融排斥,而这些问题产生的部分原因是正规金融的伦理因素所导致的。目前非正规金融的出现和发展,与正规金融存在互补关系,非正规金融可以有效解决正规金融在农村贫困地区所产生的问题,两者共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未来随着正规金融的发展最终将取代非正规金融。本文將从金融伦理视角探讨正规金融中的问题,分析非正规金融的伦理特点,提出正规金融的发展对策建议。

二、农村正规金融的现状

(一)农村政策性金融

农村政策性金融主要指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几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稳发展,并逐渐加大对“三农”领域贷款的支持,如图1所示,2018年对“三农”领域的贷款规模已经达到了1.8万亿元,较2017年增长15%左右。

虽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三农”的贷款规模在增加,但其农村的生产贷款仍然受到了约束与限制。有部分学者认为政策金融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金融抑制。由于每个地区当地的情况不同且复杂多变,充分掌握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非常困难,导致政策制定的时效性出现问题,投入的资金无法发挥预期的作用,地区得不到发展,金融环境也难得到改善,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金融抑制。

(二)农村合作性金融

农村合作性金融主要代表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主要运营模式是让农民通过成为该社的股东从而进行自我约束,这种合作性金融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和联络广大农村居民的重要金融枢纽。不过也正是由于这种模式,导致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资金受农户个人资金的影响较大、存贷差距较大、农户的征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使其农信社的贷款成本增加,金融排斥问题出现。

(三)农村商业性金融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代表是中国农业银行。而中国农业银行是以服务“三农”,做强县域为目标,中国农业银行面对农村重点提供一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服务,助力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但由于其商业银行的身份,在面对农户发放贷款时,就会产生贷款要求严苛、手续繁琐、产品种类单一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就会让许多农户望而却步,促使农户选择非正规金融甚至放弃贷款。

三、农村正规金融中的伦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制度伦理的金融排斥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制度设计主要是为了风险防范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其重心却放在了风险防范和提升自身工作效率上。首先,金融机构为了风险防范,在其内部管理中实行严格的信贷管理政策,贷款的审批权由上层管理,而分支机构和网点只具有资金组织权和贷款申报权。犹如“存款机器”。导致具有决定权的上层无法了解农户的需求,而了解需求的分支机构和网点却缺乏权限;其次,正规金融为规避风险,往往面对违约风险较高的农户群体发放贷款时更加严苛,并设计更标准复杂的信贷合同。使那些本身信用良好,但因贫困急需资金又拿不出抵押品的农户或者因繁琐的条纹和手续而放弃的农户,其难以从正规金融中获得贷款帮助;最后,设计适合农户的信贷产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实地考察,调研走访,而这给金融机构本身所能带来的收益却很小,正规金融并不愿意在产品贴合度上下功夫,一味地进行粗放式的信贷扩张。这些制度并未贯彻公平正义的伦理精神,制度缺乏人性化。

(二)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道德逆选择

道德逆选择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主要表现在合同前的“逆向选择”和合同后的“道德风险”。正规金融机构的代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收受他人贿赂,造成贷款的审批不严,不良贷款率随之增加。同时代理人为了减少工作量而出现“圈红行为”和“歧视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正规金融支农的重要责任,同时还违背了金融伦理中的公平性原则。这种道德逆选择问题,使真正需要贷款服务的农户没有机会获得服务,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户的伦理博弈

而回到农户自身,农村由于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生活环境比较封闭,传统思想较为顽固等因素,导致存在许多“劣质”农户,其道德素养较低,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谎报自身情况,从而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正规金融机构对个别劣质农户开展详细的信息调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只能选择降低农户的平均信用评级,从而形成了“柠檬市场”。这种情况加大了农户的贷款成本,严重损害了信用良好的农户的利益,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

四、非正规金融的伦理价值分析

(一)非正规金融具有根植性

农村本地的非正规金融起源于本地,发展于本地,具有很强的根植性。其面向本地农户开展信贷活动时具有先天的优势。我国农村社会主要以小农经济为主,非正规金融则基于该特点提供一些金额小、周期短等无需担保的十分灵活的信贷服务。这种产品本质上是为农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兼具了银行和保险的双重功效,农户在需要时容易获得资金,同时不用面临严苛的还款条件的限制,拥有很高的弹性。而正是由于非正规金融与当地乡土社会的贴合,使其设计并提供这种产品所需的成本远远低于正规金融。为众多拒绝选择正规金融的农户提供更适合自己的选择。

(二)非正规金融的制度伦理

许多地方的非正规金融,并没有标准的、规范的制度政策。更多的是靠一种“自下而上”的运作机制和同处于一套相同伦理价值体系制度在起作用。所谓“自下而上”的运作机制和前文的根植性也有一定联系。非正规金融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其具有自发性,是通过顺应农村金融市中农户主体的客观融资需求,促进自身的发展。

农村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往往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法律的规范与协调,但相关交易仍能保持非常高的履约率。其原因之一正是非正规金融与其服务的农户同处于一套相同的伦理价值体系。当各成员都同处于一套相同的伦理价值体系时,成员之间将更自觉遵守和维护所处的伦理价值体系。而同处于相同的伦理价值体系的成员,违约所造成的成本要远高于所带来的收益。非正规金融这种伦理价值体系制度的约束是十分具有“威胁”的,在实践中往往比正规金融的契约约束更加有效。

(三)非正规金融的公平性

非正规金融建立的初衷就是平等参与,互相帮助。这些组织在决定是否贷款时,并未严格限定借款者的经济状况、提供的抵押品的价值和未来还款能力的大小。而是更注重农户本身的信用状况,甚至伦理道德高低,避免出现正规金融中的“圈红行为”和“歧视行为”,这种“一视同仁”的放贷政策,更加帮助贫困的农户重拾信心,避免因遭受歧视而陷入自暴自弃,给予充分鼓励去激发其靠自己双手实现脱贫致富的潜能。

(四)非正规金融与农户之间的伦理博弈

根据上文的分析,非正规金融在获取农户个人信息的途径具有先天优势,并且真实性也有一定保障。所以农户对非正规金融进行诈骗的可能性较低。形成良性循环,农户愿意去非正规金融借贷,并会保持良好的信用,而非正规金融也会相信农户,给予较大帮助。兩者相互促进,共同影响。

五、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关系

根据上文的分析,非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正规金融产生的问题,为农户提供更符合自己要求的信贷。这并不意味是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一种取代关系,因为农村市场不能完全由非正规金融占据,其核心力量还是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本身的风险和规模等因素都将限制其未来的发展。目前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主要是一种互补关系,由于正规金融的发展不够完善所造成的许多空缺,由非正规金融利用自身优势来进行弥补,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而未来,随着正规金融的不断完善,其所面临的最大的成本效率问题也会因科技进步得到相应的解决,非正规金融将被取代。

六、农村正规金融的未来发展建议

(一)从人出发,加强产品服务的贴合性和方便性

正规金融机构应该设计多层次的产品,去满足农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通过非正规金融的分析,农户对产品的灵活性有较高要求,由于农业周期等原因,普通的贷款周期并不适用农户,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设计与农户更加贴合性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农户的需要。同时,也可利用现在发达的通信技术,利用移动终端来与农户进行交互,这不仅增加了农户与正规金融的接触密度,也降低了一定成本。

(二)从效率出发,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

完善的配套服务机制,要从签订合同前的合同签订,抵押品选择,合同后的监管机制,催收机制等整个借贷流程去考虑。根据上文非正规金融的特点提出以下构想:首先,是抵押品的选择,应该扩大担保品范围,增加土地经营权、草原牧场经营权等农村特定的资产;其次,是监管机制,可以结合非正规金融同一伦理价值体系的约束机制,利用农户熟人社会的特点,建立其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形成与格莱珉银行类似的小组,一人违约将牵连其他农户,从而促使其熟人之间相互监督,避免违约。而这种约束机制如果金融机构强行安排则有损小组中信用良好的农户的利益,所以可以让农户自愿结对,金融机构设定一定的人数和信用要求,对完成结对的团体提供一定的贷款优惠,从而避免缺乏积极性。并最终完成团体的建立,团体之间相互监督,这样不仅提高监督效率,也降低了风险管控的成本。

(三)从公平出发,建立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

加强建立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主要有信息收集和信息评估两个方面。对于信息的收集,其中一个方法是出台相关政策,使正规金融可以与本地非正规金融合作,利用非正规金融的本地优势,来获取农户的真实信息。正规金融可以采取收购,或者“人员归化”等形式将这些非正规金融纳入旗下,但不能将其完全同化,要让其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于农村经济。对于信息评估,则需要根据地区特点,合理地制订相应的评估指标,切记不可一刀切或者“死标准”等不灵活的评估标准。只有建立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才能使全社会共享信息资源,降低正规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避免“圈红行为”和“歧视行为”等严重违反金融伦理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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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