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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研究

2022-05-18庄铭萍

中国民商 2022年3期
关键词:高质量数字化

庄铭萍

摘 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推进税收现代化,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解决目前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服务与监管的融合,达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智慧化和数字化。本文通过分析税收在新时代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旨在探索能够高质量推进其发展的途径,使税收征管更加符合现代化要求。

关键词:高质量;税收现代化;数字化

一、新发展阶段对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及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意义

新发展阶段承载了我国现代化目标,是面向高质量发展,在百年未有之变局中开创新局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税收工作提出要求:首先是税收征管体系的突破。税收征管在经过三次变革后,实现了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三步曲”,不断优化监管服务体系,将制度、业务、、技术、数据融合升级,要求税收在新时代有新的作为,主要体现在税法的遵从度、社会的满意度以及征纳成本上。其次是税收在服务、执法、监管三个体系之间的融合。在执法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将服务意识贯穿在税收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再次,税收现代化要求创新税务行政方式。创新税务行政方式要求税收执法既能精确打击又不失温度,还应健全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保障纳税人权利,严惩失信者。最后,推进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进程,建立智慧税务。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税收治理也应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潮流,积极创新改革,税收服务体系、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都应向个性化、精细化、数字化转变。

税收现代化是处理政府与市场、征税人与纳税人关系的重要举措,是维系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纽带。[2]税收现代化的实现,是提升税收治理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保障公民应有的税收参与权,提升公民的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才能够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稳定社会秩序。

二、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中面临的阻力因素

(一)税制体系不够成熟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税制体系需要调整以匹配快速变化的国情。首先是税收各税种收入占比不合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在税收收入比重中占比偏大,财产行为税如房产税等税收收入占比偏小,2020年全国税收收入154310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68819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4535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36424亿元,三项合计占总收入达77%。其次是税费优惠政策力度不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优惠方式、力度不同,有增值税专票开票需求的小微企业无进项可抵扣时税负比同类小规模企业重。某些特定行业的企业享受行业优惠,税负要低于同类企业。

(二)税法体系不够健全

我国已初步建立一个适合当前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的税法体系,但处于税收改革的潮流中,现行税法体系与经济发展不断磨合还需完善相应的税法体系。首先,作为税收立法主要依据,《宪法》等法律仅规定税收原则,缺乏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和征管操作、协调规定,因而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税收立法时缺少明确的指导依据。并且,由于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在某些方面规定不同,普通法、特殊法和实体法、程序法在实际执行中优先权设置较为复杂,都增加税法操作难度。其次,目前我国18个税种已有11个立法,包括2021年9月份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税》,但增值税作为我国的重要税种,税法主要依据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其在税法级别上为法规,权威性和稳定性不足。再次,有關纳税服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整,法规的缺失导致服务缺乏制度化、法律化,使纳税人的权利得不到制度上的保障,纳税服务容易停留在管理层面上。

(三)税收征管不够规范高效

由于税务机关层级不同、内部分工不同,导致地市以上领导机关和基层机关工作职能、思考站位不同。因此,上级机关在发布文件时更加注重文件、措施的整体性和普遍性,容易忽略基层人员的实际操作难度,比如税费优惠政策发布时有时缺乏对应征管操作指南,解读和办理流程的发布相对滞后,导致基层在指导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时较为被动。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刀切的现象,导致片面追求政策的执行率而忽视存在的特殊性和个例,造成矫枉过正,使得基层工作疲于应付各种指标,并且重复作业也影响税收的行政效率,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四)纳税服务理念转变不到位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定位在管理与执法的位置上,征纳双方束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税务干部不自觉地养成了职业上的优越感,纳税服务较被动、偏于形式,无形之中拉开了征纳双方的距离。近年来,税务部门大力推行和倡导优化纳税服务理念,甚至《征管法》明确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纳税服务,赋予了纳税服务的法律依据和要求。纳税服务理念也越来越深入到税务日常工作中,比如浙江省深化 “最多跑一次”改革,但传统管理者的身份导致部分地区税务工作者在转换为服务者的角色时较为生硬,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待提高。并且仍有少数干部思想上抱有凌驾于纳税人之上的成见,打官腔、摆架子的作风时有出现。重权力,轻义务;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依然存在,与新时代税收发展理念相悖。而且从服务内容方面来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持续服务还待优化,涉税业务的办理时限和流程智能化都需改造升级。

(五)纳税服务质量考评机制不健全

税务工作侧重对税收执法、征管质量、日常工作质量的考核,纳税服务质量考核占比系数较低。现有的纳税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尚未形成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完整考核工作机制。在实际考评工作上,难以脱离“形而上学”,考评效果达不到预期的设想。如何平衡好税务部门的行政职能和纳税服务功能,关键在真正发挥考评机制的作用,既能服务好税务工作和纳税人需求,又能在双方之间做好传导沟通工作,若考评指标设计不完善、考评取数存在偏差、考评反馈力度弱化、事后追责效果不强,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纳税服务质量滞后的现状。同时,纳税监督考核机制和纳税服务系统的不完善,使各地的纳税服务更多注重形式而非落实到日常的工作行为和服务内容。最后,部门、社会协税护税的意识较弱,这也制约纳税服务社会化的进程。

(六)税务干部能力与素质不足

目前我国税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与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法队伍还有一定差距。首先是思想观念方面,税务干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面对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时,更新观念速度较慢。同时很多税务人员学习主动性不强,一方面,学习渠道和时间有限,税务工作人员很难有充足时间进行系统的、集中性学习,业务培训往往以集中视频培训为主;另一方面,税收政策更新迅速,部分人员在基础知识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停滞不前、固守成规,容易被时代所淘汰。最后,工作缺乏创新思维,按部就班,也会导致办事效率不高,无法带动内部的发展。

三、从多维度分析如何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

(一)科学制定税收发展目标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收的财政功能是保障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功能。税务部门应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用户体验、个性需求等,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完善便民利企服务措施,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和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此外,服务好纳税人应具备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执法队伍,加大税务领军人才和各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税收干部的综合素质,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才能够推动税收的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转变税收发展理念

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需要贯彻落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核心的新发展理念,将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作为发展手段,绿色作为生产方式,开放作为内在要求,共享作为成果的内在体现。创新理念体现在税收管理理论、制度、实践上,通过不断革新税收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激活税收的发展活力。协调理念则是通过税收的转移支付功能和调整社会财富分配功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平衡发展。绿色要求税收工作降低征纳成本,完善绿色税费体系,带动节能环保,减少资源损耗。开放要求税收服务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推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的步伐,同时以税收的开放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共享体现在进一步扩大分享税收发展成果的纳税群体,增加纳税人获得感和参与感。

(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执法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法和税制体系。税收法定原则即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可依,法律无明文规定不得征缴,税收法治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也是推动了我国民主法治的基石。依法治税明确规定了具体的税收要件,降低了执法和纳税的风险。科学构建税法体系,保障立法的法律性、超前性、可操作性、和谐型,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首先,制定《税收基本法》。规范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税收执法和司法的法律效力。其次,优化税种结构。按照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房产税、遗产税等新税种。第三,改革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制度。对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按照规定程序,地方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在本地区开征某些独有的费种,解决地方税税种划分和税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第四,逐步建立规范的税收立法机制、科学的税收征管机制、有效的执法考核机制、严密的内外监控机制,把税收执法的各种行为置于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之下。通过完善税务执法和税费服务工作规范,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建立税收信息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措施,加强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管理,增进税收执法标准统一、规范,促进依法纳税、和谐征纳关系。

(四)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推动绩效管理考核

税收事业科学、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人。未来的税收管理必须围绕人才兴税,建设学习型税务组织,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全员与特定人员培训,发挥“学习兴税”APP、税收讲堂、征管沟通平台等多种学习渠道功能,大力培养税务领军人才,并拓宽基层税务干部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制度+信息”的思路,借力科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内控平台和数字人事管理,加强组织绩效管理和人事管理,从根本上规范税收执法,从源头上促进税务干部廉洁从税,塑造风清气正的税收环境。推进现代税务文化建设,提炼中国税务核心价值观,共塑税收现代化梦想,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和干部“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体系,营造奋发向上、公平竞争、宽容失败的学习、创新环境,激发队伍创新活力。绩效管理是未来税收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保障。因此,在探索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强化变革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划-科学实施-科学评价-科学改进的管理闭环,在绩效设计要引入更多的专业机构和团队,通过科学研究分析税收改革与发展,设定合理绩效指标,依靠税务机关、公众、智库多方合作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推动绩效管理考核,提升税收现代化转型发展效率。

(五)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优化税费征管体系建设

完善税收管理制度要求税务机关调整职能,变更相应组织框架,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优化税费征管体系建设,激活税收征管的内在动力。将税收事项进行统一信息化管理,推进岗位智能分配和管理程序的流程化,将税收的各职能环节有效串联起来,提高整体办税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与税收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提高数据管理的综合应用水平。政府系统地提升新发展阶段税收制度适配性,不断完善和调整税收管理制度和税费征管体系,构建以人为本的创新友好型、环境友好型的数字化税收制度。

(六)增强税收管理动能

在新发展时代,为提升我國创新竞争力,必须要优化税收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这一关键阶段,我们要为税收找寻新动能,利用“金税工程”、“发票统一管理平台”、“大数据平台”等管理系统和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构建智慧税务生态,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借助数字时代,构建风险与信用管理体系,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助力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四、结语

综上,新发展阶段承载了我国现代化目标,对税收发展提出了更高目标,要求高质量实现税收现代化。当前我国的税制体制和税法体制还不够成熟,缺乏完整的部门法律体系,存在税收各税种收入占比不合理,税费优惠政策力度不均等问题。同时,基层税务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税收政策未能因地制宜等也影响了税收的行政效率。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要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到税收发展中,通过科学构建税法体系将税收制度法律化,完善税务执法和税费服务工作规范,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信息保护机制,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构建数字化税收制度和智慧税务,借助数字时代培育新动能助力税收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郭瑞轩.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J].中国税务,2021(02):6-9.

[2]宗和.改革发展担使命带队治税善作为开启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武汉税收现代化新征程——2021年武汉市税务工作会议召开[J].税收征纳,2021(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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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琳,田发.数字经济下的税收治理现代化路径探究[J].财会研究,2021(05):13-16.

[5]管金平.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治理的理念重塑与制度回应[J].财经问题研究,2020(10):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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