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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理学美学与康德崇高范畴之比较

2022-05-16卢婷婷

锦绣·上旬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理学康德崇高

卢婷婷

摘要:朱熹是宋代理学美学的集大成者,康德是德国古典美学的开拓者,他们作为东西方两大美学高峰,可谓双峰对峙。笔者发现,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美学在理论上有近乎康德哲学之处,其美学思想也有诸多共通之处,本文试图通过对比两者之间的异同,让读者更加深入的了解中西美学思想。

关键词:朱熹 ;康德 ;崇高 ;理学; 美学

李泽厚认为,“有一些论著将朱熹与斯宾诺莎、怀特海、黑格尔相比较,我以为,以朱熹为首要代表的宋明理学在实质意义上更接近康德。因为它的基本特征是,将伦理提高为本体,以重建人的哲学。” [1] 朱熹是宋代理学美学的集大成者,康德是德国古典美学的开拓者,他们同时坚持一种伦理本位的思想,重视理性,并在美学思想有诸多共通之处,下文将详细探讨。

一、朱熹的理学美学

宋明理学美学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高峰,朱熹作为集大成者视“理”为其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在朱熹看来,“理”具有先验性,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他说:“万有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源,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 [2] 朱熹提出的这一“理一分殊”的学说明确理是共相,是事物的本源,理贯通全部天地的一切,万物受天地的普遍生命由个体完成之道而得以实现。“天理者,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由于人的生命来自天赋,便注定要达到如仁、义、信、智这些德性。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便是一种审美的境界。李泽厚认为,“宋明理学以这种‘天人合一,万物同体’的主观目的论标志人所能达到的超伦理的本体境界,这被看作人的最高存在,这个本体境界,在外表形式上,确乎与物我两忘而非功利的审美快乐和美学心境是相似的。” [3]

由此可见,朱熹的理学是一种道德哲学,这里的理不仅具有人生论和宇宙论的意义,并且将具有人德色彩的理上升到了天道的高度,道德价值即是理。在他的理学中讲求格物致知,居敬求理。格物致知是一种知识学,居敬求理是为了追求道德修养,而美学则处于两者之间,起到沟通认识论和伦理学的作用。张立文认为朱熹美学逻辑机构是从“理”(道、善)出发,通过“美”把伦理道德原则、规范或自然界合乎规律的现象和能给个体以精神愉快的感性形式、艺术表现结合起来,达到善与美、文与道、诗与理的和谐统一,这便是“和”的境界。 [4]

朱熹作为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位伟大的新儒思想家,继承了原初儒家的主要思想。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儒家美学从来就不是一种纯美学,它始终是联系着人的道德发展来观察美的事物和现象的,它始终关注的是人的道德发展,它认为道德的发展就是仁发展的全部内容,在这个意义上,儒家美学实际上又是一种伦理美学。” [5]“仁”代表的是理学们所追求的“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即合乎道德又超道德的,合乎审美又超审美的天地境界(真善美融合为一的境界,真善美分别代表了真理境界、伦理境界和审美境界),是实现了个体伦理道德修养之后内心的超越,是融审美与道德于一体的“至善”。 因此,以朱熹为代表的宋明理学思想不只关注个体的人格修养,更推而广之整个社会人生的普遍追求,理想境界和人格理想的追求都与理的道德伦理层面相契合。

二、康德的崇高论

德国古典美学是西方美学的高峰,康德作为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对整个西方现代美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崇高”是康德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美学范畴,他首次从先验哲学的高度对“崇高”概念作了深入的探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崇高的理论内涵。

康德在对崇高与优美的比较中这样论述崇高,他认为人先天具有想象力、感性、知性和理性(伦理理性)四种能力。其中,美是想象力和知性的和谐运动,知性和想象力处于自由游戏的状态,从而能使人产生快感。那么崇高感的获得则是由于对象的无形式,即对象形式无规律、无限制,具体表现为体积或数量的无限大(数的崇高)以及力量的无比强大(力的崇高)。这种无限的巨大、无穷的威力,超过了主体的想象力,使主体的感性能力无法将对象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把握,从而产生痛感。然而,由于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而且具有道德属性,数量的无穷和力量的无限只能超出人们的感官界限,但却无法阻挡人们的理性追求。相反,它迫使主体求助于内心深处的道德理性,从而战胜对象,化痛苦为快感。因此,崇高感的获得不是直接的,而是主体就由对对象的恐惧而产生的痛感(否定的)转化为由肯定主体尊严而产生的快感(肯定的)。

这里康德所说的“无限性”包含两种含义,一指对象本身趋于无限,使人的感官无法把握,如一望无际的大海、广袤辽阔的沙漠、深邃难测的星空等。二指由这些对象引发的主体想象的无限性,这是人处于有限性中对无限性的感悟,它存在于观念之中,而人就在不断追随这种观念,以达于超越。康德强调的是“崇高不存在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内,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心里,当我们能够感受到我们超越影响我们的内心的自然和外面的自然时。” [6]也就是说,崇高就在人的心里,是心灵的一种超越有限和无限的能力。朱光潜认为崇高的对象是:“它象是自然对象,而骨子里却是人自己的人能凭理性胜过自然的意识。所以崇高不在自然而在人的心境。”

“美好像被认为是一个不确定的悟性概念,崇高却是一个理性概念的表现。于是在前者愉快是和质结合着,在后者却是和量结合着。并且后者的愉快就它的样式说也是和前者不同的:前者直接在自身携带着一种促进生命的感觉,并且因此能够结合着一种活跃的游戏的想象力的魅力刺激;而后者是一种仅能间接产生的愉快……它经历着一个瞬间的生命力的阻滞,而立刻继之以生命力的因而更加强烈的喷射……它的感动不是游戏,而好像是想象力活动中的严肃。”[6]我们称呼这些想象对象为崇高,因它们提高了我们的精神力量越过平常尺度,而让我们在内心里发现另一种类抵抗的能力,这赋予我们以勇气来和自然界的全能威力的假象较量一下,这使我们充分地看到人的理性力量远远高于自然的,这是人类自身的精神胜利和主体意志的高扬。

由此我们称其为一种道德哲学,人们感受到的“崇高”乃是一种伦理判断,崇高之美和理性的道德精神紧密关联,没有主体道德精神理念,崇高感就无法产生,崇高的对象是主体想象中的对象,关键是主体内心的具有崇高的胸怀。审美主体作为道德的人的自由和尊严成为崇高对象的深层原因和内涵。

三、结论

由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证实,无论朱熹的理学美学思想还是康德的美学思想,他们都将伦理视为本体,希望重建一种哲学之人学思想。理学美学在于寻找客观的形而上学的根据,朱熹的哲学是从外在寻找得到形而上学的根据。康德则把永恒实在的崇高变成了主体使命的崇高。虽然,康德对崇高的论述对西方美学思想产生了重要贡献,但是,“崇高论”不是完美的理论,不可避免地有其历史与阶级的局限性。

牟宗三说:“康德建立起一个‘道德的神学’,但并无‘道

参考文献

[1]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第231页;

[2] (宋)朱熹著、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18《大学五或问下》,中华书局,1986,第398页;

[3]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第250页;

[4] 张立文《朱熹美学思想探析》 [J],哲学研究,1988(4):46-54;

[5] 樊美筠《中國传媒美学的当代阐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37 ;

[6] 康德著、宗白华译《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版,第84页;

[7]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上海估计出版社,1999,第8、9、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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