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效益指标设置与优化研究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例
2022-04-27杨朋
财政监督 2022年8期
●杨 朋
一、引言
为实施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及党的十九大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的政策目标,2018 年9月1 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 〔2018〕34号),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作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战略决策。
2020 年新修订的 《预算法实施条例》对绩效评价的定义为: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评价。 2021 年 3 月 7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 〔2021〕5 号) 要求,“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并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二、文献综述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是将部门预算收支纳入全面绩效管理,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在预算资金管理的过程中统筹考虑运行成本、 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的实施效益。
对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方面,郑方辉等(2017)认为财政绩效评价始于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财务评价,是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及政府管理创新的具体体现,通过系统检视与反思我国财政绩效评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历程,提出在组织模式上追求公共财政公信力的主体地位,指标体系要构建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通用模型,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及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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