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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里的音乐性

2022-04-27史丽萍

民族文汇 2022年6期
关键词:旋律书法音乐

史丽萍

关键词:书法;音乐;旋律

书法是文字的书写,讲究运笔和章法结构;音乐是声音的和韵,讲究的是声学逻辑和旋律。两者看似毫无联系,不管是载体还是表现形式都没有相关性,但其内在的特性和规律却是有所相通的,比如书法中的结构、章法等表现的动态美,与音乐的跳动、旋律之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以说,“书法虽是无声之音,却是纸上之舞。”书法的审美实质与艺术核心也是一种音乐性的审美艺术

1 节奏感

书法之中的音乐节奏感,是通过书法艺术中的书写速度、力度、抑扬顿挫、章法结构等形成的艺术。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著作中,宗白华说道:“通过结构的疏密、点画的轻重、行笔的缓急……就像音乐艺术从自然界的群声里抽出纯洁的乐音来,……用强弱、高低、节奏、旋律等有规则的变化表现自然界社会界的形象和自心的情感。”书法中的节奏感,是作品的灵魂,也是构成美的核心要素,同时是音乐的核心要素之一,其艺术灵魂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构成节奏感中的几大要素有:速度、力度、轻重缓急变化。

1.1 速度

书法在创作中的速度是构成作品节奏感的直接因素。其不同的书體需要得速度又不尽相同,如行书、草书的速度要比正书(楷书)、篆书、隶书要快一些,变化幅度也较大。可以说,书法作品在创作时,失了速度,就相当于生命没了活力,不能称之为一副好的书法作品。

1.2 力度

力度是构成音乐节奏感的轻重变化,落笔力度重,其线条相对较为粗壮,运笔力度轻,线条就苗条,一轻一重的力度,构成的是画面的协调美,如米芾的《蜀素贴》,其技法娴熟的将力度和速度融合,构成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具有节奏感的书法作品。

1.3 轻重缓急变化

书法中的轻重缓急表现在速度和力度的相融,轻则细重则壮,音轻则弱,重为强;快为急缓为慢,音快则扬,缓为疏。一个好的书法家和好的音乐家,讲究的是速度和力度的完美契合,有舒有缓,有张有弛,起伏和顿挫不可或缺。如孙过庭《书谱》的章法与结构,每一个字如同音符,跳跃、顿挫、起伏,无一不体现出每一个字里行间的轻重缓急之变化。

2 时空感

所谓的时空感,在于它的时间和空间。书法中的音乐性,在这里有所区别,也有所相融;书法看似更具空间性,由点及线,由线成字,占据某一空间而被肉眼所见,音乐则侧重于时间上的流动性,在某一时间段上展示作品的特点,虽也有空间,却是无形的。

纵观各时代的书法作品,以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为例,其“永”一字就被世人赞叹不已,延伸出“永字八法”等理论,八个基本笔画结构,组成“永”字内外空间。就像音乐有其不同的乐符,组成不一样的音乐旋律,以听感的强弱与缓急来代表音乐旋律;书法有不同的笔画,而不同的笔画却可以粗细长短不一,让书法与音乐一般,通过章法结构、轻重笔画、顿挫有序形成书法中的音乐节奏,也让书法有了音乐中的时间艺术性质。

在时间与空间的横向发展中,音乐有休止,乐章段落有间歇,才能形成旋律的和谐统一,那么,在书法中的体现便是“空”,也可以说是“白”。“书在有笔墨处,妙在无笔墨处”,可见,“空”也是书法中的音乐性,常言道:丹青留白也妙哉。书法中讲知白守黑,如《书筏》中所言:“画能如金刀之割净,白始如玉尺之量齐。”白与黑相间,构成的是空间上、视觉上的变化,也形成了一种流动性的音韵美。如颜体中的黑白匀称,形如圆浑,极具生命力。

3 情感

音乐中的技法虽然是表现的基础,但情感是艺术的升华,书法亦然。

在音乐的情感表达中,情绪的变化是最能明显感知到的。如节奏轻快、声调明亮,可以让人感知到愉快;速度缓慢、音调沉重,会让人感到哀伤。但这些都是由作曲者或者演奏者的心境所决定,作曲家在谱写乐曲时,除了用手中的笔与纸谱写乐章,更多的还会将心情变化、情感抒发、人生经历和社会环境等一同融于乐曲之中。如《赛马》,用强有力的音调和急促活跃的音符,展现了内蒙古人民赛马的沸腾场景。如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的葬礼进行曲,音乐由小调渐入,中间转入大调,乐符休止时断时续,如同人们悲伤时的哭泣,传递出沉痛悲伤的情绪,感染力极强。

书法的情感表达多隐于纸上,表达方式较为与众不同,也是独一无二的。从书写的过程感知他们的情感抒发,与西方人的表达方式相比,较为含蓄内敛,这也是中国人的一个特点。悲与喜,不细看是很难区分的。

书法在情感上可以在不同的字体上、不同的写法和表现形式上,给人的观感不同,与音乐相似,通过线条和节奏来感知情感变化。结构紧凑,下笔轻重无序,可能给人以紧张、急促、兴奋等不平静的情感变化;而结构舒缓、笔画顿挫、知黑守白,可能给人以平和、稳重、辽阔、舒缓优美的情绪和意境。

在各种书体之间,草书是最为狂放、动感与抒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得一种字体,如张旭的《古诗四帖》,奔放流转的线条如同群龙飞舞、万马奔腾,尽显洒脱之意,云烟缭绕、气势如虹,就像世间万物没了束缚,展现出自己独特的光芒,让作者的情感得到了释放,细细观摩,再平静的内心也会被这股“强音”激荡。

观摩书法作品,可以体会到作者挥笔毫墨时的意境,字体变化的音律,从中体会它的艺术魅力,如雷简夫所言:“闻涨瀑声,想其波涛翻翻……无物可以寄其情,遽起作书,则心中之想尽在笔下矣。”可见,书写可发“声”,寄其“情”,通音乐之美。

结束语

言而总之,艺术之间是有其共通性的,而音乐与书法之间,皆以和谐美、韵律美为追求目标,从中传递出的情感使之升华。书法中的无声音律,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新的世界,从运笔书写的力度和速度,再到时间与空间的相融,构成的篇章,从中欣赏其“美”的一面。

参考文献

[1]陈振濂.书法美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2]《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

[3]孙过庭《书谱》.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7月.

(此论文可用于:甘肃省教育科学院“十三五”规划课题2020年度重点课题,《开展书法校本课程提升初中生审美文化素养研究》结题使用,课题立项号:GS[2020]GHBZ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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