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法律要点:带您区分“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
2022-04-21朱珺
中关村 2022年4期
朱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常会遇到质量问题,如果无法与厂商协商,纠纷可能会进入诉讼程序。但实践中消费者往往无法正确区分产品质量问题的具体类型,导致维权过程产生波折。实际上,虽然同属产品质量问题,但在法律上有“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消费者在维权时务必要注意区分。
物业公司与商贸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安装2台变频器,物业公司支付4万元货款以及2万元安装费。合同签订后,商贸公司从电气公司处购入了变频器,并依约安装。但还不到1个月,变频器就无法正常使用了。经协商,物业公司将变频器退回电气公司,电气公司退回4万元变频器价款。
物业公司认为,为了安装变频器,其共计支付6万元,现退回了4万元价款,还有2万元损失未获得补偿,该损失是因变频器存在质量缺陷所致,因此电气公司应当赔偿损失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发现,变频器在交付使用后,并未产生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不合理危险,质量问题应当属于产品瑕疵,而非产品缺陷,物业公司不能基于侵权责任关系,要求电气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经释明法律规定,物业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上述案例就是混淆“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概情形。这两个概念虽然存在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在法律涵义、救济途径、免责条件三方面却存在根本不同,也影响着消费者能否维权成功。
关于产品瑕疵,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列举了三种主要情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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