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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保险这趟“过山车”很刺激

2022-04-21林振荣

中国收藏 2022年4期

林振荣

上期金融证券专辑刊发的《他跨界干保险得天时占地利》一文,向读者展现了民国时期上海滩保险业中一个熠熠生辉的名字——金星保险。如其名般耀眼,它的创办者唐绍仪及其幕后董事,是民国史上一票响当当的人物。

本期,我们继续从藏品入手,更深入地探究这个神秘名字背后的生存史。有意思的是,通过这个过程大家可以发现,从前期的如日中天,到后来的逐渐没落,金星公司存在的15年,可以说是成也为“名”,败亦为“名”。

虽然只是历史长河中的昙花一现,但依然不妨碍它为近代金融保险业的“觉醒年代”画上浓厚一笔,颇具启发意义。

关于金星保险的金融单据所见不多,但幸存下来的皆为精印佳品,十分惊艳。

比如这张“中国金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趸缴存款拾年保险单”票幅较大,首端中央五角星光芒四射,中英文公司名称标识占据了画面的三分之一,边框里繁缛的花饰与装饰花团五角星等画面艳丽、彩印精美。其贴销“长城图”壹角印花税票两枚,保险单编号“壹萬贰千零拾叁号”,由唐绍仪、易次乾签字钤章,系民国九年(1920年)十一月初六签订于上海,并加盖钢印。该保单的投保人为时年17岁的沈国昌,代投保人为沈缄三,保额大洋1000元,期限10年,一次缴保险费大洋675.7元。

这张属于带存款性质的寿险分红保险:如投保人在认定的10年期内健存无恙,除将所保金额大洋1000元照数给还沈国昌外,还加以相当之红利;倘投保人不幸于保险期内发生不测,金星保险公司“一经得有确实证据,立即将已收趸缴之保费全数并加长年三厘半利息,付还代投保人沈缄三或沈国昌之法律承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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