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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与整合:闽西农村养老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
——基于福建省上杭县F村的调研

2022-04-16何亦詹

传承 2022年3期
关键词:闽西畲族养老

黎 赵,葛 茹,何亦詹

1.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2.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 福州 350108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1]。为妥善解决民族地区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提供了政策基础和行动指南。改革开放之后,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务工引致不少村庄逐步空心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从全国看,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2]。由此可见,农村人口老龄化比城市更为严重。伴随着农村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有学者将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进行对比,指出经济水平的差距导致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水平和健康状况相比城市老年人而言更低[3]。还有学者关注到农村老人期望的养老模式问题,提出构建因个人健康情况而异的不同形式的居家养老模式[4]。由于民族地区农村经济较为落后,养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导致民族地区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还有学者关注到民族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现状,相较于其他地区农村的空巢老人,民族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照料更显不足,隔代照顾负担更重,医疗条件更为落后[5]。

畲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拥有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畲族群众同样面临着养老困境。有学者关注到闽西畲族文化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并认为闽西畲族文化的相对封闭性构成其现代化进程潜在的阻力[6]。也有学者指出闽西畲族社区与生态环境上的二元并存、城镇与乡村二元并存等二元经济结构对南方山区民族经济发展的影响[7]。当今学界以“三农”研究为主张,聚焦“80%农村的80%现象”[8],但未能聚焦于民族地区农村存在的问题,使得这些学者忽视了“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9],因此民族地区农村问题应当观照其形成的历史文化因素,才能更好地探寻治理之道。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在广西大瑶山调查发现,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和民族间的关系有深刻的联系[10]。本文试图基于福建省上杭县F村的调研探讨闽西农村养老的现实困境和破解对策。

畲族作为福建省的主要少数民族。据上杭县老龄办统计:截至2021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8.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7%,空巢老人0.69万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7.8%[11];总体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三个特征,“银发浪潮”对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闽西农村而言,更是严峻的挑战。现有关于闽西农村的养老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12-13]、依据“空心村”提出互助养老模式[14]等方面。鲜有研究从文化角度挖掘民族养老独特性与闽西农村环境的耦合关系,也缺乏关联养老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互动性研究。基于此,本文试图探讨闽西农村环境下闽西养老文化嵌入农村养老制度的现实情况,剖析传承畲族养老文化及其嵌入养老制度的当代价值与制度优化的积极意义。

二、案例调研概况和理论视角

(一)案例概况和研究方法

F村地处上杭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F村总人口2288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383人,占总人口的16.7%,由此可见该村进入老龄化社会(1)依据国际标准,社会人群中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即可认定进入老龄化社会。。本文在2020年9—10月对F村进行调研,运用问卷调查与深入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研究,采用典型抽样法选取F村符合纳入标准的畲族村民。考虑到问卷调查的可及性与便利性,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收集了70份中青年调查问卷和100份老年人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1)受访者基本状况;(2)养老现状和需求情况;(3)养老文化与养老保障相关情况。本文采用Epidata 3.0建立数据库,运用双录入方法录入调查问卷,采用SPSS 26.0结果进行分析。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70份,收回有效问卷135份,有效回收率为79.4%。此外,笔者运用深入访谈法,访谈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老年和中青年村民等关键知情人共39人。

(二)理论视角

“嵌入”一词较早被用于描述政治、宗教和社会关系[15]。以关系嵌入个体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会形成一定属性的社会结构,而结构演变也会反作用于个体的文化、价值。在传统社会里,农民行动主要嵌入在以家族、宗族和村庄共同体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16],其权益的保护和界定主要来自身边的具体关系[17]。如今国家力量逐步深入农村基层社会,国家制度须嵌入现有的乡村关系网络及其特有的民族文化、价值观念中,在一定程度上使其应有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并结合乡村当地区域特点、人口构成情况,形成全新关系和互动结构。简言之,建构新型嵌入式农村养老制度则可以一定程度节省制度运行成本,更好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本文基于上杭县F村的调研来讨论闽西农村传统养老方式的当代意义,剖析养老文化嵌入养老制度中发挥的功能,为破解闽西农村养老的现实困境提供新思路。

三、时空脱嵌:闽西畲族养老文化嵌入农村养老的制度化困境

有研究表明,我国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主要依靠非正式制度下的社会关系网络[18]。诺思提出非正式制度的内容上包括道德约束、传统习俗和行为准则[19]。我国农业社区尤其是具有“文化孤岛效应”的闽西村庄,传统文化历经较长时间渗透、发展、沉淀下来的观念与行为方式构成非正式制度在农村地区具有的社会功能。在规避价值冲突的前提下,闽西养老文化嵌入农村养老制度的非正式制度形成全新的正式制度,使得农村养老制度“最后一公里”执行更为顺畅。笔者基于F村调研材料并观照国家养老制度嵌入乡村的过程,聚焦非正式制度嵌入正式制度执行起到的补充作用,剖析畲族养老文化嵌入农村养老的制度化困境。

(一)关系脱嵌:传统社会下闽西畲族非正式养老制度的认知偏差

1.群众养老观念脱嵌于农村养老制度的设计

观念变革先于制度变迁发生[20],养老观念的变迁对养老制度变迁有着较大影响。首先,部分老年人默许子女忽视生活陪伴和精神慰藉的行为导致农村养老观念的转变。本次调研组在询问F村老年人的居住养老态度时,受访老年人独居养老的占21.8%,夫妇独居养老的占39.7%,跟儿子住的占28.2%,跟女儿住的占1.3%,轮流与子女居住的占1.3%,其他(夫妇和跟孙女、跟父母住或者跟母亲住)的占7.7%。这说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以来,以F村为代表的闽西农村仍保持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方式,但大部分老年人自我养老意识较强。其次,中青年人掌握的城市生活知识颠覆了传统亲代与子代农村文化链条上的继替性,导致养老观念呈现一定的代际差异。最后,宗法制度为家庭养老非正式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环境。在道德辅助、法律规制的长期作用下,人们用孝文化来调节家庭关系,使得敬老、尊老、养老的伦理观念扎根于家庭,为中国历史上诸多养老难题的解决提供了一定借鉴。家族主要功能是以“族产”物质利益、“族谱”生活权威和“族规”价值导向维系家族的生存延续和相互联系[21]。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不少新的养老方式,其衍生的新时代孝文化被重塑,然而部分老年人群体的认知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传统孝文化上。因此,农村养老制度与养老观念的耦合性有待加强。

2.养老习俗脱嵌于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

传统文化在畲族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与现代生产力和社会进步不相容的因素。比如在闽西F村,养老送终是村里的传统习俗。问卷数据显示,两个年龄段受访居民在孝行内容认知选择的比例依次为经常与父母沟通(中青年73.7%、老年71.8%),生病时照料老人(中青年71.9%、老年65.4%),尽力给老人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中青年57.9%、老年60.3%),不给父母增加负担(中青年54.4%、老年66.7%),父母去世后安葬老人(中青年24.6%、老年23.1%),祭奠亡故的父母(中青年24.6%、老年21.8%),使父母因自己而感到有面子(中青年15.8%、老年9.0%),顺着父母、哄他们开心(中青年8.8%、老年12.8%),实现父母的愿望(中青年7.0%、老年5.1%),为父母牺牲自己的利益(中青年3.5%、老年5.1%),指出父母的不对之处(中青年3.5%、老年1.3%)。以上数据表明,F村受访者在孝行内容认知层面呈现一定的代际差异,为父母养老送终是F村的养老习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F村每个家族都由老年协会集资帮助族人操办丧事的活动。如今,出于减轻经济负担考虑,畲族群众会自主组织承担丧葬事务,以期得到延期的互惠劳动交换,从而更紧密地联系熟人社会的地缘关系,由此演变成为“互助会”。因而,导致畲族养老习俗并未能契合农村养老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结构脱嵌:现代社会情境里养老习俗与养老制度的价值冲突

1.人口流动引致家庭养老支持与农村养老制度实施的脱节

既有研究往往将留守老人养老仅视为农村的问题,较少学者关注到子女外出务工方式的多样性、养老需求的异质性及家庭养老支持的多维性[22]。因而,未将农村养老纳入社区文化自我调和的背景下,从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加以审视。从生计模式上看,畲族传统文化首先是一种农耕文化,二元结构型农耕生产方式即是畲族传统文化的基石[23]。这就决定了家庭养老成为畲族群众的基本养老方式。F村生计历来主要靠种植烤烟,烟稻轮作的生计模式需要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自21世纪以来,受打工经济的牵引F村大量年轻人外出谋生,不仅导致F村养老方式趋于多元化,更导致老年人成了种植作业的主力。由于农业受土地形态影响较大,在地理生态条件相似的闽西农村,生计乃至民族社会文化具有一定的相似性[24]。闽西农村凸显“以人口流动的不完整性”维护社区社会结构的稳定性[25],促使养老习俗保持传统的生命力。然而养老习俗嵌入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改变了山区农村社区养老支持的动态平衡。首先,农村留守老人的儿女常年外出务工造成生活空间的分离,分散赡养老人的时间,家庭养老因家庭规模等因素引致支持力下降。其次,子女外出务工,村规民约对子女的规约被削弱,由此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F村受访者职业呈多元化,职业的分化影响养老居住模式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影响养老行动的实践效果。

2.文化心理的二重性与农村养老制度衔接不畅

畲族经民族大迁徙后渐趋定居,其聚居区又形成与汉族“大分散、小聚居”的插花式分布,大多数居住在偏僻山区和半山区,而且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26]。迁徙后的畲族群众居住在山区或半山区,由于交通不便等,畲族群众较少与外界往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畲族自身的发展,也使得他们保留了较多的古文化[27],在文化心理呈现二重性的特征。然而,由于畲族群众与其他民族在养老服务需求方面存在差异化等,致使畲族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四、系统整合:闽西农村养老制度高质量运行的路径选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应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28]。老年人养老的社会支持有正式制度支持和非正式制度的社会网络支持两种。养老制度作为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较难实现对传统非正式制度的全面替代,应充分认识非正式制度现阶段在我国农村发挥的作用。从两者关系看,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形成的前提和基础,非正式制度通过对正式制度的补充、拓展、修正、说明和支持,保障正式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广泛的社会认可度[29]。由此,推动养老文化嵌入农村养老制度,系统整合两种社会制度的合力是农村养老制度优化的路径。

(一)关系嵌入:建构基于熟人社会的农村养老制度

1.老有所养:推动畲族孝文化嵌入农村养老制度

“老有所养”是一定区域通过养老制度或者养老习俗安排,由社会与家庭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照料与经济、物质保障。畲族具有自己的民族传统和文化,在养老方面和其他民族有着共性和个性的问题。传统上畲族老年人主要依靠子女和家族力量养老[30],而家庭和家族是传统社会中发挥非正式制度功能的重要形式,尤其是家庭具有实现责任分担的优势。在养老制度建设过程中,非正式制度具有关系联通、情感慰藉和道德约束等功能,将这些功能嵌入正式制度,可以起到较好的补充作用。新时代背景下,面对养老观念代际差异,应尝试转变过去亲子间主客体的关系,打造亲子“双主体”新关系。从而促使亲子关系之间的交流从单向变成双向,从彼此独立变成积极对话,两者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关怀。本文针对孝行内容认知调研数据也表明,F村村民将“经常与父母沟通”视为重要内容。由此,应从实际出发,关注老年人的真实养老需求,以需求为导向进行养老服务供给。具体而言,首先,建立平等稳定的亲子关系,确保一定的代际交流频次和深度。其次,从客观上承认每个个体的独立性,并尊重彼此思想行为的差异性,不过多干涉择偶、定居等选择。最后,基于上述两点,弘扬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继而从物质到精神上全方位贯彻孝文化,并将孝文化嵌入养老制度。

2.老有所依:畲族养老习俗嵌入农村养老制度

“老有所依”意为在老年人年老体衰时,可以安心地颐养天年,有所依靠。畲族是农耕的民族,老年人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是农业社会的宝贵财富,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畲族人民形成了尊敬老人的社会风尚,不仅表现在吃、住、行等日常社会生活中,在重大节日、过寿等活动中更是表现出对老者的特别尊重[31]。

在F村,畲族除了有与其他民族一样的传统节日,还有自己的地方性节日,例如农历二月初二“会亲节”。每逢节日都需要祭祖,对畲族村庄的群众而言,祭祖不仅是增强祖荫认同的方式,而且是家庭团圆、敬老孝老的途径。此外,F村畲族通常会给50岁以上的长辈做寿礼仪,越年长礼仪越隆重。长辈每逢年满10岁的寿礼畲语称为“送十”。每逢长辈的寿辰,远在他乡的晚辈会尽可能赶回家乡给长辈过寿。“做寿”习俗提高了老年人在家族中的地位,是畲族传统孝道的集中体现,也使得老年人的寿辰成为家族人团聚的重要时刻,恰到好处制造“事件团结”(2)“事件团结”是指流动时代的中国农民是个体化、原子化的状态,在某些特定环境或条件之下则产生“团结”的局面。转引自:向勇.祖荫竞赛:理解中国农村宗族运行的一个中观机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149-161.。此外,在F村畲族还有招婿养老的传统,招婿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多子家庭的婚姻彩礼负担,也解决了双女户或者多女户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等。综上,F村民间养老习俗包含着老年人积极适应新时代国家养老保障制度安排,在两套制度的互嵌形式下有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的美好老年生活图景。

(二)结构嵌入:完善山区乡村情境下的农村养老制度

1.老有所为:畲族长老治理传统嵌入山区农村养老资源的配置

“老有所为”指的是虽然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但是老年人仍然发挥他们的余热作用,尽其所能做一些有助于推动社会发展的事情。从农村的经济社会环境来看,非正式制度具有广阔的生存空间,而正式制度对于非正式制度的代替仍是一个漫长过程。经济独立是农村老年人晚年幸福的首要条件[32],F村老年人通过自身劳动所得和养老金实现了经济独立。故而,首先应善用老年人力资源,鼓励“老有所为”。其次,农村老人是乡风文化传承的鲜活记忆[33],巧妙运用老年集体回忆还原乡村变迁历程,激发乡村特有的乡愁提高老年人在村庄治理中的地位。积极挖掘老年人身上的经验技能,吸引年轻人返乡学习民族技艺,积极就业、创业,实现“青银共居”、孝在身边的传统。最后,依托孝文化的创新传承建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34],鼓励年轻老人与年长老人搭伴互助养老。由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老年人,由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年人照顾身体状况较差的老年人,以此完成养老服务的代际传递。依托村级老年协会、依靠有威望的老年人带动组织,与村干部相互配合以此来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问题。此外,村委会延续宗族养老的传统,把养老事务委托给老年协会管理,让老年人当家作主。还可以设置公益岗位聘请村里的老年人管理幸福院,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由此,将乡村老龄化人口结构的劣势转化为优势,利用老年协会等组织嵌入推进农村养老制度实施。

2.老有所乐:畲族互助养老习俗嵌入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

“老有所乐”指的是积极开展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促使老年人愉快安度晚年。非正式制度如何充分发挥正向功能需要政府引导,为正式制度的实行注入动能仍是当今学者讨论的热点话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应针对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等方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35]。一方面,农村幸福院作为乡镇敬老院的延伸,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问题。应积极动员农村老年人结伴参与幸福院互助养老,增设相关岗位带动就业,并实现卫生资源利用最大化。当前上杭县创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医疗服务新模式,实施农村幸福院与卫生院毗邻建设,为医养结合提供新思路。另一方面,针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农村留守和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要求,笔者主张政府制定农村养老政策时还应考虑畲族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挖掘地方民族特色养老文化,从而因地制宜地将养老文化结构嵌入农村养老制度,提升养老制度的运行绩效。

五、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农村老年人仍然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之一,由此农村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需要推动养老文化嵌入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农村养老问题一直是我国老龄工作的焦点和难点,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幅度地涌向城市,导致农村居民的养老方式也随之改变。笔者调研发现,闽西农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脱嵌于农村养老制度,导致养老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本文运用嵌入理论,基于上杭县F村调研提出通过农民主体视角重新审视乡村振兴建设,聚焦非正式养老制度对正式养老制度的补充作用,探索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融合发展,整合农村土地养老、家庭养老、养老习俗等养老文化资源助力农村养老问题的更好解决,从而高效地推进闽西农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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