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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22-04-11黄可扬翁艺青黄森慰

关键词:环境治理现代化指标

黄可扬,翁艺青,李 洁,黄森慰

(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

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农村落后的面貌,但伴随而来的代价却是日益恶化的农村生态环境系统。农村环境问题持续威胁着农民的健康生活,也阻滞了新时代农村的全面发展[1]。面对农民对美好生活和实现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诉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得到广泛关注并被纳入农村重要工作内容。尽管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但仍旧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治理成果,这说明现存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还落后于逐步向现代化迈进的农村社会,想要化解农村环境治理危机,应继续坚定不移地改革治理体系[2-3]。2021年党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提到实现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提供制度创新与保障,有利于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社会新格局。目前学界对农村环境的评价指标构建研究大多是针对全国、省、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评价维度主要围绕农村生态系统中的资源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展开,较少涉及多方主体的环境治理行为[4-9]。仅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是无法全面反映现阶段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困境,并且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人未协调好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因此构建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反映了我国在发展的新时期主动回应农村环境治理所面临的挑战。本文基于新时代农村生态发展特点以及建设需求,以俞可平提出的治理体系现代化五大标准为理论基础,从制度化和规范化、法治、民主化、协调、效率5个维度设计了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一层指标,在参考我国重要政策文件以及梳理国内外经典文献的基础上,提取出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具体指标,通过德尔菲法确保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后,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并借助Super Decision 软件测算各项指标的对应权重,构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模型,有助于评价各地农村环境治理建设进展,为农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探路。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一)农村环境治理现状

农村环境治理主要围绕3个问题展开:谁治理,怎样治理,治理得如何,与这3个问题对应的是构成农村环境治理的三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10-11]。当前我国农村生态治理工作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具体表现为:一是未形成长效常态化的环境治理机制,在环境决策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治理项目的可持续性、治理供给是否与需求相匹配、治理的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等问题;二是未构建好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许多农村环保项目由政府独自包揽,这使得社会治理资源被闲置浪费,同时让政府背负上治理资金的供给压力;三是环境治理的政策法规和资源未达到最优配置,缺乏涵盖面广、操作实践性强且内容以农村环境治理为主的政策法规,环境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分配标准未达成一致共识[12]。农村环境治理困境表明治理体系已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时代下农村环境生态建设需要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进程。

(二)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概念与构成

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由我国首次提出的政治理念,总结现有学者研究,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管理下的保障农村环境治理有效运行的各项制度所构成的制度体系,用一系列制度和程序规范社会权力的环境治理行为和维护农村环境治理秩序。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不仅包括政府、市场、社会三大农村生态治理体系,还与农村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息息相关,主要内涵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的作用、发挥农户为主体的公众参与力量、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全社会协同共治格局,为建设美丽农村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10-11]。俞可平提出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准是制度化和规范化、法治、民主化、协调和效率,核心内涵分别是:完善的制度和公共秩序、以人民为中心、法律的最高权威性、兼顾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有机协调的统一制度体[10-11],这五大标准同样符合我国新时代农村生态发展的特点以及建设需求。因此用这五大标准衡量农村环境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机制的现代化水平,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理论和实证意义。

(三)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评价指标构建

构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是在真实反映农村环境治理现状的前提下,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指导和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本文指标的构建依据,主要是国家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此外通过梳理国内外经典文献提取相关指标,最终确保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基于上述指标构建的基本原则,根据已有研究和目前国内以及主要省市出台的农村环境治理实施办法,本文围绕制度化和规范化、法治、民主化、协调、效率5个维度构建了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指标评价(表1)。

表1 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1.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强调多元治理主体依照合法程序和完整规则体系,协同合作参与治理并做出有效的集体治理决策[12]。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主体,与农民自治不同,这三者都在不同程度上拥有农村环境的公共治理权力,因此农村环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应从这三大治理主体出发,将政府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社会组织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纳入指标体系中,通过一系列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对这三大主体的环境治理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引导。

(1)政府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政府作为公共物品最主要的生产者和供给者,应承担起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肩负起农村环境治理的使命。首先,设置专业综合性的农村环保部门机构、明确环保职能和精简行政流程,能保障行政人员的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13]。当前农村的环境情况表明政府对农村环境的供给并不到位,基层政府因资金不足而无法顺利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同时财政资金的来源渠道单一,完全由政府供给的形式给政府的财政带来负担[13]。由于农村环境治理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需要政府强化对内和对外的监管力度,以制度约束转变治理主体的治理理念和治理行为[14]。因此,可以将政府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维度细分为环保职责是否明确、环保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投入力度是否足够。(2)企业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污染企业是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者,秉承着权责一致的原则,污染企业必须承担起环境治理的责任。企业具有其他主体所欠缺的科技创新潜力,拥有较充足的时间、人力、资金来研发环境治理的新技术,是科学创新技术的主力军,科技不仅能转变企业生产方式,减少生产污染,还能创新治理模式,运用绿色节能产品,高效率地解决环境问题的同时让农村经济持续发展[14]。因此把企业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分为2个指标,具体是环境治理责任制度的健全和科技创新技术。(3)社会组织制度化和规范化。社会组织在培养公众的环保认知方面做出了不少贡献,因自身的公益性质使社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活动更受农民的认可,帮助农民与政府或企业进行沟通互动,治理资源和专业人才配置则是保障社会组织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14]。因此,可以将社会组织制度化和规范化细分为 2 个指标,具体包括治理资源和专业人才配置是否充足、开展活动是否合理。

2.法治。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战略,法治是农村环境现代化治理的保障和重要体现,要学会运用法治的理念和法律的手段管理环境事务,协调好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15]。学者Fang等认为目前农村环境法治基础薄弱,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法律法规设置的不合理、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实施效果不理想、执法手段单一并过于刚性、农民欠缺现代司法理念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变革农村法治并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法治建设予以解决[16]。因此必须将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

(1)环境立法。由于历史因素的作用,且环境法的制定不够贴合于农村环境实际情况,环境法的实施遭受多重阻碍,执法时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农民对环境法的接受度偏低[17]。因此,可以将环境立法分成2个指标,分别是环境法的种类是否齐全、环境法的制定是否科学。(2)环境执法。我国以往的执法模式以行政执法为主,但过于单一刚性的执法手段产生行政成本过高,效益较低的局面。市场化的环境执法工具通过赋予其他主体环境执法功能,利用多方主体的优势以增强执法的效益[17]。因此要建立多元化的环境执法制度,科学制定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及其职责。所以将环境执法分为2个指标,具体包括执法是否科学和执法手段的多元化。(3)环境司法。我国农村的环境司法建设发展缓慢,环境司法程序还存有许多空缺处,公民对环境司法的认知也远远不够。近年来,环境司法在努力向恢复生态环境、协商多方利益和回应群众需求的方向转变,具体表现为:以环境治理的原则为基础,让污染者接受相应的处罚的同时也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通过合法的程序调解不同利益主体的环境纠纷,及时回应公民的利益诉求[17]。因此,可以用司法是否健全这一指标来衡量环境司法。

3.民主化。村民参与是村委会公权力形成和正常运行的保障,村民自治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农村的实际运用,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享有基本的民主权利,可依法直接行使环境自治权,将村委会的组织治理和农民的个体治理相结合以促进农村环境治理的民主化建设[18]。衡量民主化指标必须将环境民主知情、环境民主管理、环境民主监督、环境民主决策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

(1)环境民主知情。我国农村环境信息的供给与需求存在较大矛盾,供给方面出现对外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少、公开的信息时效性低、公开信息的渠道少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农民无法便捷地了解环境信息,影响农民对环保的认知,进而妨碍了农民下一步的环境参与[19]。因此,可以将环境民主知情细分为2个指标,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的认知度、环境信息的知悉度。(2)环境民主管理。环境民主管理是落实四项民主权利的具体实施过程,主要表现为两大方面:一是根据农村环境法律法规和村庄自治规章制度的内容,界定清农民的环境权责;二是落实参与方式和参与保障,确保农民能够充分地表达诉求和建议,村委会应积极征求村民的意见[19]。因此,可以将环境民主管理分为2个指标,具体包括民主管理的参与途径、民主管理的参与程度。(3)环境民主监督。环境民主监督是农民对村庄环境事务和多方主体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成立专门的环境监督机构并制定民主监督制,既保障农民能有效行使环境权利,又保证多元主体依法推进环境治理工作[19]。基于此,环境民主监督可分为民主监督的参与途径和民主监督的参与程度。(4)环境民主决策。环境民主决策是指村内的环境相关事项由村民参与讨论和决定。随着信息和科学的高速发展,传统的决策制度已落后于现代的农村环境背景,民主决策越发看重科学性。科学技术能高效处理环境信息、制定较优决策方案、增强决策合理性,农村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环境信息的电子化表明了科学决策是提高民主决策有效性的必要方式,在民主和科学的共同发力下,民主决策能发挥更突出的作用[19]。因此,可以将环境民主决策分为2个指标,具体包括民主决策的参与途径、民主决策的参与程度。

4.协调。农民是农村环境治理的直接参与主体和最大受益者,理论和实践表明发挥农民的主体治理作用是十分必要的,而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行为会同时受到自身、农民群体、其他治理主体的影响[20]。因此,衡量协调指标必须将农户自身、农户内部、农户与外部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

(1)农户自身。学者Ajzen提出的计划行为理论表明个体行为由意愿主导,农民的环境治理意愿会对环境行为产生显著影响[21]。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农民是理性个体,农民的环境行为是有计划的决策行动。农民的参与意愿反映农民对环境治理行为的认知和评价,农民对污染问题和环境保护的认知越清晰,尤其是认识到亲环境行为能给自身带来多重效益,农民参与治理环境的意愿就越强烈。因此,可以将农户自身分为2个指标,具体包括参与意愿、参与行为。(2)农户内部。村庄内农民群体之间的人际交往也会影响农民的环境治理行为。农民在长期的人际交往中会形成亲疏远近之差,而这种差异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信任水平,大都表现为对亲戚邻里的信任程度高于对普通村民的信任,高于对陌生人的信任。信任程度越高,农民的治理行为越容易被他人影响,还会形成互惠互利与共担风险的关系网[20]。因此,可以将农户内部分为2个指标,包括熟人信任和一般信任。(3)农户与外部。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农民还会与政府和社会组织等其他治理主体产生交流互动[20]。政府通过实施政策制度,以约束奖惩机制影响农民的环境行为。社会组织通过面向农民开展环保活动或吸纳农民成为组织成员的方式,提升农民的环保认知,或帮助农民以社会组织的身份与其他主体协调合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向引导农民的环境行为。因此,可以将农户与外部细分为2个指标,具体包括与政府部门协调、与社会团体协调。

5.效率。由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地理区位等方面的差异性,不同地方的农村环境治理效率不同,具体的治理效率评价标准也不同,国内外学者通常构建投入与产出的指标体系评价治理效率[22]。因此把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治理产出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

(1)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治理投入是治理主体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各种资源投入,主要表现为环境资金、人力、技术的投入。有了充足的资金投入才能开展治理工作,资金是保障人力和技术投入的前提,技术则是确保治理过程的科学高效性[23]。因此,可以将环境治理投入细分为3个指标,具体包括环境资金投入、环境人力投入、环境技术投入。(2)环境治理产出。农村的空间由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所组成的,生态空间的供给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生产空间的功能性、生活空间的生活质量水平都直接反映出农村环境的治理成效。因此,可以将环境治理产出细分为3个指标,具体包括农村资源环境的改善程度、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程度和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程度[23]。

二、基于ANP的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构建

(一)ANP评价方法

在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指标构建过程中,同一维度存在层次结构差异,不同维度间存在关联性,指标构建以定性分析为基础,而评价是以定量分析为主,因此为了评价结果更客观真实,需要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网络分析法能够解决结构复杂、准则多且难以量化的决策问题,清晰反映出评价指标内部相互作用的层次结构。依据学者Saaty的观点,该方法将评价指标体系拆分为控制层和网络层两大部分,根据同一层内的各元素间相互影响的关系,进而刻画出指标间的结构关系并推出超矩阵[24]。

由于Super Decisions软件(SD)能够处理庞大的计算量,解决指标的决策问题,学界通常借助Super Decisions软件(SD)计算网络层次分析法的指标权重,所以本文通过该软件并采用网络层次分析法进行指标评价和分析,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确定好影响评价目标的关键指标,根据指标的相互关系构建网络结构;其次,通过专家打分法对指标进行重要性两两排序比较,确定指标权重;接着,建立判断矩阵,再将矩阵归一化,分别形成超矩阵和加权超矩阵;最后,计算极限超矩阵和指标体系的权重。

(二)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模型构建

根据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之间的交互作用,借鉴学者Kannan等的观点[25],建立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模型,如图1所示。其中,控制层中目标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A,准则为制度化和规范化维度B1、法治维度B2、民主化维度B3、协调维度B4以及效率维度B5,网络层中有15个元素集,图中的弯形箭头表示各元素集内部相互影响,双向箭头表示不同一级指标下各元素之间相互影响。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模型包含5个维度(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33项三级指标,采用网络层次分析法,计算一级、二级指标权重,测算各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相对重要程度。

图1 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模型

(三)ANP 超矩阵算法

首先需要对构建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分析,具体方式是咨询3位研究农村环境领域的专家,获得专家对指标的重要性程度评价,利用九分法对元素间两两重要性进行比较(如表2),将评价结果整理后形成判断矩阵。学者Saaty等指出为确保层次单排序的具有可信度,需要运用Super Decisions软件进行一致性检验,在一致性比率CR=CI/RI≤0.1时(CI为相容性指标值,RI为平均一致性指标值),判断矩阵才通过一致性检验,反之则为不通过。经检验,所有判断矩阵的CR值都小于0.1,因此均通过一致性检验[26]。

表2 网络层次分析法的评分标度及其含义

通过对元素两两重要性比较,构造判断矩阵,求得对应的排序向量。以此类推,构建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评价指标的初始超矩阵W,如下:

式中各项指标的局部权重和全局权重可分别从超矩阵和加权超矩阵的结果获取。

(四)形成极限超矩阵W∞

按照上文所述算法,结合Super Decision软件和德尔菲专家打分结果,求出每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别得到超矩阵、加权超矩阵、极限超矩阵。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本文仅给出极限超矩阵结果(表3)。

表3 极限超矩阵权重

三、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指标评价

(一)指标评价结果

运用 Super Decision 软件,依照上文所介绍的计算方法,并结合德尔菲专家打分结果,可得出每个指标的评价结果。由于评价指标间是各自独立关系,所以使用ANP算法获得一级指标的权重,网络层的各个元素的权重需要通过Super Decision软件。最终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评价指标权重,如表4所示:

表4 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权重

由表4可得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排序。(1)一级指标中效率维度所占权重最大,为32.6%;其他维度所占比重相差不大,其中协调维度所占比重最小,为 11.7%。这表明了效率是衡量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首要标准,治理能力的提升建设归根结底是治理效率的问题,现阶段更需重视的是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高效地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效率反映了制度化和规范化、法治、民主化、协调的最终成果,5个一级指标相互影响、缺一不可,因此一级指标中5个权重比都相差不大。(2)二级指标中权重排序在前五位是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治理产出、农户与外部、环境执法和农户自身,权重分别19.2%、13.4%、8.00%、7.80%、6.8%;所占权重最小的是环境民主知情,占比为1.8%。

(二)指标评价结果分析

基于指标的权重排序结果,进行如下的分析讨论。

1.加强多元治理主体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治理效率。农村环境治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让多元治理主体能够协同合作并做出有效的集体治理决策,从而依照合法程序制定并实施的完整规则体系。首先,当前农村的环境情况表明政府缺乏专业综合性的农村环保部门机构,存在环保职能重叠交叉、环境权力被过度分散的现象,这导致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和办公效率大打折扣,并且政府对农村环境的供给并不到位,基层政府因资金不足而无法顺利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同时财政资金的来源渠道单一,完全由政府供给的形式给政府的财政带来负担,因此重构环保机构和职能、健全监管和财政投入制度以提高政府的治理效率[27];其次,企业是市场的最大主体,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所以需要运用强制手段规范和引导企业参与行为,培养企业树立环保理念,将绿色发展贯穿到企业发展战略中,让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同时企业是科学创新技术的主力军,科学技术能高效率地解决环境问题并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最后,现阶段社会组织还缺乏完善的参与保障,需要为其提供充足的治理资源,不断引进专业人才,从而推动社会组织独立发展,顺利开展各项环保组织。

2.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治理效率。法治主要包括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这3个环节。目前农村环境法治基础薄弱,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法律法规设置的不合理、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实施效果不理想、执法手段单一并过于刚性、农民欠缺现代司法理念等问题[28]。这些问题都需要变革农村法治并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法治建设予以解决,其中环境执法是影响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刚性环境执法虽然能够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优势,凭借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但在农村社会转型期的背景下,刚性执法暴露出许多弊端,表现为社会参与力低下、政府执法成本高但效率低、政府与村庄内部的冲突等[28]。因此要提升环境法的引导与约束力,形成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而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

3.加强民主建设,提高治理效率。村委会拥有社会公权力,农民参与是村委会公权力形成和正常运行的保障。农民依法享有环境自治权,将村委会的组织治理和农民的个体治理相结合是促进农村环境治理民主化建设的重要方式。我国农村环境信息的供给与需求存在较大矛盾,对外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少、公开的信息时效性低、公开信息的渠道少,无法满足农民的信息需求,并且农民的环境权责未界定清晰,参与方式单一化,参与程度也不够深入,因此要成立专门的环境监督机构并制定民主监督制,让农民更有底气地行使环境民主权[29]。另一方面,农村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环境信息的现代化表明了科学决策是提高民主有效性的必要方式,在民主和科学的共同发力下,民主权益才能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4.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高治理效率。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农民是理性个体,农民的环境行为是有计划的决策行动,由于农村环境属于公共物品,农民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一定存在搭便车行为,所以要利用制度的强制性和奖惩机制来约束农民行为,一方面当农民破坏生态环境时,依据法律制度进行处罚,另一方面当农民的环境利益被侵犯时,为其提供生态补偿[30]。此外,社会资本也能协调好农户自身、农户群体内部、农户与外部的矛盾冲突,它通过村规民约、风俗习惯和道德素养等规范农民的行为,扩大农民的信任范围和强度,形成服务农民的社会网络[30]。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农村社会逐渐转变为半熟人社会,农民的人际信任度逐渐下降,尤其在乡村行政化治理的背景下,农民与村干部的联系逐渐疏远,农民更关心个人家庭生活,缺乏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同时农民的年龄、收入结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也会影响农民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农民自身公共精神的淡化以及社会资本的弱化都增加了多方协作治理的难度,不利于打造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因此强化农民的主体责任感,明确农民环保权益,才能以内生动力促使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还应引导农民参与组织建设,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发展环保自治组织,提升环境治理的组织性力量[29]。

5.环境治理投入和环境治理产出是影响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要因素,前期的环境治理投入会影响后期的环境治理产出,现阶段农村环境治理投资融资渠道还较为单一,资金投入与需求间存在较大矛盾,这会延缓新型治理技术的研发应用,同时治理所需的物资设备、人才引进以及环保机构的革新都会受到限制[31]。农村环境治理产出可从农村环境现状中体现,生活环境产出主要表现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改水受益人口,生态环境产出主要表现为农村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污染气体减少量、绿化总面积等,生产环境产出主要表现为绿色农产品占比、单位耕地面积农业总产值、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等[32]。农村环境治理效率还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结构等内外部因素有关,政府的环境制度建设影响环境治理投入内容与程度,与城市相比,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农村,环境治理效率并不会显著提高,而在常住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地区,环境污染排放量多但治理效率可能会更高[32]。总体而言,农村环境治理效率亟待提升。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基于农村生态系统的特点以及农村环境治理的现状和需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参考国内外优秀文献构建的指标体系,借助德尔菲法论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最后运用ANP法并借助Super Decision 软件计算各项指标的对应权重,从制度化和规范化、法治、民主化、协调、效率等5个维度设计了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发现:效率是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目标,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治理产出、政府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环境执法、环境民主决策、农民与外部的协调是影响五大评价维度的主要因素。

(二)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结合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实际需求,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以期为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指明方向。

1.拓宽供给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改革开放后,城乡二元体制扩大了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差距,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远落后于城市。首先,政府要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治理理念,农村基础设施是生态环境治理的硬件基础前提,应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尤其是生活类设施的充足供给,同时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水工程、生活垃圾治理等环保工程,这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治理资金的高效利用也能积极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大部分呈现出高需求、高投入、低回报的特点,同时还存在治理主体单一化、治理市场滞后等问题,所以除了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外,关键在于资金供给的多元化和合理规划资金用途,一方面培育多主体参与农村环境的投资建设,创新绿色金融制度,扩宽资金供给渠道,减小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结合社会资本的优势,提高资金收益。

2.以科技为支撑,提高农村绿色产出。发展绿色经济,不仅有助于农村环境的改善,还能让丰富的生态环境资源反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往依靠科技和劳动力素质的方向转变传统的工农业生产方式,减少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作物品种,同时协调好养殖与种植的比例,有效利用化肥和畜禽粪污资源,通过新型农业生产设施和种养循环生产方式,在减少生产污染的同时保证农业产出规模不缩水。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都未进行合理规划,存在问题的产业结构会严重阻碍农村地区的发展,因此要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经济。政府要引导支持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鼓励农村发展绿色旅游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加大农村绿色资源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绿色产品价值,从而提升农民的经济水平。

3.转变治理职能,加强法治建设。首先,政府要转变农村发展理念,树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政绩观,加大环境保护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评价权重,以环境承载力为底线,推进农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其次,明确基层政府的治理职责,细化治理内容,将治理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环境管理与监督的常态化,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政策规定,完善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流动性,同时将政府监管、农民监督、社会组织监督等多方监管相结合,加强末端监测监管,使各主体的治理行为得以规范,并保证了资金有序管理和物资利用率,还能让农民的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最后,完善环境执法制度,把环境执法权集中到专门的环境执法部门,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行动,这是建立权责一致的执法制度的重要前提基础,同时在环境执法时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完善以环保部门为统筹主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

4.维护农民权益,扩大农民参与。农民参与是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动力。首先,要明确农民环境权利的内容,赋予农民相应的治理权利,政府在环保项目的规划决议和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农村环境治理事项与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其次,健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保障机制,为确保农民能有效行使环保权利并发挥其效用,政府应建立与农民合作治理的机构和平台,并制定双方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制度内容要详细清晰地规定合作治理的内容、程序等事项,通过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提高农民参与意愿,改变农民的环境治理行为。最后,拓宽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搭建农民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互动平台,尤其要健全平台的监督机制,鼓励农民充分利用电话、网络邮件、政务平台等渠道,对治理主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还要健全平台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环境信息,把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社会体系,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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