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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价值链视域下东北亚经贸合作路径研究

2022-04-01沙秀娟辛桐旭

北方经贸 2022年3期
关键词:中日韩东北亚价值链

沙秀娟,郑 鹏,辛桐旭

(大连海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3)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流形态。Gereffi于2001年首次提出了全球价值链这一概念。至此,不同学者和机构对全球价值链进行了不同定义,一些学者认为全球价值链即是“产业链”(Smith等,2002)。但最具代表性的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2002年对全球价值链的定义,认为全球价值链是在全球范围内涵盖商品生产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将全球价值链定义为一种产品从设计环节到最终报废整个生命周期中创造价值的全部活动组合等。

面对全球经济环境的重大调整和国际分工的重大转型,加强国际合作是中国实现经济增长的有利选择。在全球价值链上总是存在一些能够创造更高利润的战略环节(Kaplinsky,2000),东北亚作为全球价值链的重要一个环节,包括俄罗斯远东地区、中国东北地区、日本、朝鲜、韩国、蒙古等地区和国家。其中,中日韩是东北亚经济的中心,亦是东北亚经贸合作的重心(张蕴岭,2013),如何提高东北亚经贸合作在全球价值链的高质量发展,对全球价值链视域下的东北亚经贸合作实现路径的有效探寻,有助于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高中国经济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国际竞争力。

二、基于全球价值链的东北亚经贸合作现实基础

(一)东北亚各国间贸易的现状分析

1.日韩在中国贸易伙伴中的地位分析

截止到2019年,中国与前十大贸易伙伴进出口金额及占比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在东北亚区域经济贸易中,日本和韩国属于中国的前十大贸易伙伴。其中,日本居于第四位,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累计值为3150.33亿美元,占比6.88%;韩国居于第六位,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累计值为2845.76亿美元,占比6.22%。说明日本和韩国的进出口贸易对中国非常重要,日韩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

图1 2019年中国与前十大贸易伙伴进出口累计值及占比(金额单位:亿美元)

2.中国在日韩贸易伙伴中的地位分析

本文不仅对日韩在中国贸易伙伴中地位进行了分析,而且对中国在日韩贸易伙伴中地位进行了分析。2019年日韩从中国进出总额如表1所示。

表1 2019年日韩从中国进出口总额统计表 单位:亿美元

根据2019年日韩从中国的进出口总额统计表数据显示可知: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韩国货物进出口额为10455.7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下降8.3%。其中,韩国对中国出口1 735.52亿美元,同比下降15.1%,占韩国出口总额的32.0%;韩国自中国进口1 109.49亿美元,同比增长2.1%,占韩国进口总额的22.0%。韩国与中国的贸易逆差626.03亿美元。截止到2019年,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9日本货物进出口额为14 265.2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下降4%。其中,2019年日本对中国出口金额为1 715.15亿美元,同比下降2.6%,占日本出口总额的23.5%;日本自中国进口1 431.8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占日本进口总额的19.1%。日本与中国的贸易逆差283.31亿美元。截止到2019年,中国是日本第二大出口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贸易伙伴。

(二)各国禀赋结构互补性助推东北亚经贸合作

东北亚各个国家在自然资源、产业、技术和投资力度等因素存在的差异性,导致各个国家都构成了一个独立的系统。但正是由于这种差异性,各个国家在进出口贸易领域存在一定的经济往来,导致各国在要素等禀赋结构方面存在一定的互补性(沈铭辉和张中元,2019)。对东北亚各个国家要素资源的独特性和互补性进行分析,有助于提高东北亚各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

1.东北亚各国具有较强的合作意愿

为了迎接经济全球化趋势,中国也主动探索与东北亚地区国家合作、共赢的道路,于2012年启动了中韩自贸谈判,并于2015年中韩正式签署《中韩自贸协定》,有效地推动了两国的外贸合作。2020年8月,在中韩经贸联委会第24次会议上双方同意为推动两国贸易得到质的提升,积极推进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并加快编制《中韩经贸合作联合规划(2021~2025)》。2014年提出并建设的中蒙俄经济走廊,现已成为“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之一,同时朝鲜也表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建设,并将“一带一路”与朝鲜改革开放相对接。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2017年多次表达改善和深入发展中日关系的愿望,表示支持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并于2018年10月,时隔七年后访问中国,双方就发展双边关系包括“一带一路”等国际领域加强合作达成了诸多共识。在2019年12月举行的中日韩工商峰会上,安倍晋三表示,希望与中日韩三国共同合作,筑起与国际社会共同发展的“新三国时代”。中日韩自由贸易区(FTA)自2013年进行正式谈判以来,至今已举行15轮,展开了多项议题磋商,并取得一定进展,同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也被提上日程,这些为深化东北亚区域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产业互补推进结构调整

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面对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新兴产业比重过低的产业结构调整现状,急需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大量资金的支持打破产业结构调整瓶颈。基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拥有完整工业体系,并且日韩第三产业比重大,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第一、二产业比重大,形成产业结构的互补性,因此,可增加与日本、韩国的互动性,并且可以承接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垂直封闭式网络,承担生产环节获取资金以此为过渡,直至完成产业结构调整。日本和韩国也是我国引进投资的重要国家,利用日本、韩国的资金投入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至关重要。

3.环境保护合作空间广阔

在保护区域环境问题上,关系到东北亚各国的共同利益,大气污染防治、海洋污染治理、生态多样性联合保护等是东北亚各国需要共同面对与解决的问题。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相矛盾的问题,国内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仍需面临更大的环境压力,而日本、韩国在国内的环境状况取得了较大改善后,关注的重点开始从国内环境污染问题转向区域跨界污染问题,因此与日韩进行密切的环境合作符合中、日、韩三国的共同利益。

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全面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必将对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协调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东北老工业基地与日韩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东北老工业基地作为中、日、韩环境合作的受援方,应发挥更主动、更积极的作用,加强环境产业意识、推进区域环境合作制度从功能合作到制度合作模式、从双边到多边环境合作平台的机能整合,实现东北亚地区环境改善,推动东北亚地区全球价值链构建,进而促进东北亚地区经济繁荣。

4.投资互动提供新型合作动力

中国与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稳居全球前三。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 430.4亿美元,同比下降9.6%。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总额同比减少29%,连续三年下滑的大环境下,略低于日本(1 431.6亿美元),成为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日、韩三国与东北亚区域各国相比属于生产要素禀赋过剩的国家,可与相关第三方市场进行合作,进行投资与产能转移,尤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高新技术等领域进行合作与投资。

日本作为亚洲地区以及东北亚地区少数的发达国家之一,毗邻中国与韩国,是中韩关键的经济伙伴,在朝核问题得到缓和、中日关系持续升温的背景下,中日两国作为两大对外投资国为东北亚区域合作提供新的动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区安全困境,使两者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基于全球价值链的东北亚贸易合作路径研究

(一)东北亚各国应加强经贸合作的政策支持

目前,由于历史、政治等问题,东北亚地区尚未实现区域一体化,区域性经济合作与一体化经济合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事实表明,单个国家或双边合作国家都不能实现推进区域合作的重任,而核心国家在区域合作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中俄在上海合作组织发挥着核心作用,德法两国的合作对欧盟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中、日、韩作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核心力量,其合作将对东北亚区域合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中日韩已经初步形成了合作机制,包括:中日韩自由贸易区(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和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曾拟定在“智慧物联网”领域开展合作研究。由此,中、日、韩需要政治互信、达成共识、付出努力,继续深入合作实现合作制度化。作为核心国家要提供制度化合作环境,并逐渐吸收俄、蒙、朝的加入,只有实现整个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化,加强政策支持与保障机制,才能规范与推动东北亚各国合作,不断推进合作进程。

(二)创新中日韩区域经济国际合作中的机制和模式

利用山东省地域优势,对内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经济带沿线地区合作,对外面向日韩,重点建设国际合作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产业链合作联动发展机制等,探索国际合作新路径,构建以中日韩为主体的跨国产业价值链。具体推动以下方面合作:

第一,构建中韩“两国双园”合作平台,中韩两国在此平台基础上共同探索开拓第三方市场,形成双向开放的区域发展格局,同时以中韩自贸区对接“一带一路”平台,继续围绕金融、旅游、投资、安全、医疗、物流、液晶科技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第二,规划建设中日特色产业园,我国继续与日本进行高新技术引进、项目共建、产业协同、长期贸易等。

第三,积极建设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重点,适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投资需求、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高水平大通关国际合作机制,进行边境口岸地区创新管理,积极推进中韩、中日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合作工作,加强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畅通中日韩鲜活农产品贸易通关绿色通道;最后,探索与日资认证企业、韩资认证企业实行原产地证“多批一签”,提升原产地证的使用效率。

(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1.促进贸易便利化

深化进出境通关领域改革,促进贸易便利化,开发“单一窗口”和“一站式”服务,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缩短货物报关时间;加快推进提货单电子化,缩短进出口集装箱申报时间,实现集装箱在船舶公司、码头、堆场、司机之间无纸化流转交接;简化单证办理模式,提升船舶代理线上办单和线上核算比例,压缩办单时间。

2.规范口岸收费行为

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公示口岸作业和处理环节收费标准,建立价格、市场监管监督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扩大收费标准查询渠道,如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并且支持第三方机构帮助企业进行科学的费用评估。对于口岸不合理收费行为予以处罚和规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推进智慧港口建设

加快推进口岸操作系统一体化,优化智能调度指挥系统,完善口岸电子商务网业务受理功能,实现线上办理业务受理、信息查询、预约提箱、在线缴费等业务,提高口岸作业效率。

4.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推动区域与各港口的协同与联动创新,例如:山东省中韩贸易区统筹考虑岚山港、石臼港、青岛港、烟台港、威海港、东营港的区位、交通和港口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建设,合理制定港口与自由贸易区协同联动机制。优化重点商品绿色通道服务。实现重点商品出口码头可以直接运抵绿色通道,交付海关专门人员进行重点商品装箱集港作业和人工查验。

(四)打造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中、日、韩经济内部发展以及相互之间的经贸关系比较成熟,但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速低于7%,日本经济增速低于2%,韩国经济增速在3%左右。因此,中、日、韩经济若要进一步发展,急需建立三边自由贸易区或多边贸易区才能实现突破本国经济增长瓶颈,获得新动力。有关于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FTA)议题可追溯到2002年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在金边峰会上首次提出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设想,直到2013年3月中日韩三方代表在韩国首尔举行了第一轮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但至今仍处于长期谈判阶段还尚未达成协议。FTA经过三国相当长时间的磋商,仍处于推动阶段,充分说明了其前景符合三国利益。三国通过建立FTA可降低关税、简化海关程序、扩大三国贸易、共建产业合作走廊便于商贸交流沟通,可显著降低三国间交易成本,为三国带来经济利益。同时,中日韩三国可以将FTA作为交流合作基础提供更多外交选择,为三国带来政治利益,从而促进东北亚区域安全。

2018年,中国陆续出台了相关开放政策,宣布在3~5年之内,将逐渐取消主要领域外商投资的限制,从而改善投资经营市场环境,扩大开放程度。而日本与韩国的经济已经发展成熟,人均GDP早已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内部动力已经不足,想要获得进一步提升,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是一个符合各方需求与利益的选择。但目前,三国仍然面临着三边政治互信不足、历史问题、领土矛盾、军事矛盾、经贸领域矛盾等问题,而通过签订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中日韩三边自由贸易区,通过扩大三边之间的经贸往来,从而扩大三国交流的基础,并且有利于实现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实现良性循环。如果中日韩的合作取得成效,使三方受益,将极大地促进朝鲜、俄罗斯、蒙古国参与东北亚区域商贸合作,进而使得东北亚的经济发展和合作前景更加广阔,推动东北亚地区融入全球价值链。

四、研究结论与展望

在东北亚各国合作日益密切,但东北亚区域尚未融入全球价值链国际分工体系的背景下,基于东北亚各国要素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中国应以日本、韩国为主要贸易伙伴扩大东北亚区域合作。以中日韩三国作为东北亚区域核心国家,加强东北亚贸易合作的政策支持;在中日韩区域经济国际合作中进行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通过促进贸易便利化、规范口岸收费行为、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完善协同联动机制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打造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共建产业合作走廊,推动东北亚的经济发展和合作,促进东北亚地区融入全球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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