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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重要交通管理改革措施回顾

2022-03-29

汽车与安全 2022年1期
关键词:交管号牌驾驶证

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放宽办理权限 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从推行异地车检、异地考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到“互联网+交管”改革,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创新跨省办理机制,实现交管业务一证办、异地办、网上办、就近办。目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试领证和审验换证、交通违法处理等交管业务已经实现跨省通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先后推出車检、驾考、跨省异地缴纳罚款、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动车号牌管理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改革新举措,车检排队、驾考积压、罚款缴纳不方便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公安部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持续推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的改革新措施。2019年上半年推出的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10项新举措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当年9月再次推出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临时入境车辆牌证便捷可办等6项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据统计,驾驶证“全国通考”、机动车“全国通检”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地后,已有8000余万名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补换证、处理交通违法等便利,更好适应了人员、货物、车辆大流动的新形势。

优化窗口服务 实现一次办、马上办

着眼人民群众对交管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2018年9月,公安部正式实施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这其中,申请材料“四个减免”、18类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每一条改革措施都给人民群众送上看得见的好处。

18类交管业务持身份证一证即可办理。交管部门还推进与税务、商务等部门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取消核验车购税等证明材料,累计为群众减少办事材料30余亿份。同时,全面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办、自助办,推行购车、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10分钟内即可办结。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不断优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2017年10月,公安部推出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新举措,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的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同时,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

运用科技手段 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汇聚海量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优化智慧警务,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服务。

2015年,公安部在全国搭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使用全国统一的服务号“12123”,通过网页、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方式,提供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实现“鼠标代替脚板,群众不动车、不出门可办成事、快办事、好办事”的目标。

2021年9月,公安部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10月,在110个城市第二批推广实施驾驶证电子化便利措施,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驾驶证电子化便利措施已覆盖176个城市,受到群众广泛关注和普遍欢迎,3000余万名驾驶人成功申领了电子驾驶证。

2021年11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第一批70个城市推广应用的基础上,新增石家庄、杭州、成都等175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货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快速查询这些城市的货车禁限行和通行码申领规定,直接网上申领、手机出示电子通行码,有效缓解了货车进城难、办证难等问题。

改革措施回顾

2021年

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交管便利措施分批推行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经部分省市试点推行,2021年9月1日起,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全国分批推行。

北京等28个城市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基础上,北京、长春、南宁等28个城市(名单附后)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石家庄等218个城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经商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基础上,北京、石家庄、济南等218个城市(名单附后)推广应用,其中,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天津等70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基础上,天津、济南、昆明等70个城市(名单附后)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河北等14个省(市)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海南8个省(市)推广应用。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出厂即查验 交管改革新举措在北京试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公安部交管局指导下,北京公安交管部门试点推出了国产小微型客车“出厂即查验”新举措,将车辆查验前置到车辆生产环节,实现车辆在生产线上完成查验。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相关规定,新车在办理注册登记时,需对机动车进行查验,以确认车辆唯一性、复核相关技術参数。而车辆查验环节只能在有资质的机动车检测场或4S店进行,购车人需往返机动车检测场及4S店,办理车辆查验后方可申领新车号牌。“出厂即查验”新措施推出后,购车人可免办查验车辆手续,直接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现场通过“交管12123”App选取号牌号码后办理登记上牌,进一步减少新车登记上牌的流程环节。

为落实车辆查验监管责任,交管部门将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与汽车生产厂商的生产线系统对接并加装技术设备,在汽车生产线上采集车辆外观、车辆识别代号、轮胎、标牌照片,完成查验数据采集核验,建立新车预查验监督制度,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巡检、数据分析、抽查复核以及嫌疑情形核查等措施,加强对各查验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预查验工作顺利、高效、规范开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出厂即查验”车辆注册登记新模式先期在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杨镇工厂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推出12项交管改革新措施

2021年5月10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措施有关情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通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民措施,包括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减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12项新措施具体是: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助力形成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

二是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驾车出行、退役军人就业从业,保障更多群体共享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推进网上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群众交管线上服务体验。

以上12项新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4项试点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2021年下半年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面推行。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公安部交管局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同时,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惠民利企、赋能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等便利措施试点实施以来,已惠及1亿人次,减少群众企业办事费用17亿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简政放权更深化,195万名群众通过“交管12123”App领取电子驾驶证;169万名新考领驾驶证人员享受到驾考便利;1200多个市(县)划定3.9万条允许夜间、周末、假期停车路段,为280多万辆车提供停车便利;53个地市、226个县对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政策进行了调整,全部取消了24小时货车全城禁行规定,有效缓解了货车进城难问题。定制化服务更精准,4000多名老年人由亲友通过“交管12123” App网上代办车驾管业务,享受智能化服务便捷性;5200多名退役军人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便捷换领地方驾驶证,驾龄连续计算,更好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互联网+”服务更贴心,2.5万名车主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实现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153万名车主快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全国全面推行,减少资料手续3700多万份;为群众提供线上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服务1万多次。

为确保4项改革措施在更多地区顺利推广,公安部交管局制定配套方案,专题会议部署,组织升级系统,紧盯落地落实,确保改革取得惠民利企实效。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落实,细化方案、分解任务、倒排工期,确保各项措施准备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

2020年

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

一是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推出4项新措施,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推出5项新措施,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进一步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三是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12项改革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公安部交管局已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实施准备。下一步,加强督查督办,狠抓改革落实,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车辆管理所规范化建设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落实部委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推进车管所规范化建设,2020年9月22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广西南宁召开现场推进会,部署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暨车辆管理所规范化建设。

各地公安要立足职能,服务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狠抓改革措施落地。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发力、集中攻坚,车辆管理所服务社会群众、源头风险防控、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累计惠及8亿多人次,为群众企业减少办事成本400多亿元。2000多万人跨省异地检车、考证和补换证。全面落实“一证办、一窗办”,为群众减少办事材料6亿多份。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App用户达3.4亿,提供网上办牌办证服务13.1亿次。

“减量控大”源头防控取得新进展,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中心工作,坚守源头防控重要阵地,集中整改了一批考场和查验场所,查处了一批违规案件,清退了一批社会考场和检验机构。组织修订机动车安全技术、安全检验等国家标准,提高重点车辆安全要求。发现查处3811个违规车型,通报工信等部门约谈30多家生产企业,撤销537个产品公告。

特别是疫情防控以来,为全力做好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抗疫大局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为运输疫情防控物资车辆提供牌证“加急办、便捷办”,开通应急窗口2011个,办理加急业务6.6万笔。疫情期间,研发上线网上办理临牌服务,网办业务同比增长200%,实行车检、驾考、补换牌证等业务“延期办”“容缺办”,解决群众企业“燃眉之急”。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牵引,优服务、强监管、重源头,更好服务社会群众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心任務,更好服务推动建设“四化”交警队伍。推进“三个聚焦”,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聚焦交管“放管服”改革,在服务民生福祉、赋能经济发展上取得新突破。所有交管服务网点做到建设标准化、配置统一化、服务规范化,确保一窗办、一证办、便捷办在所有窗口落实到位。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全面开通26项网上服务。深入推进改革,拟再推出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二是聚焦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在筑牢源头防线、保障安全发展上取得新突破。深入开展驾驶人考试、机动车安全、源头安全防控专项整治,守好交通安全第一道屏障。

三是聚焦“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在强化业务监管、促进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以教育整顿推动政治素养大提升,以机制建设推动监管能力大提升,切实发挥出监管岗位“利剑”作用,以实战练兵推动专业能力大提升。

公安部推出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便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三项改革措施面落地

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交管改革便民利企6项新措施,包括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间接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全面推行的改革,以及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新措施。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全面推行,实现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目前已有32.6万名车主直接在转入地办理了车辆转籍。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全面推行,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承租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改革措施实施以来,承租人自助处理交通违法2.3万起。在推动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导航提示服务方面,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等合作,通过语音或地图标注等当时累计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信息22.5万余条,提供精准告知、及时预警服务52.7亿人次。

推出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见面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等3项试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

2020年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6城市第一批试点。

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同时,鼓励相关行业部门在保险理赔、车辆租赁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便利群众、企业办事。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个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

2020年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减分。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可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减分,并将根据试点情况,视情开通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及时总结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进一步保证公开透明

2020年3月1日起,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省(市)先行试点。

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其中,事故处理进度包括案件受理、扣留扣押、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损害赔偿调解等内容;事故处理结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证明、复核结论等内容。此外,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提出申请的,也可以上网查询。3月1日起,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省(市)先行试点,2020年年底前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广东全面推出摩托车考试“四便捷两优化”等6项便民利民改革举措

摩托车考试“四便捷”

一是试行自主报考,对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直接申请考试,并自主决定是否参加驾校培训,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报考更加简便。

二是方便就近报考,对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就近向车管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交警中队提出申请,到附近的摩托车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更加简便。

三是拓展体检网点,对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以及仅有摩托车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申请办理换证等业务的,申请人可前往达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水平的镇级医院、中心卫生院办理身体条件证明,体检更加简便。

四是允许自备考试用车,对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允许申请人提供并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摩托車参加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能够使用性能相对熟悉的自备摩托车参考,考试更加有信心。

摩托车考试“两优化”

一是优化考试内容和方法,理论考试鼓励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允许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生成的纸质试卷,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合并进行。摩托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调整为:起步、直线行驶、通过人行横道线、掉头、靠边停车等5个项目,并可与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合并进行。

二是优化考试程序,积极推行全部考试科目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在考生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并参加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领证宣誓仪式后,当日核发摩托车驾驶证。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6项改革举措,着力解决以往摩托车驾驶证报考环节多、体检网点少等不便利的问题,依托农村地区中心镇的区位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和引导农村地区群众积极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切实便利城区物流配送企业、快递员、送餐员等摩托车驾驶证需求群体考试领证。广东省公安厅继续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6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2019年

推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10.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新措施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是指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变多头奔波为在销售企业一站办结,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

车辆销售企业与车辆登记销售企业有很大区别,车辆登记企业仅负责基本的车辆销售,群众购车后仍需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查驗和上牌入户业务。车辆登记销售企业是指企业内直接设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或可共用周边其他企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车辆销售企业。该类企业可以实现车辆查验、选号、发放临牌等“一站式”服务,群众不用再前往车管所办理。但前提是群众已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机动车辆,其无法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便利程度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租赁车辆违法处理简捷快办

改革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机制,车组人可通过“交通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免去承租驾驶人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营运负担。

临时入境车辆牌证便捷快办

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许可申请手续,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积极推进临时入境牌证业务向县级下放、向边境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延伸,切实方便临时入境人员车辆出行,吸引境外人才来华旅游旅居、就业创业,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将港澳台居民换领内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支持促进港澳台与内地(大陆)融合发展,助推港澳台与内地(大陆)共享发展成果。

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业务是指非营运小客车转籍到异地的,车主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往返。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只适用于单纯的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情形,此次推出的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改革措施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但需要注意转籍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群众办理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籍业务,享有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便利的额前提是该项业务不涉及车辆过户。

全面推行“两个教育”网上学习

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实行教室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提升“两个教育”学习质量和效能。

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网上导航提示

全面推进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企业合作,提供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交管业务网点等信息提示服务,为数亿地图用户提供精准告知、及时预警,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8年

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陆续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2018年6月,国务院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做出批示,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抓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便民化,我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公安部交管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在充分梳理企业和群众需求、吸收全国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相关内容、总结各地成熟做法基础上,集中推出4方面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在改革窗口服务方面推出4项 实现“一次办、马上办”

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

8类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驾驶证等车驾管业务凭本人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车驾管业务窗口,推行缴费电子支付,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多种自助服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候。

在“互联网+交管服务”方面推出4项 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交管服务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

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简化互联网平台面签程序,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提升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捷度。

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驾驶人审验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在延伸下放业务方面推出8项 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由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

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建立“警保联动”机制,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事故。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更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推行网上预约检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

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非营运小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全省范围内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推出4项 保证“依法办、规范办”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确保放而不乱,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7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率先落实,9月1日起,20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行。此外,此次改革措施有的还涉及到和其他部门职能、业务的衔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确保落实到位,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驾照考试改革

增加停车取卡的项目

2018年1月1日起科目二考试增加停车取卡的项目。停车取卡目前在城市中比较常见,如今增加这一个项目也是为了模拟实际使用场景。在停车取卡过程中,如果车轮轧道路边缘线、驶过停车取卡位置未停车的(包括车身碰栏杆)、停车后,倒车校正位置的、驾驶人一侧车门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的、未放空挡、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都将被视为不合格。

C1、C2驾驶证可自学直考

按照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不过,自学直考也是有限制的。例如,在自学直考前的练习中,需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此外,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时,应当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2017年

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

2017年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生产管理系统,优化管理服务,健全监管制度,保证号牌发放更加阳光透明、更加便民高效,不断提升广大车主切身感受和满意度,不算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变化一:“全国版”选号系统 实现号牌发放“三个统一”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号牌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公安部要求推广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实现号牌发放“三个统一”,塞堵管理漏洞,保证号牌發放公开、公平、公正。

统一号牌号码发放:号码资源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公开向社会发放,号牌发放方式全国统一。

统一号池维护管理:设立统一的号码号池,号码号池全部由计算机随即投放、自动增补。

统一号码资源监管:号牌号码资源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备案监管,健全监管制度机制。

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自2017年6月20日开始,全国分3批推广统一的选号系统,第一批推广单位有河北、吉林、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8个省(区、市)以及福建福州、江西吉安、湖北武汉、宜昌、四川绵阳、云南昆明、陕西渭南、新疆八音郭楞8个市(州)。

变化二:号牌全部签注唯一序列标识

为规范号牌生产制作管理,2016年2月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推广应用统一的号牌生产管理系统。此次号牌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应用号牌生产管理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联网对接,实现号牌生产全过程留痕,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规范过程性监管:实时记录监控号牌制作流程,实现异常数据自动预警,号牌生产全过程监管。

规范唯一性监管:全部通过信息系统下达号牌制作任务,实现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制作一一对应。

规范溯源性监管:号牌签注唯一的生产序列标识,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提升查处和打击假牌假证信息化、精准化能力。

变化三:推出网上选号“20~50选1”

全面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群众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 gov.cn)或者手机App“交管12123”选取号牌号码。

扩大了选号范围,提供随机选号和自编自选两种选号方式,车主可根据自身喜好自愿选择选号方式;随机选号由“10选1”扩大为“20选1”,号牌号码资源宽裕的地方可以扩大为“30~50选1”,更好保障群众选择权。

变化四:二手车可使用原车号牌

为促进二手车交易发展,新选号系统更加宽松,二手车也可以使用原号牌。即购买二手车也可保留原车号牌,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住在进行购买新车或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心得号牌号码。需要注意的是,原车住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的,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放宽使用原车号牌时限,将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该号牌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即可以提出。

2016年

驾考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公安部制定完善配套制度,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 7 个规章规范和 7 个相关技术标准,并与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出台试点自学直考公告、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多次召开全国视频会、现场会,组织检查组赴全国督导检查,全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自2016年4月1日驾考改革措施实施以来,全国新增考场654个、专兼职考试员7866人,缓解了学车难、约考难问题;全国31个省份330个城市开通网上自主报考,天津等16 个城市试点自学直考,3.1万人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考试,209万人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2.5万名上肢残疾人申领驾驶证,900万老年人享受放宽体检优惠政策,极大地方便和服务了群众。此外,201家驾校实行随机排考、考务公开等手段措施,促进驾考严格规范和公正廉洁。

公路和农村地区试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自2016年起在天津等10省市和包头等3城市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賠改革试点工作,防范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快速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截至2016年底,试点地区已建立快处快赔中心988个,覆盖 138个地市、411个县市、1472个乡镇以及301条国省道公路,近400万起事故通过实施快处快赔得到及时化解,事故现场撤除效率明显提升,群众现场停留时间大大缩短,办理保险理赔时间缩短一半以上。

五城市试点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和民生需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公安改革要求,公安部扎实推进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制度,并部署于20167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开展新能源号牌试点工作。

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号牌由5位升为6位,号牌号码容量增大、资源更加丰富,编码规则更加科学合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及时知道各地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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