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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形式研究述评(1979—1999)

2022-03-23韩玉虎

书画世界 2022年10期
关键词:美学形式书法

文_韩玉虎

中央美术学院书法与绘画比较研究中心博士、讲师

内容提要:形式研究不只在书法领域,在美学界、文学界等相关领域也有发生。这些领域的书法形式研究与书法学者的书法本体研究之间进行了有效对话,书法学科的发展与建构从美学、文学等其他学科吸收了大量理论方法和学术思想。基于此,本文将对学界学者们在1979—1999年的研究成果进行简要述评,以探讨21世纪中国书法形式研究的理论定位与理论建构的可能性。

在21世纪的今天,一个形式问题作为书法研究中的显学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一直留心当代书学中的形式研究,原因是:20世纪80年代关于书法形式研究的几篇重要论文面世,源于其理论范式的相关著作和论文大量涌现,使得书法形式理论的研究步入全新的学术转型。在实践上,这些理论研究在书法教学中得到成功贯彻。通过系统的基础训练,大量业余书写成者为真正的专业人员,从此业余与专业有着极大的差距。在20世纪“西学东渐”的大潮流中,中国一批学者借用西方哲学、美学和心理学等方法来阐释中国书法形式的相关理论问题。然而,在80年代书学转型的同时,业界产生了疑问或讨论,那就是西方形式美学理论对中国传统书学的冲击,打破了以往人们对中国书法的刻板印象或者书法的某种情结。一直到今天,同样讨论和争议不断。笔者认为,通过对前人的文献阅读和理论著作的学习,可以清晰地梳理和认识中国书法的形式分析和研究的现象。

“形式”是一个外来词,它与中国的“形”的概念相异,是指事物的形状、结构等,是事物或材料本身所固有的,由自身显示的形、体、色等。它存在于人们心中,也可存在于图式的结构中。[1]上述基本是在西方的语境下来解释“形式”这一概念,这一概念对研究书法形式美学观念意义巨大,可以说其使得书法形式美学具有了现代性。

在20世纪20至60年代,诸如梁启超、朱光潜、宗白华、林语堂、蒋彝和邓以蛰等美学家已对书法形式研究展开研究。他们的理论成果不是从书法本体出发的研究,为学术界提供了理论范式和可能性。70年代末,中国学术界受西方学术思潮的影响,在“美学热”的背景下,书法形式研究出现10多年持续高温。从70年代至今的中国书法理论研究中,我们明晰一条嬗变的轨迹,那就是从西学东渐到书学转型,走向了中国的本土书法理论。

笔者据所掌握到的资料,对1979年至今中西方研究书法形式的视角、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及总结。而80年代以来学者的研究著述,评述的视角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以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视角,包括反映论观点、辩证法观点、阶级性观点等。二、以西方泛文化理论为视角的书法形式研究成为主流。在讨论中,坚持“符号说”“抽象说”“线条说”等主张,视角基本上都定在西方文艺理论。三、书法学者以独特的形式理论视角的创新。然而,笔者认为美学视角也好、西方文化理论也罢,都不是真正从书法的角度进行的形式分析和系统研究。把这些文献都整合在形式研究这样一个书法分支学科的,比如刘纲纪不知道什么是书法形式研究,这是一个新词,把两者结合到一起进行归纳和分类。而后来书法学者结合上述理论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形式理论的创新是有学术价值的。1979年以来,关于形式研究不只在书法领域,在其他领域也有,这些领域里的形式研究与书法本体研究之间进行了什么样的有效对话?书法学的发展从其他学科到底吸收到了什么?本文将从上述几个方面以时间为线索做文献综述,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涉及70年代以来新时期学者以美学为视角的书法形式研究;第二部分以泛文化理论为视角的书法形式研究;第三部分是从书法本体出发的形式理论创新。

一、以美学为视角的书法形式研究

1979年,刘纲纪在《书法美学简论》一书中明确提出其理论方法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视角来研究书法美学。其书法美学的本质观论述,成为书法美学研究热潮的导火线,直接加速了书法美学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第一次体现出体系建构的严密性和论证的实证色彩。刘纲纪从书法美的现实反映论出发,深刻地探讨了书法与现实、情感与现实的联系。其理论研究无疑有着那样或这样的缺陷,他的核心书法美学观念,“作为一种美学思考,无疑已经过去了,但是它的生命已注入进美学的肌体中,成为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①。

李泽厚的《美的历程》一书,有关于“线的艺术”的叙述:“这种净化了的线条——书法美,就不是一般的图案花纹的形式美、装饰美,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有意味的形式’。”[2]这“有意味的形式”与克莱夫·贝尔的美学理论是一致的。另外,李泽厚后来在《略论书法》一文中,也反复强调:“书法就正是这样一种非常典型的‘有意味的形式’的艺术。”可见克莱夫·贝尔的美学理论一直影响着李泽厚的书法美学研究。

金学智的《中国书法美学》《书法美学谈》二书,论述书法艺术的形式美。他的理论涉及接受美学、形式美学、主体论美学和符号论美学等,其论述书法的形式美主要体现在静态的书法形式美研究上。

叶秀山的《书法美学引论》一书,提及与引述的完形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分析哲学、解释学和符号论美学等西方理论,对书法美学的研究有非常特殊的意义。叶秀山的美学知识体系成就其对书法美的独特认识,而这个“独特”认识体现了其对书法本质问题悬置的一种高明态度;从“本质迷误”走向书法的本源性存在和“现象”还原,构成了叶秀山理论研究的又一特点;多元方法和视角的观照,构成了叶秀山书法美学研究中的另一特色。从实际上看,金学智、叶秀山二人的书法美的本质观,已经超越了对书法美本质的苦心守望,而在另一视界中寻找对这一提问方式的超越。

韩玉涛的《中国书学》一书,从古代书论出发,在书法内容与形式方面的研究较深入,论证了孙过庭的辩证法、张旭的书学理论和章法的原理,提出章法与意境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二、以泛文化理论为视角的书法形式研究

熊秉明的《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一书,将不分明的书法理论分为了六个大系统,整理了从李斯开始的各朝书评片段,并从拟物、造形、缘情、伦理、天然等几方面来归纳众书家的书法风格和众书评的书评宗旨。作者的归类方式,似乎也参考了西方诗学分类模仿说、实用说、表现说和客观说。其中关于笔法“点如高山坠石”,《篆书势》与《草书势》的论述详尽,把王羲之的书法风格描写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

熊秉明不仅在书法理论研究方面影响海内外,其雕塑和绘画作品都具有影响力。然而国内对其书法理论还不够重视,认真总结熊秉明书法理论的贡献,对提高当下书法理论研究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熊秉明认为中国书法理论家的评析大多是综合性的、以语录式文体写书法的问题。优点是比较周到,少偏颇的议论而多亲切的经验谈;缺点是缺乏逻辑推理,缺乏严密的系统。熊秉明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以非凡的学术胆识,从纷乱错杂的议论中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从全书七个章节来看,他的确实现了这种学术理想,这与许多书法理论以朝代和人物为章节的安排有根本区别。

三、书法学者的形式理论创新

20世纪30年代,张萌麟、林语堂、蒋彝等美学家发现形式美的核心意义,到新时期的邱振中、陈振濂,以及陈方既、沃兴华、刘彦湖、胡抗美、白砥、张羽翔、汪永江、洪亮等,都把书法形式美的研究提高到书法美构成中的主导位置。如果说在书法美学研究中,从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立场切入的书法美学研究足可构成多元化研究格局的话,那么他们显然也是书法美学现代化进程中相当重要的一级。以美学为视角的学者侧重于书法美与外部世界的联系研究,书法学者则侧重于作品的形式构成分析研究,笔者主要对1979—1999年的书法学者的形式理论创新进行述评,邱振中、陈振濂的书法形式研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邱振中的书法形式研究独具理论个性,他的理论研究在当代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书法理论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邱振中的经典理论著作《书法的形态与阐释》运用西方理论(即自然科学中的运动学理论、轴线图理论等),如其中《关于笔法演变的若干问题》《章法的构成》《书法作品中的运动与空间》《在第三维与第四维之间》《形式与表现》等论文。邱振中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其理论研究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邱振中的书法理论以形式作为书法美学思考的逻辑起点;二、以问题为中心切入书法美学研究,成为邱振中书法美学研究的又一特点;三、邱振中为我们寻找到一套阐释书法美的新的分析工具。其在《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中的初版序言中说:“各种视觉艺术的构成分析法都无法深入到书法形式的深层结构中去,必须为书法的构成分析建立一套新的分析工具。”[3]笔者认为邱振中关于这套分析工具的创立,是当代人文领域最重要的形式理论成果。它以形式为对象,通过这把“手术刀”切入千古以来一直被视为“神秘”的书法本体。而这套分析工具主要在于吸收了西方视知觉的理论和形式美学的理论,从现象出发,概念和范畴作为自己的理论思维工具。其中一些极为重要概念的提出和现象的区分,都给我们认识书法形式美提供了新的认识手段。

陈振濂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书法形式研究的重要学者之一。在陈振濂关于书法形式的诸多问题、观念的讨论中,如书法的意境美、书法的材料美等都不可避免地涉及书法美的本质问题,只是限于本文篇幅的限制,在此未能逐一展开,对其书论中其他思想的精髓未能领略,难免有遗漏之嫌。但纵观陈振濂对书法形式美问题的思考,其强调书法形式的诸构成元素的运动与联系。其在《书法美学》一书中多次提及书法形式美对书法美的至上意义。此书是一部有关书法美学的特色鲜明、见解独到而又相当有深度的著作,较系统地阐述了书法美学的基本原理、形式法则及其与其他艺术门类的比较,颇多新颖见解。深入讨论美学问题,但并非否定书法美中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形式与外部社会精神文化的联系,只是形式在书法美结构中的至上地位,使他的理论具有了“形式主义”的倾向。

小结

总的来说,1979—1999年,学术界对书法的现代阐释基本都是基于西方美学思想和文化理论展开的,而形式研究不只体现在书法领域,可见在美学界、文学界等相关领域也有发生。这些领域里的书法形式研究与书法学者的书法本体研究之间进行了有机的有效对话,书法学科的发展与建构从美学、文学等其他学科中吸收了大量理论方法和学术思想,同时对1979年以来的书法实践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加强对21世纪中国书法形式研究学术史上一部分重要的著作的写作背景、写作方法与学术价值的梳理、评价与研究,对于书法学科的发展、理论体系自身的完善和推进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注释

①引自阎国忠《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笔者认为这样描述刘纲纪在20世纪书法美学进程中的意义,同样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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