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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建议

2022-03-19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周洪宇

中国科技产业 2022年3期
关键词:产教职业院校校企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周洪宇

议案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职业教育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总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没有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教育的现代化就不完整,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显著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发挥提升国家人力资本的关键作用,成为支撑国家战略的重要力量。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里再次明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该方案的出台是新时代、新阶段、新形势下对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方案开篇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一论断是对职业教育认识上的进一步升华、地位上的进一步提高。2019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办、国办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文件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与布局。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建成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将职业教育纳入“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中阐述,是对职业教育地位的再提高;“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职类院校扩招100万”,是对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之举。2019年4月1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在2006年启动“示范(骨干)院校”拔尖建设,2015年启动“优质高职院校”拔尖建设基础上,2019年启动了“双高计划”拔尖性建设。“双高”建设的提出,是对高等职业教育地位的再提高,也带来理念上的突破,即“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都应该是高等教育的基础、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础。2019年4月3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极大推进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9年4月4日,召开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讲话指出: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主线,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更好发挥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教育工作全局中的作用。

由此可见,党和国家一直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2019年更是把职业教育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实际上是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职业教育承载党和国家的重托、人民的期望,职业教育以2019年作为新阶段的开端,在新的起点上再出发。同时,这也为我国新形势下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大人才红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介绍,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达到1.17万所,年招生928.24万人,在校生2685.54万人;在校生2685.54万人,其中,中职学校1.03万所,年招生559.41万人,在校生1551.84万人,招生和在校生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1.37%、39.47%,发展规模为世界最大。在现代制造业、新兴产业中,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成为支撑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区域产业迈向中高端的产业生力军。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层次、结构更加匹配未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职业教育供给质量更加匹配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职业教育的服务力、贡献力、引领力更加显著;现代职教体系以法制为基础的体制机制“生态圈”更加成熟定型,职业教育也将实现现代化,成为世界职业教育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当前,社会的发展对技能型人才需求越来越高,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旺盛。因此,应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客观要求。

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存在就业难、产教融合难、经费不足、学校自主权缺乏、规模化不够、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办学难、技能人才待遇不高诸多问题和困难。亟需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职业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与就业工作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与就业工作之中,使发展职业教育成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进就业稳定、提升就业质量的核心工作,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发改国资工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产教融合责任。要根据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压实企业产教融合责任和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是职教经费比例要持续提高,制订中职生均财政拨款国标准。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国家财政投入制度和标准,完善中职生均财政拨款的政策措施,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或公用经费的国家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国家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高于普通高中。财政部应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是健全“双通”体系,重心适度上移。要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打通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双通道”,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五是基于标准提高培养质量:入门有资格,出门有条件,发布第三方质量公告。面向人才市场和社会需求,准确把握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发布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公告。

六是教育行政部门统管业务指导,管理重心上移到地市以上。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职业院校业务管理体系,加强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管对职业院校的业务指导工作,统筹规划区域职业院校建设发展、业务管理。

七是扩大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国家、地方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扩大职业院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在学校专业设置(包括专业命名)、师资引进等方面应赋予学校更大自主权,激发学校的办学主动性和活力。

八是推进跨区域集团化办学,着力打造职教“国家队”,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职教实体进入职教“国家队”。

九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的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教职成函[2015]1号),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十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及技能教育人才的待遇。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国家政策。建立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国家制度。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待遇,吸引高层次人才进入职业教育工作。

教育部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紧扣当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深层次问题,对于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教育部高度重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一、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家已出台多项举措,如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等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兴办职业教育的企业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非盈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为职业教育政府购买政策提供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资金2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批次,支持建设了一大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扩充了实训需求。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77亿元,比上年增长7.7%。

二、完善职教高考制度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要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教育部指导各地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推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当前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已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指导山东、江西等省在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中,率先探索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山东省支持山东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和专业更多招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并按照有别于普通高考、能满足培养需求的原则调整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江西省研究制定“职教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职教高考以“文化考试分档合格、技能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设置职业技能考试科目群,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录取办法。

三、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覆盖1000多个专业点,惠及10万余学生(学徒)。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工业通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和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托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近60个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印发《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产业人才需求预测编写指南(2020年版)》,编制发布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9个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

四、改革兼职教师聘任制度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提出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在标准要求、岗位设置、遴选聘任、专业发展、考核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支持兼职教师聘用,一大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被聘请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组织遴选102家企业为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进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是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实施好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支持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统筹研究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建设政策清单,降低校企合作的制度性成本,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二是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要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开足专题课学时。通过系列措施,如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共建相关专业领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发有代表性的劳模、工匠网上资源库,领略大国工匠的风采,培养学生怀匠心、践匠行。三是推动新版专业目录落地落实,细化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规范职业院校相关专业设置,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促进书证融通。四是指导各地逐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为合法合规推进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政策保障。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加强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各参与方的法律意识,做好风险防范,全面提升实习实训项目质量。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将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企业评价、学校评价结合起来,形成实习实训高效全方位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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