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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视域下青海省“黄河战略”方位与路径

2022-03-08郭云冬陈文烈王述友

关键词:黄河流域青海省黄河

郭云冬,陈文烈,王述友

(1.青海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2.青海民族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一、引 言

黄河流域人口众多、自然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带和生态保护带,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中地位特殊。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这为新时期黄河流域发展指明了方向[1]。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是黄河的源头省份,深度融入“黄河战略”既是重大机遇也是巨大挑战,也就是说青海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矛盾突出,如何破除“源头制约”,在保护与发展中找准方位,努力探索一条与国家战略高度契合、与地方特色有机结合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路,实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是青海省亟需解答的问题。

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既是一对矛盾体,又是一对共生体,探究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者协调关系,有利于准确把握区域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利于为实现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自“黄河战略”提出以来,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采用不同方法开展了大量研究,成果丰硕。

在内涵和思路研究方面,安树伟等认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区域合作深化,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化程度提升等是要关注的重点[2]。张贡生认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等方面阐明了“黄河战略”的科学内涵[3]。牛玉国等强调了黄河流域资源条件等因素,从创新流域治理方法上提出了治理思路,并从黄河流域实际出发,以流域水资源治理为出发点在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等方面给出了具体思路[4]。

在水平测度和耦合研究方面,刘琳轲等以省域为单位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耦合进行了研究,发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数呈上升态势,在流域区段上表现为下游省区耦合协调优于上游省区,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的低质量和不均衡使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作用机制不明显[5]。任保平等基于2012—2018年黄河流域省区市级经济、产业和生态环境数据,采用耦合协调度、灰色关联和空间自相关等模型对三者耦合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未来耦合趋势进行了预测[6]。刘建华等提出了协同“四准则”,以此为基础构建了指标体系,对黄河流域2009—2018年的数据进行了量化评价,发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度逐年上升,但整体协同度不高[7]。

在路径研究方面,任保平等从黄河中游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研究出发,强调要注重协同发展,推进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流域内各区域的相互协同,加大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为实现流域高质量发展奠定生态基础[8]。钞小静等的研究基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强调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对流域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要以流域整体协调发展为基本方向[9]。刘贝贝等的研究立足于绿色科技创新,指出绿色科技创新在“黄河战略”中的重要意义,给出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10]。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以黄河流域或者流域内某一省份为研究对象的成果非常丰富,但基于黄河上中下游区间差异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尤其是对于青海这一黄河源头省份的研究甚为缺乏,因此很难对青海省在“黄河战略”中的特殊意义予以准确反映和把握。基于此,本文以青海省为研究对象,从源头省份视角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关系进行阐释,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青海省“黄河战略”方位,进而针对性地提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路径,以期为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提供参考。

二、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理论逻辑

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要找准“黄河战略”定位,理清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机理与框架,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减少影响因素,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最终达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推动黄河流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

(一)战略定位:源头事实与全局方位

青海省是黄河的发源地,是黄河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黄河战略”全局意义重大,深度融入“黄河战略”,一定要紧紧抓住源头省份这一现实,以源头责任担当来谋划“黄河战略”全局。

第一,源头省份是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事实。黄河是我国第二长河,流域总面积75万平方公里,流经9个省区,其中青海省是流域内黄河流经长度最长、流域面积最大的省份,流经长度约占黄河总长的31%,流域面积达15.23万平方公里,是黄河名副其实的源头区和干流区,是黄河上游生态廊道。青海省地处我国青藏高原,区域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生态环境具有典型的高寒性和脆弱性特征,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影响深远。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必须坚决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担当源头省份责任,兼顾生态保护与开发,夯实黄河上游生态廊道,确保“一江青水向东流”。

第二,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关乎黄河流域全局。与黄河流域其他省区相比,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不仅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受到自然地理环境、人文风情和社会责任等因素的制约。因此,黄河源头省份既是青海省“黄河战略”的现实基础,也是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战略方位。青海省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区域雪原广袤,河流、沼泽与湖泊众多,是黄河流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的策源地,从源头上奠定了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基础,对中下游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同时,青海省也是黄河流域经济发展最落后的省份,其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黄河流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决定性因素,关乎“黄河战略”全局。

(二)协调机理:发展基础与过程推动

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来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区域发展的两个子系统,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如果只关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将受到环境约束,经济难以得到发展,而过分关注经济发展,又会引至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生态环境将受到胁迫。

第一,生态保护是高质量发展基础。经济发展的高质量离不开生态环境的高质量,青海省自然资源丰富、水资源地位极其重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因此,生态保护地位特殊是青海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生态保护能有效提高生态环境物质保障水平和生产要素供给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市场化条件下生态资源要素投入将被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的集约指导功能将被进一步放大,这有利于生态资源集约水平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提升,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实现路径;三是“生态资源—生态资产”的“资产化”转化,以及“生态资产—生态资本”的“价值化”转化将实现青海省生态财富的增值和积累,有利于生态财富功能的发挥,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生态文明理念下,生态保护方式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前端创新”的转变,将有利于经济发展新旧动能的转化,经济发展方式由“先发展后治理”向“先保护后发展”转变。

第二,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保护过程。经济高效可持续增长是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保证,也就是说高质量发展对生态保护具有过程推动的作用。一是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需要大量的资金长期投入,只有这样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持续改善,这种情况下,高质量发展将是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资金的主要来源;二是污染排放、资源消耗以及生态破坏的源头防控等依赖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而这正是高质量发展的追求目标,并通过结构和技术效应实现生态保护的目的;三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高品质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需求也会迅速增长,生态保护意识也会不断增强,这都有利于生态保护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协调框架:整体提升和共同富裕

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必须要以大区域和一体化视野来谋划,着眼区域整体提升和共同富裕来构建协调框架,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也要有利于黄河流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实现。

第一,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要实现整体提升。“黄河战略”本质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黄河流域协调发展,因此,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要实现整体提升。通过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一带五区多点”空间布局,以沿黄河生态带、水源涵养区、荒漠化防治区、水土保持区、河湖水污染防治区、生态保护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契机,力促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优化五区产业链和产业基础,实现生态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契机,推动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切实做好黄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快产业的生态化和生态的产业化,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黄河流域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协调一体的联动发展格局。

图1 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理论框架

第二,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要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核心思想是把社会主义先进的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先进的生产关系有机结合起来,使全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其具体表现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各族人民在精神文化和物质财富上共同发展和共同提高。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要以有效提升流域合作参与,加快资金、人才等经济要素的流动为目标,推动区域产业分工和合作,加快流域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实现流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同时,青海省内民族具有多样性和集聚性的典型特征,文化多元且交流旺盛,推动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是共同富裕在多民族省区最好的实践。

三、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现状与问题

(一)生态保护现状

近年来,青海省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得到了巨大改善,生态保护成效明显。一是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家公园建设为抓手,明确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布局等,积极申报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并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工作,2021年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获批建设,为青海省国家公园的集群建设带来了新机遇;二是生态保护举措扎实得当,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工作,各类自然保护地得到优化整合,开展保护“中华水塔”行动和三江源、祁连山等区域重点生态工程,各类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效益明显;三是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生态环境逐年改善,湿地面积稳居全国首位,青海湖水域面积逐年扩大,裸鲤资源蕴藏量较实施保护前增长38倍,森林覆盖率由6.3%提高到7.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4%,普氏原羚由上世纪末的300多只恢复到2700多只,藏羚羊由最低时的不足2万只恢复到7万只左右(1)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保护好“中华水塔”,人民网,2021-3-5.,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态势良好。

(二)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青海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在守护好“中华水塔”的同时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了以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态旅游和盐湖化工为主体的产业集群。“十三五”时期,青海省立足“三个最大”省情,与时俱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青海省统计局和青海调查总队发布的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显示,2020年青海省国民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比2010年翻了一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了7500美元,人均财政支出位居全国前列。2021年青海省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部署,大力推动“四地两体系”建设,转型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根据《青海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青海省全年国民生产总值3346.63亿元,比2020年增长5.7%,第一产业增加值352.65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332.61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661.37亿元,增长5.4%,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可以看出,青海省过去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明显,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就整个黄河流域来看,由于传统优势产业红利逐渐衰退,青海省在黄河流域9省区中经济发展水平最低,增长速度最慢,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因此,持续推动“四地两体系”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根本所在。

表1 黄河流域9省份2020、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情况

(三)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

已有研究表明,2006—2019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指数和高质量发展指数都持续提升,但由于不同阶段发展要求的差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表现为由“发展滞后”向“保护滞后”转变。也就是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前一阶段的主要矛盾是发展,而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保护[11]。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整体情况相一致,青海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也表现出持续改善和提升的态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数方面,2006—2019年青海省生态保护指数上升明显,由0.25上升为0.74,增长近3倍,高质量发展指数也大幅上升,由0.11上升为0.91,增长超8倍;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方面,2006—2019年青海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系数由0.4778上升为0.4975,上升幅度4.13%,上升幅度位居流域9个省区第二,但偶合系数0.4975只排名流域9省区倒数第二[13]。总体而言,现阶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均表现为下游最强、中游次之、上游最弱的格局,作为源头省份的青海,虽然近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流域内其他省区相比,高质量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

表2 2006、2019年青海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偶合系数表

(四)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环境保护压力的上升,青海省以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难以继续,加之经济历史发展不足,产业协作和配套能力不强,以及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缺乏等原因,使得青海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问题。

第一,生态保护权责矛盾突出。由于发展历史和发展条件等原因,黄河流域经济发展水平表现为下游强于中游、中游强于上游的格局,上游省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在流域经济发展中存在感不够,而缘于自然生态的天然性,在流域生态保护要求上,则表现为上游大于中游、中游大于下游的格局,上游省区生态保护责任和投入都较大。这意味着,在推动“黄河战略”过程中,为确保“一江青水向东流”,青海省承担了流域生态保护的大部分责任,却只享有经济发展的小部分成果,权责不对等矛盾突出,这有赖于流域生态共治和生态补偿等机制的建立来协调各方权责,但当前协调机制的不健全,使得下游省区“责任便车”情况严重,而利益让渡不足,青海省面临生态保护投入与经济利益的双重挤压。

第二,资源密集型产业结构特征明显。青海省自然资源丰富,具有发展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先天优势,形成了以能源和化工为代表的资源密集型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关联度较低,产业链短且覆盖面小,很难对其他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形成积极的促进作用。青海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青海省第二产业比重增加,第三产业比重下降,这一情况表明产业结构虽有调整,但产业结构并未优化,经济对传统资源型工业的依赖并未改变。同时,按照“偏离—份额”分析法分析结果来看,青海省第二产业不具备竞争力优势和产业结构优势,总量偏离严重[12],这说明具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属性的传统资源型工业经济效益日益低下,产业优势逐步丧失,而新型服务业发展动力不足,发展速度缓慢,产业“虚高度化”现象逐步显现,产业转型难度较大。

第三,人才要素集聚压力不断加大。要素集聚对经济发展作用明显,没有要素的集聚区域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在青海省长期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中,各种发展要素的集聚以及培育都是以资源为中心的,所以导致要素构成比较单一,特别是人才要素,因为资源型经济科技创新比较缓慢,生产工具及生产模式都较为落后,很难带来专业性人才集聚效应。而教育、医疗、购物、文化等基础配套服务能力的欠缺,以及空间扩展和服务支持之间的不匹配,不仅对青海省人才要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形成了较大约束,也阻碍了高质量发展的进程。在传统产业优势逐步丧失前提下,青海省人才集聚效应进一步减弱,原有产业人才外流逐年加剧,双重影响下青海省人才结构矛盾日益突出。

第四,参与区域合作程度依然较低。区域合作可以有效破除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的重重障碍,优化资源要素的配置,使不同区域间的分工更加合理,进而形成分工合理、联系紧密、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网络。过去,青海省参与黄河流域合作领域少、程度低,合作效果甚微,一方面是参与区域合作障碍的存在,在“黄河战略”背景下,虽然行政权力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减少,流域内省际合作环境日益改善,不存在明显的行政障碍,但在要素流动、政府采购等环节口头约定式的非正式障碍依然存在。另一方面,青海省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农业等传统产业部门支持,缺乏作为增长极和发动机的新型产业,产业自体系程度高,专业化协作程度低,与流域内其他省区缺乏有效分工,参与流域内省际间经济合作收益远远低于合作成本,属于典型的“合作不经济”。

四、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路径

(一)整体思路

立足源头实际,以源头定位来审视全局,以国家战略视角来谋划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是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整体思路。一是坚定生态文明基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充分利用好“黄河战略”的源头优势,建立以生态优先为指导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能源消耗源头管控,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设,实施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监督,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二是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落实“四地两体系”的发展定位,从盐湖、清洁能源、生态旅游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为出发点的产业“四地”建设出发,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三是融入地区协同开放发展,充分利用“黄河战略”和兰西城市群发展契机,在更宽视域下搭建超行政区域的调节机构和沟通平台,从全流域出发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在资源禀赋和地区差异性基础上,形成省际之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宜山则山、宜水则水、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构建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因地施策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四是融入区域“资源-价值”新趋向,要以小农经济解构小农业经济,以劳动密集型替代密集劳动性,以游牧生态经济替代放牧经济,以生态经济替代生态不经济,实现经济发展向集约型、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以区域资源价值化赋能高质量发展空间。

(二)具体路径

深刻理解“黄河战略”重大战略价值和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源头省份的现实条件,寻找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和边界,强化区域城市群辐射带动能力,创新驱动区域产业链、价值链优化升级,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经济发展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道路是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具体路径。

第一,发挥兰西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黄河上游地区,兰西城市群既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区域,也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空间,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要依托兰州和西宁双城实现黄河上游生态、文化城集群建设,发挥兰西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按照生态为本、交通优先、市场引领、文旅融合的原则探索合作一体发展之路,不断强化兰西城市群经济辐射功能,优化城市群传统产业功能,加强城市群创新发展,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与城市群其他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13]。西宁市要增强省会城市的经济辐射和服务扩散效应,加快“西宁—海东”都市圈的建设,围绕海南、海北等城市群节点城市支撑体系建设打造兰西城市群城镇发展带,促进一带双圈多节点空间格局形成。进一步明确海东市在兰西城市群的使命定位,肩负起兰西中部崛起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中部核心地域优势,努力建设国家重要战略新兴产业基地、省级次中心城市、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和山水田园现代新城。

第二,增强重点产业承接平台集聚优势。产业转移是实现生产力布局空间结构优化、产业分工体系合理性提升的有效途径,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现代化转型至关重要。青海省要发挥市场潜力大、要素成本低、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以区域发展生态优化和基础服务配套能力提升为目标,促进产业布局集中化,在产业承接中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提高区域优势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参与中东部地区经济分工合作,逐步形成区域特点明显、优势互补和分工明确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产业转移和分工合作的利益分享机制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支持体系,出台有利于产业跨行政区转移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税收分享范围及比例划分,增强产业异地转移的根植性。强化产业配套措施,增强产业承接的外部支撑,培育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区域竞争意识,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提升核心城市枢纽集散功能,以兰新高铁、青藏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线路为依托,补齐交通运输短板,充分发挥青海省区位优势。

第三,打造跨区域新兴产业链集群。现代产业链体系构建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青海省黄河流域自然资源丰富,应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着手,加快构建青海省黄河流域现代化新型产业体系,通过高效共享资源,便利协作,着力提高产业体系水平,促进先进制造业、绿色生态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积极破除以市、县行政单元作为主体的产业链集群建设,减少各种限制因素,设定减免政策,鼓励产业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经济发展环境深层次改革,创造安定、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构建跨区域的产业集群,将区域单一的产业结构网络组织拓展成为多产业、多地域互动协作的产业集群网络,变单一产业集群内部分工为多产业集群间分工,从而增强稳产业链、供应链的效能,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第四,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青海省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产业发展仍比较落后,多处于中低端水平,堵点和痛点多是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的瓶颈,产业“创新孤岛”等现象普遍存在,产业配套服务能力还不发达。新发展格局的构建要求经济循环必须顺畅,这决定于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水平,而当前这一水平明显无法适应新发展要求。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要抓住新发展阶段科技和产业革命机遇,以创新为动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的不断增强,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发挥市场主体功能、强化产业政策扶持、培育创新驱动风尚,多向度视域、多举措发力,走自主、开放、特色创新之路。加强创新主体和创新发展市场的培育,增强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发挥政府部门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提升创新综合实力,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链中锻长板,保持和发展好完整产业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造新兴产业链,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制造业新型科学技术转化效率,推进智能和绿色制造发展,加快服务型制造转型,提高发展效率和效益,增强产业链创新能力和竞争力[14]。

第五,构建有利于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围绕“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的功能定位,协同推进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产业转移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推动制度创新成果可复制和可推广经验的形成积累。发挥有为政府在统筹协调、规划引导、政策对接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包括中央政府和三地政府在内的“三地四方”区域协调机制,共同破解制约产业转移的行政壁垒和制度障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市场体系,清理妨碍要素流动、资源共享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消除隐蔽性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市场垄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推动行政服务效率提高,促进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实现资源在更大空间尺度上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清理差异化的优惠政策,废除影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减少政策洼地,以谋求多元规制的协调,以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和建立合作共赢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五、结 论

“黄河战略”是新时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青海省作为黄河发源地在“黄河战略”中地位特殊,在源头视域下探讨青海省“黄河战略”方位与路径十分必要。源头视域下,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定位,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协调机理、协调框架必须予以明确,同时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发展现状,存在哪些不足也需要我们准确把握。基于此,本文从青海省“黄河战略”定位、协调机理和框架出发,明确黄河源头既是青海省“黄河战略”现实基础,也是战略定位,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既要有利于“黄河战略”整体提升,也要有利于黄河流域共同富裕实现。通过对青海省“黄河战略”现状的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整体思路的基础上从发挥兰西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增强重点产业承接平台集聚优势、打造跨区域新兴产业链集群、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构建有利于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有利于青海省深度融入“黄河战略”的具体路径。青海省在“黄河战略”的特殊地位决定了青海省必须深度融入“黄河战略”,而且要融入好,以整体提升和共同富裕为目标做好这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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