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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视角下英国西沙政策再探讨(1920—1934)*

2022-03-01

人文杂志 2022年11期
关键词:策略性西沙主权

◎ 蔡 梓

内容提要 一战后英日关系逆转,英国开始疑惧日本对西沙的经济渗透暗藏军事企图,于1920年主动介入西沙问题。英国基于西沙对日本有用但对自身用处不大的判断,且囿于“十年规则”,以遏止日本侵占西沙为决策目标,逐步形成“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日本势力于20世纪20年代末暂时撤离西沙,法国则从1931年12月起就西沙归属对华交涉。基于西沙可能为己所用的新认知,英国将决策目标提升为遏止任何强国侵占西沙,同样以“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应对法国。1933年,英国开始同时遭到日、德挑战。英国在调整帝国防务战略的同时调适西沙政策,既坚持抵制日本侵占西沙,又于1934年决定在中法西沙交涉中不公开表态,但在对法互动时仍委婉表明它承认西沙属于中国。英国从介入西沙问题到西沙政策定型,均以帝国防务安全为决策立足点,把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并敦促中国加强行使这一主权作为策略,认为中国保有西沙最符合自身战略利益。

西沙群岛(下文简称“西沙”)横亘在连接新加坡和香港的通道上,地缘位置颇为重要。英国早在19世纪初,为确保远东贸易航线的安全,就对西沙及其海域进行测绘,但直到1920年,英国才将西沙纳入战略视野并主动介入西沙事务,1934年,英国西沙政策定型。根据解密的英国档案,追溯英国西沙政策的演进历程可以发现,1920—1934年可谓其奠基时期: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英国是在这一时期所确立的政策框架内进行策略调适,以因应变动的西沙局势;在50年代以降、冷战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每当西沙问题升温而须加以应对,英国总会回溯这一时期的西沙政策,寻求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因此,实有必要深入考究1920—1934年的英国西沙政策,揭示其来龙去脉。

管见所及,相关成果屈指可数,学者们更关注这一时期法国和日本的西沙政策及它们在西沙问题上同中国的较量。以往的研究虽然视角不尽相同,但皆认为这一时期英国提防日本染指西沙、质疑法国对西沙提出的主权要求,指出英国西沙政策包含了对中国拥有西沙主权之承认。(1)主要有胡德坤、韩永利:《20世纪20—70年代英国官方档案证实西沙群岛属于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2021年第1期;王静:《20世纪30年代初英国对西沙地缘形势的关注及立场》,《社会科学》2020年第7期;郭渊:《20世纪20—30年代英国的西沙立场及对中法日关系的考量》,《世界历史》2020年第4期;郭渊:《英国政府对于在西沙建塔台的关注及主权立场(1910—1930)》,《军事历史研究》2019年第6期;刘玉山:《论英国政府的南海政策(1920—1975)——以英国“外交部档案”为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Ulises Granados, “As China Meets the Southern Sea Frontier: Ocean Identity in the Making, 1902-1937,” Pacific Affairs, vol.78, no.3, 2005, pp.454~457.值得一提的是,以往的研究都忽略了英国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这一做法的策略性。而且,部分学者对英国是否改变承认西沙属于中国之立场各执一词,但均点到即止而未细究个中缘由。(2)郭渊、王静均认为,在法国于1931年底挑起中法西沙交涉后,英国在质疑法国对西沙的主权要求之同时,逐步调整立场,从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逐渐倒向法国,但不公开介入中法交涉。两位学者的观点的区别在于,郭渊认为英国在1932年改变了立场,王静则认为英国立场发生变化是从1933年开始的。而胡德坤、韩永利认为英国官方从20世纪20—70年代“始终坚持西沙群岛属于中国的观点”。参见郭渊:《英国政府对于在西沙建塔台的关注及主权立场(1910—1930)》,《军事历史研究》2019年第6期;王静:《20世纪30年代初英国对西沙地缘形势的关注及立场》,《社会科学》2020年第7期;胡德坤、韩永利:《20世纪20—70年代英国官方档案证实西沙群岛属于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2021年第1期。客观来看,现有研究未能充分回答如下问题:英国是基于何种考量而在这一时期将西沙纳入战略视野?其西沙政策的形成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成效如何?英国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蕴藏着什么决策目标,换言之,应如何辨析其策略性?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这一立场因何发生实质性调整抑或一成不变?鉴于此,本文尝试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考察1920—1934年英国西沙政策的演进历程,以期作出自己的系统解读。

一、英日化友为敌与“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的最初尝试

20世纪初,英俄、日俄在亚洲的争夺皆愈演愈烈。英日两国为制衡俄国,于1902年1月结成同盟。(3)[美]马士、[美]宓亨利:《远东国际关系史》,姚曾廙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第486页。1905年8月,当日本在日俄战争中稳操胜券时,英、日更订同盟条约。其中规定,若期满前12个月无任一缔约国提出终止同盟,协定继续生效。(4)《英国和日本第二次同盟协定》(1905年8月12日),世界知识出版社编辑:《国际条约集(1872—1916)》,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251~254页。此后十余年,英日同盟一直延续。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日关系随着国际格局的巨大变迁而出现逆转。英国曾经的首要敌手德国因战败而受到新确立的凡尔赛体系的严重禁锢,一时无法对英国造成威胁。日本则在一战期间趁欧洲列强忙于大战而急剧扩张在西太平洋的势力,战后更是一跃“成为远东最强大的海军国家,而且成为世界第三海军强国”。(5)[英]E.H.卡尔:《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关系:1919—1939》,徐蓝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5页。英国崛起并长期称霸于海洋,对海权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英帝国的属地又遍布亚太地区,故英国面对野心勃勃且海军力量膨胀的日本,感到如芒在背。于是,英国在战后重新审视英日关系。1920年,外交部拟定关于英日同盟的备忘录,断言“日本如同战前的德国,妒忌英帝国的地位”,它渴望扩张,必将危及英国在远东的利益。(6)J.Neidpath, The Singapore Naval Base and the Defence of Britain’s Eastern Empire, 1919—1941,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38.易言之,英国正在把对日本的定位由“盟友”调整为“头号潜在敌国”。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华盛顿会议召开,美、英、日、法缔结《关于太平洋地区岛屿属地与领地的条约》,条约规定废除英日同盟协定。(7)《关于太平洋地区岛屿属地与领地的条约》,1921年12月13日,世界知识出版社编辑:《国际条约集(1917—1923)》,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第738页。英日同盟终结象征着英国完成了对日政策的实质调整,英日关系进入化友为敌的新时期。

为了防患于未然,英国于1919年设计出“针对日本的进攻性太平洋战略”。该战略设想,英国应建立一支强大的远东舰队,其主力舰与日本海军的主力舰之实力对比应在1.5∶1以上,并“配备大量用于贸易及运兵护航的巡洋舰和驱逐舰”,同时“应将新加坡打造为主要基地”。(8)N.H.Gibbs, Grand Strategy, vol.1,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1976, p.375.奈何英国的国力因一战的消耗而难以支撑这一宏伟计划。同年8月15日,英国内阁作出决议:“为了对预算在框架上进行修订,应该假定,英帝国在未来十年将不会被卷入任何大战,并且不需要为此目的而派遣远征部队。”此即所谓的“十年假设”或“十年规则”;“在没有内阁授权的情况下……不应该进行新的海军建设,海军部应该竭尽全力停止建造不具备商业价值的舰船”,等等。(9)“War Cabinet 616A: Draft Conclusion of a Meeting Held at 10 Downing Street, S.W.L., on Friday”,August 15,1919,at 11-30 a.m., August 15, 1919, the National Archives, CAB 23/15, London.直到1932年3月23日,“十年规则”才被取消。因此,英国内阁最终采取折衷做法,于1921年6月16日仅批准新加坡海军基地建设方案,以新加坡作为帝国东部防务体系的核心,而放弃了造舰方案。与之相适应的是,1921年10月14日,海军部在帝国防务委员会常设防务小组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提出:“日本在台湾以南建立海军基地是不可接受的,这将威胁到通往香港的交通线,并且将令日本更加接近我们在远东的最先进的基地。”这一观点被接受了。1922年9月15日,海军部要求外交部在制定和推行对日外交战略、政策时密切联系其提出的相关军事战略,因为它“对于日本在中国沿海或任何近岸岛屿尤其是香港以南的岛屿获取立足点的一切企图都会感到忧虑。几乎没有必要强调任何此类企图的实现可能给远东地区的海军战略形势造成多么不利的影响”。(10)“Admiralty to Foreign Office”, September 15, 1922, in Kenneth Bourne, D.Cameron Watt, eds.,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 Part 2, Series E, vol.27, New York: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4, p.241.

在转变对日政策和战略的过程中,英国开始对早已存在的日本对西沙的经济渗透产生疑惧,(11)20世纪10—20年代,日本千方百计掠夺西沙资源。参见[日]浦野起央:《南海诸岛国际纷争史》,杨翠柏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6~96页。警惕日本暗藏军事企图。1920年2月23日,英国驻日大使馆致电外交部,声称日方报纸报道了日本兼并西沙的消息。外交部认为“日本的占领行为是有害的”,“应鼓励中国行使其主权”,当天即电令驻华公使朱尔典(J. Jordan)询问中国将会如何应对。2月25日,朱尔典向北京政府海军总长萨镇冰提及日本占领西沙的传闻。萨镇冰表示“中国将派遣一艘炮艇巡视西沙”,这实际上没有落实。6月21日,外交部提出应“敦促中国通过在西沙上建设灯塔的方式行使主权”。7月3日,英国驻华公使馆向外交部建议:关于建设西沙灯塔,“应向海关总税务司发出指示”。(12)“Minute Sheet of the Paracel Islands”,无具体日期,FO 676/98,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日本兼并西沙一事实乃子虚乌有,可英国在未证实传闻的真实性的情况下便“如临大敌”。质言之,这是英国基于帝国防务安全所作出的本能反应,也说明英国判断西沙存在军事价值。在主动介入西沙问题之初,英国便把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作为策略,为的是将中国变成它遏止日本侵占西沙的“挡箭牌”,为此甚至出现关于在西沙基建方面主动向中国提供协助的主张。这可以视为英国“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的滥觞。遗憾的是,中方将英方提出的通过“承担这些岛屿的照明工程从而更牢固地确立自身对这些岛屿的主权”的建议置之脑后。(13)“Admiralty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December 12, 1925, FO 371/10957/F5975,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

慑于日本在华南海域的频繁活动,英国海陆军联合情报局奉命调查日本是否在从香港至琼州海峡一带寻找可供舰队停靠的锚地,西沙即是主要的关注对象。经过调查,海军情报官员于1922年6月完成报告。其结论是:“一旦爆发战争,该群岛不太可能具有巨大的价值。但任由日本吞并这一位于自香港至新加坡航线上的群岛及在商业活动的伪装下借助该群岛向南扩充影响力是不可接受的。”(14)“Colonial Office to Foreign Office”, October 9, 1922, in Kenneth Bourne, D.Cameron Watt, eds.,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 Part 2, Series E, vol.27, New York: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4, pp.248~249.显然,该报告所言西沙在战时的用处不大是对英国而非日本而言,故才会得出不能放任日本占有该群岛的结论。这也是当时英国军界的普遍认知。对于当时盛传的日本意图和孙中山领导的南方政府达成协议,通过向后者提供武器换取某些特许权,如开发包括西沙在内的所有由广东省管辖的岛屿,英国驻华舰队总司令提醒称,“西沙虽然不是一个很好的锚地,但可以为一些小型船只提供庇护所,而且地理位置正好横跨从新加坡至香港的贸易航线,这就证明了把它们用作潜艇或袭击者的基地之企图存在合理性”。(15)“Sir B. Alston to Marquess Curzon of Kedleston”, August 7, 1922, in Kenneth Bourne, D.Cameron Watt, eds.,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 Part 2, Series E, vol.27, New York: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4, p.238.9月15日,英国海军部直接表达了“对日本人通过日本公司取得租约的方式获得这些岛屿的控制权的忧虑”。(16)④ C.W.Orde to Tyrell, June 10, 1931, FO 371/15509/F2971,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当时日本的确仅停留于经济渗透,但英国一再杯弓蛇影,怀疑日本心怀叵测,既说明英国是基于“日本如同战前的德国”的认知而做出研判,又体现出英国从帝国防务安全的角度审视西沙问题。

在华盛顿体系建立之后,英国关于通过承认西沙属于中国,以借助中国遏止日本侵占西沙的策略有了国际体系的支撑。依据华盛顿体系对中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之规定,英国除了更积极地鼓励、敦促中国采取措施宣示主权、加强管辖外,还试图通过对华施压防止中国向日本转让或出租西沙。1922年9月,英国海军部“建议英国政府应继续反对任何中国政党表现出将中华民国的海岸线与岛屿的主权割让或者交换出去的倾向”。故外交部向驻华公使发出指示:“任何割让中国领土的做法将公然违背九国公约关于中国的规定”,“也将公然违背中国于1921年11月22日向华盛顿会议的太平洋和远东问题委员会做出的郑重承诺,即不将任何部分领土或沿海地区转让或租借给任何强国。因此,这类做法将立刻遭到英国政府的反对”。而“除中国外,似乎没有其他国家对西沙提出主权要求……在华盛顿会议上,这些岛屿也许就被认为是中国的领土,所以它们属于九国公约及中国做出的上述承诺所规定的范畴”。④英国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这一做法的策略性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诠释:以遵守和维护华盛顿体系的名义,将中国变成“挡箭牌”,从而对中国及觊觎西沙的国家施加约束,以求维持现有的南海权势格局。

当然,英国对于中国是否有意愿、有实力加强对边陲西沙之管辖,以及孱弱的中国能否震慑得了日本皆无把握。于是,英国一度打算亲自“敲打”日本。1922年,英国计划派舰勘察西沙。几经商量,海关总税务司弗朗西斯·阿格伦(Francis Aglen)同意派巡逻舰“平清号”(Ping Ching)在是年“10月左右按照天然的航线驶往香港,途中前往勘察东沙和西沙”,并“指示舰长在可能的情况下故意让日本船只发现”。因为这既能让英国的行动显得并非有意为之——“并不是什么不自然的事”,又能向日本展示英国对西沙的重视及在该海域之存在——“日方船只肯定会立即向日本政府报告此事”。(17)“Sir B. Alston to the Earl of Balfour”, July 31, 1922, in Kenneth Bourne, D.Cameron Wat, eds.,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 Part 2, Series E, vol.27, New York: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4, p.232.英国试图在深化对西沙之了解的同时温和地提醒日本,在西沙的渗透须适可而止。这一“一箭双雕”之计划可谓煞费苦心,但最终没有付诸实施,(18)1925年,为了纠正已知的对这些岛屿的地理位置之错误认知,英国在未经中国许可的情况下派“易洛魁人号”(Iroquois)军舰非法考察西沙。这一行动在当时不为各方所知晓,也非“平清号”勘测计划的替代行动。参见“Admiralty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December 12, 1925, FO 371/10957/F5975,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而驻华公使馆未向英国政府禀报此项改动。结果,当法国就西沙归属向中国提出交涉时,英国政府却欲核查相关档案以为决策之依据。在此之后,英国时常从不同渠道得到有关日本攫取西沙权利或中国向日方让渡相关权利的传闻,多次同中方交涉以防传闻成为现实。可无论如何,英国终归没有直接向日本表示相应关切或警告。

不过,日本还是注意到英国敦促中国在西沙开展基建,于是主动试探英国。如1925年10月30日,日方向英方询问有关中国政府计划在西沙建设无线电站等事宜。在11月25日的复函中,英方称“对西沙的任何此类站点的情况一无所知”。(19)“S.P.Waterlow to Isaburo Yoshida”, November 25, 1925, FO 371/10957/F5306,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显然,日本意在弄清英国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介入的程度。本来,英国可以趁机向日本直截了当承认是它力促中国在西沙建设灯塔,并表明它对日本在西沙的经济渗透之关切。然而英国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撇清关系。这在某种意义上佐证了承认西沙属于中国本质上是英国在西沙问题上对日博弈时用以避免直面日本的策略。

总之,20世纪20年代,日本在西沙的活动从未超出经济领域,华盛顿体系亦暂时缓和了列强在亚太地区的争斗。因此,英国虽然对日本可能会侵占西沙提心吊胆,但所面临的压力终究不大,远未到必须直接对抗日本的地步。而且英国在“十年规则”的指导下,正殚思极虑将国防开支限制在最低限度并力避卷入大战。故即使其对日军事战略强调防止日本在香港以南获得军事立足点,英国主观上也不愿在西沙问题上与日本发生冲突。由是之故,这一时期英国一直致力于促使中国加强对西沙的主权宣示和管辖,并严防中国向日本让渡西沙权利,却始终未运用自身实力和权势威慑日本。如此一来,英国便可在华盛顿体系下将中国作为“挡箭牌”,以完成遏止日本侵占西沙之目标,从而避免陷入与日本冲突,防止日本利用西沙威胁英帝国东部。从这一角度观之,英国承认中国对西沙之主权并敦促中国有力行使和捍卫这一主权,其策略性尤为明显,绝非单纯承认事实及出于公义而支持中国。故这一政策可谓“策略性支持中国”。遗憾的是,由于国事蜩螗,这一时期,中国始终未认真考虑英国的建议和敦促,通过切实的举措加强对西沙的主权宣示和管辖,由此错失了可以在几乎不受他国妨碍的情况下加强西沙管辖,甚至可在基建方面得到英国协助的良机。毕竟当时日、法均未下定决心争夺西沙。

二、日退法进与“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的维持

1929年,大萧条席卷资本主义世界,日本遭受重创,在西沙的日本人及团体于20世纪20年代末撤离。这客观上令英国遏止日本侵占西沙的决策目标暂得实现,但西沙局势并未因此而风平浪静。自1930年起,法国政府内部逐渐凝聚共识,谋划就西沙归属向中国提出交涉。(20)参见任雯婧:《20世纪初法国西沙群岛政策的演变——基于法国外交部20世纪30年代西沙群岛档案的考察》,《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1930年4月,法国抢占中国南沙群岛(下文简称“南沙”)中的南威岛,这引发了英法交涉。在此期间,英国驻西贡总领事郭通(F.G. Gorton)向英国政府汇报了一个重要情报:法属印度支那当局明确表示正在严肃考虑“宣布西沙为其保护地”,“理论依据是该群岛最初是安南的一部分”。(21)“His Majesty’s Consul-General(Saigon) t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Foreign Affairs”, April 23, 1930, T 161/622/3,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但英国政府不以为意,也没有从中觉察法国正蓄谋攫取西沙。直到一年后,由于军方对西沙军事价值之认知发生了积极转变,英国开始警惕法国对西沙的野心。1931年4月2日,海军部提醒外交部、自治领部、殖民地部、空军部和财政部注意郭通一年前的情报,因为“近期的报告显示,这些岛屿也许能够建成一个有用的基地”。(22)“Charles Walker to the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April 2, 1931, T 161/622/3,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为了攫取西沙,法国政府和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在舆论上造势。(23)“F.G.Gorton to His Majesty’s Principal Secretary of State for Foreign Affairs”, April 13, 1931, FO 676/98/F2731,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海军部一度被唬住,特意向外交部确认:“(1)这个群岛是否是中国领土。(2)如果是,它是否包括在1922年订立的华盛顿九国公约(相关规定)的范围之内。(3)如果不是,是否有任何条约可以作为我们的依据,以拒绝同意法国的占领行为。”简言之,即英国能否名正言顺地反对法国攫取西沙。海军部指出,西沙“构成了一个潜在的海军锚地,万一发生战争,它可能对我们的舰队非常有用”。(24)“Minute of French Proposal to Occupy Paracel Islands”, May 8, 1931, FO 371/15509/F266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

英国决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时中国政局的影响。1931年2月,蒋介石扣押胡汉民。各路反蒋势力借机发难,在广州另组国民政府,一度形成宁粤对峙局面。鉴于中国政局动荡,英国海军部判断:尽管西沙“已被视为中国的领土”,但“如果现在的中国政府在不久的将来垮台,法国政府也许会认为这是对这些岛屿提出主权要求的好机会”。海军部未雨绸缪,计划令军舰“易洛魁人号”在“返回香港的途中对永乐群岛(西沙的一部分,引者注)进行额外的勘测,以使绘制的海图合理且安全”,“并密切留意任何居民或船只的迹象”。同时,海军部向外交部提议,第一,“无论是在现阶段还是在进一步证实了法国的企图的时候”,都应该鼓励中国政府在西沙建设灯塔;第二,应“查明1922年海关所进行的调查的结果”,因为迄今没有任何记录表明英国政府已经收到相关调查报告,并要弄清当前中国政府对西沙问题的普遍态度,“尤其是对西沙照明工程的态度”。海军部提醒称,英国“应对任何强国考虑采取吞并行动的一切迹象保持充分的关注”。(25)“Admiralty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May 21, 1931, FO 371/15509/F281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在这里,海军部所反对者从具体的日本、法国扩大到“任何强国”。在海军部的推动下,英国决定以“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应对蠢蠢欲动的法国,将其野心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把决策目标提升为遏止任何强国侵占西沙。

综上可知,英国同样以“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遏止日、法侵吞西沙,决策立足点始终是帝国防务安全,但具体的出发点有本质区别。前者是基于“敌我斗争”,而后者更多的是出于对西沙军事价值的新认知——西沙有可能为己所用。在英国看来,若听任除日本外其他强国得到西沙,尽管不一定会对英帝国东部造成威胁,英国却将因此失去利用西沙的可能性;若由海上力量虚弱的中国保有西沙,非但对英国无害,而且英国仍有机会从中国手里获得西沙的使用权,(26)1949年,英国外交部反思30年代早期的西沙政策时指出:“我们希望这些岛屿处在中国的主权管辖之下,以便我们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自由使用它们”。“Minutes of The Spratly Island, Amboyna Cay and Paracel Islands by R.S.Milward”, December 30, 1949, FO 371/76038/F18458,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毕竟英国在华享有诸多殖民特权。这是决策目标在提升之后新增的内涵。由于不愿让日、法窥破它对西沙存有军事企图,英国把“易洛魁人号”军舰勘察西沙之计划列为机密,“这项调查在进行的过程中没有引起任何注意”。(27)“S.H.Phillips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February 17, 1937, FO 676/271/F980,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无疑,对西沙的新认知令英国更积极地推行这一政策。

1931年5月29日,英国外交大臣亚瑟·亨德森(Arthur Henderson)电告驻华公使蓝浦森(Lampson),“中国应通过诸如在岛上建设灯塔等方式重申其对西沙的主权”,要求他“尽可能谨慎地查明中国政府当前对西沙的普遍态度,尤其是对建设西沙照明工程的态度”,“报告除中国外的任何强国考虑对西沙提出主权要求的一切迹象”,以及将电报内容转发给驻日大使馆。同时,外交部向海军部通报了这一行动。(28)“Arthur Henderson to Lampson”, May 29, 1931, FO 676/98,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驻华公使馆随即指示驻上海总领事直接向海关总税务司询问具体情况,同时要求驻广州总领事提供任何可能获得的信息。蓝浦森还计划如有机会将亲自或令驻南京代理总领事向中国海军部部长陈绍宽提出筹建西沙灯塔。(29)“Lampson to Aveling”, June 5, 1931, FO 676/85,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结果,中方没有报以明确回应。

6月1日,海军部建议外交部现在就应与法国交涉,防止其侵吞西沙,“因为有必要提前为一个可以预见将成为既定事实的事件做准备”。海军部强调“南京蒋介石政权的强有力的反对者们已在广州组建新的‘国民政府’……这场内讧,伴随着内战的爆发,有可能分散中国对诸如西沙所有权等相对次要的问题的注意力”。“由于法国在和印度支那交界的华南数省拥有重要的经济利益,法国的政策可能是支持新生的广州政权,或公开或秘密地提供军火等”,而“‘南方政府’所给予的一个小小的(秘密的——原注)补偿可能是不会对法国吞并西沙的行动提出异议”。(30)“Admiralty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June 1, 1931, FO 371/15509/F2971,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外交部远东司司长奥德(C. W. Orde)赞成直接向法国表明英国在西沙问题上的立场和关切,但认为鉴于尚无法证明法国已下定决心对西沙提出权利要求,最好先听听蓝浦森的意见,“再根据海军部的建议采取行动”。奥德提议,目前可以先指示驻法大使梯雷尔(William Tyrell)“口头知会法国政府”,“我们认为中国人对西沙拥有合法的权利,我们作为《华盛顿条约》缔约国,关心这些岛屿的现状的任何改变”。(31)“Minutes of Ownership of the Paracel Islands by C.W. Orde”, June 3, 1931, FO 371/15509/F2971,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所谓《华盛顿条约》即是《九国公约》。外交部采纳了奥德的意见。6月10日,奥德指示梯雷尔同法国政府交涉,有分寸地敲打法国。(32)“C.W.Orde to Tyrell”, June 10, 1931, FO 371/15509/F2971,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一望而知,英国向法国表明其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绝非仗义执言,而是意在利用华盛顿体系抑制法国对西沙的野心和可能的侵略行动,同时使自身得以凭借《九国公约》缔约国的身份师出有名地反对法国侵吞西沙。这一言行又一次充分诠释了英国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的策略性。

对于英国的“敲打”,法国外交部称“由于海军部担心这些岛屿(即西沙——引者注)有一天会被中国或其他强国用作水上飞机或潜艇的基地”,“外交部的法律顾问正在审查这些岛屿的主权依据问题。印度支那政府坚称安南在1806年或1815年兼并了这些岛屿”,“如果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得出结论,认为安南皇帝在19世纪早期对这些岛屿的吞并是有效的,法国政府似乎将向中国政府递交照会,对它们提出主权要求。若该主权要求有争议,则将建议提请仲裁”。(33)“Tyrel to Arthur Henderson”, July 8, 1931, FO 371/15509/F386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可以窥知,同样是《九国公约》缔约国的法国并不想公然挑战亚太地区现行的华盛顿体系,而是图谋通过编造历史证据、制造主权争端,以遂规避《九国公约》之约束、堂而皇之攫取西沙之目的。而法国的策略一旦得逞,英国的“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也就不攻自破。

7月15日,外交部将梯雷尔的电文转给海军部以征询意见。8月25日,海军部复函称,仅凭此电文“很难看出来目前采取何种进一步的行动会有好处”。海军部认为,“除非法国能够运用国际法证明自己的主权要求”,否则中国把西沙“交给它可能是一种违反九国公约的挑衅行为”。“从表面上看,法国要运用国际法证明自己的主权要求总体而言似乎不可能办到,因为它所宣称的主权是如此的不确定”。因此“似乎可以相信中国人能够保住对这些岛屿的所有权”。不过,海军部提醒外交部,“有必要密切关注这个问题的进展,以确保中国人不会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把这些岛屿交换出去”,并请其“随时向海军部通报事态的发展”。(34)“V.W.Baddeley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August 25, 1931, FO 371/15509/F466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可见,海军部对中国捍卫西沙主权的意志并不放心。

7月17日,蓝浦森向外交部报告:其一,据海关总税务司了解,“中国对西沙的主权从未受到质疑”;其二,据“国民通讯社1930年7月9日报道,中国政府已经批准在群岛上建设气象台和无线电台”;其三,“据公使馆调查,1922年海关缉私船的考察从未发生过”。蓝浦森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表明,除中国外,其他强国想要对西沙提出主权要求”。另外,蓝浦森表示目前“正在等待驻广州总领事发来的观察意见”。(35)“Lampson to Foreign Office”, July 17, 1931, FO 371/15509/F3984,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令人诧异的是,英国驻华公使馆在早些时候已获悉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向西沙派出了考察队,(36)“H.B.M.Consulate-General, ShangHai, to His Majesty’s Minister, Peking”, July 14, 1931, FO 371/15509/ F4354,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蓝浦森却只字未提,很大可能是他掉以轻心。7月28日,驻广州总领事向蓝浦森汇报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法国驻广州领事官员非正式询问英国驻广州领事官员图森(Tuson)有关西沙的问题,二是中国确实在筹建西沙灯塔并有意寻求英国的协助与合作。蓝浦森这才意识到法国可能要采取行动,当即向外交部报告上述情报及法国科考队前往西沙一事,并表示“强烈反对我们进一步卷入”即将发生的中法西沙问题之交涉。(37)“Lampson to Foreign Office”, July 28, 1931, FO 371/15509/F4180,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这一建议要比“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保守得多。须强调的是,在非法勘察西沙问题上,无论是英国的“偷偷摸摸”还是法国的“明火执仗”,皆将他们的殖民强权本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20世纪在二三十年代之交,西沙局势呈现的新特征是“日本撤退、法国入场”。由于形成西沙可能在军事上为己所用的新认知,英国认定孱弱且对英友好的中国保有西沙最符合自身战略利益。于是,英国同样以“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应对法国,并将决策目标提升为遏止任何强国侵占西沙,而不刻意区分所针对的对象。再者,此时尽管恰逢凡尔赛—华盛顿体系走向崩坏的分水岭,国际局势暗流涌动,但表面上仍波澜不惊。这一客观环境让英国得以较为从容地因应西沙问题,而不会产生必须调整政策的紧迫感。

三、日本因素再现与“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之调适

1931年9月18日,日本制造“九一八事变”,随后乘势侵占中国东北,扶植“伪满洲国”。1932年初,日本又在上海挑起“一·二八事变”,将战火烧到华东。日本肆无忌惮地侵略中国,既动摇了华盛顿体系所维系的列强在亚太的脆弱均势,也严重损害英国的战略利益。英国对亚太的注意力立即被吸引过去。参谋长委员会在《帝国防务政策:1932年年度评估》中强调“远东最近发生的事件是不祥的预兆”,“不能视若无睹”。(38)“Imperial Defence Policy: Annual Review for 1932 by the Chiefs of Staff Sub-Committee”, February 23, 1932, CAB 24/22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在1931—1932年远东危机期间”,英国视日本为“唯一有可能从海上威胁到英国的国家”,并“把对日本单线作战的可能性作为依据”,评估可能卷入的海战状况。(39)N.H.Gibbs, Grand Strategy, vol.1,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1976, p.375.

远东正值多事之秋,法国企图浑水摸鱼,巧取西沙。1931年12月4日,法国政府向中国驻法使馆递交照会,以“七洲岛(即西沙,引者注)向属安南王国”为由公然要求获得西沙。(40)《驻法使馆转呈关于七洲岛问题法外部来文并请示我国意见》(1932年1月7日),“外交部”档案020-049904-0001,台北“国史馆”藏。该卷宗同时收录两份内容一致但日期不同的法文照会,日期分别为1931年12月4日和1932年1月4日。通过其他档案佐证,法国外交部应该是先后向中国驻法公使馆递交了两份内容相同的照会。须指出的是,法国炮制的“先占权”依据漏洞百出,实属牵强附会。(41)丁雁南:《史实与想象:“嘉隆王插旗”说质疑》,《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由于当时正密切关注日本对中国的军事侵略,加上中国政府直到1932年7月才完成回应法方的准备,(42)《外交部致驻法使馆训令》(1932年7月26日),“外交部”档案020-049904-0001,台北“国史馆”藏。西沙局势总体上风微浪稳,英国在约半年后才注意到法国要求改变西沙现状的外交举动。

1932年5月中旬,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从中方媒体得知法国致中方照会的内容。(43)“Herbert Phillips to Lampson”, May 19, 1932, FO 676/85,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驻华公使馆在5月30日接获驻广州总领事馆的报告后,于6月8日电告外交部。(44)“Ingram to Foreign Office”, June 8, 1932, FO 371/16235/F561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外交部对“法国政府已向中国驻巴黎公使馆发出照会,声称西沙属于印度支那”将信将疑,于是指示梯雷尔“确认这份报告的可靠性”。(45)“C.W.Orde to Tyrrell”, July 23, 1932, FO 371/16235/F561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法国外交部部长向梯雷尔承认,法国政府已就西沙归属向中方提出交涉,但表示“法国政府无意采取除法律行为之外的任何行动”,并强调“法国政府不重视这些鸟粪矿床”,但不能容许中国开发西沙的矿产。(46)“British Embassy(Paris) to John Simon”, August 8, 1932, FO 676/85/F6071,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法国否认觊觎西沙的资源,意在凸显其行为的正当性,但这无异于向英国暗示它看中的是西沙的军事价值,从而令英国更加坚信确有必要遏止任何强国侵占西沙。果不其然,英国海军部由此得出结论:“西沙的永乐群岛有可能会被证实能够为舰队提供一个合适的锚地,这或许显示出它对这个国家(即法国,引者注)具有巨大的价值。正是因为它对海军相当重要,无论是法国还是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都不应该确立对这些岛屿的所有权。”(47)“S.H.Phillips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September 26, 1932, FO 676/85/F7011,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

面对法国的非法主张,中国积极维权,包括将西沙基建提上日程并寻求英国的帮助。粤省政府主动与海关当局“就西沙的照明工程计划展开讨论”。(48)“The Letter from J.H.Thomas on the Subject of the Paracel Islands”, November 16, 1932, DO 35/180/3,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这对英国而言这可谓正中下怀。毕竟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英国费尽口舌敦促中国修建西沙灯塔,却长期得不到中国的积极响应。于是,英国通过海关总税务司顺水推舟。值得一提的是,1932年11月24日,日本驻广东陆军武官和知鹰二致电参谋次长,分析称在法国向中国提出西沙主权要求后,“中国方面旋即推进多年来未动工的该岛上无线电台的建设……中国方面从速着手这一工程,是英国人在背后策动”。(49)《和知少佐致參謀次長電》(1932年11月24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1159400,《各国領土発見及帰属関係雑件/南支那海諸礁島帰属関係》第二巻,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和知鹰二捕风捉影,断定英国是中国采取行动捍卫西沙主权的主使者。其实,这一论断看似夸大其词,却切合日本的普遍认知,即英国意欲借中国之手追求其在西沙的战略诉求。日本并不相信英国此前诸如对中国在西沙的基建计划“一无所知”之类的表态。应该说,日本窥破了英国“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的真实意图。

在法国于1933年4月在南沙制造“九小岛事件”之后,(50)1933年4月,法国在南威岛、安波沙洲、太平岛、北子岛、南子岛、南钥岛、中业岛升旗立碑。7月25日,法国正式发布通告,宣布占领上述小岛,又于翌日发表新通告取代之。由于起初外媒报道法国所占岛屿为九个,中国各界沿用此说,故这一事件史称“九小岛事件”。围绕该事件,中国采取除军事外的多种方式维权,有领土野心的英、日亦积极对法交涉。西沙局势又出现重要变化:日本势力重回西沙。日本媒体起初在报导该事件时误以为“九小岛”是西沙,有的甚至宣称西沙早在20年前就为日本所占有,大肆渲染法国侵害了日本的权益。(51)[日]浦野起央:《南海诸岛国际纷争史》,杨翠柏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44、168页。尽管日本随后弄清楚“九小岛”实为南沙岛屿,但其对西沙之野心已被唤醒。驻广东总领事代理吉田丹一鉴于中法西沙交涉,别有用心地提出中国对西沙的主权依据比日本的弱。(52)《吉田總領事代理致内田大臣》(1933年8月1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1160100,《各国領土発見及帰属関係雑件/南支那海諸礁島帰属関係》第二巻,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这一提法很可能是受到法国的启发,从某种意义上看也恰好是针对英国的“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日本官方甚至传出效仿法国而强占西沙的声音:“因法国政府以简单之声明,得以决定所占九岛之属籍,日本政府亦将以同样手段占取与台湾关系最深之西沙群岛。”(53)《外交部致海军部电》(1933年8月2日),“外交部”档案020-049904-0014,台北“国史馆”藏。

虽然日本当时没有如此行事,但时隔不久,日本的军事力量悄然出现在西沙海域。大概是缘于忌惮英国,这一时期日本试图向英国隐瞒其在西沙海域的军事活动。例如,1934年2月,一艘日舰到访新加坡。该舰舰长在与英舰“冒险号”(Adventure)舰长塞尔(W.H. Cell)交谈时仅表示日舰“是从香港直接驶往西贡”,而“确实没有提到西沙”。(54)“W.H.Cell to Commander-in-Chief, China Station”, March 2, 1934, FO 371/18145/F3267,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但事实并非如此。在2月27日,英国海军中尉霍尔西(C.K. Horsey)在参观该舰的过程中在布告栏上发现一张航迹图,此时“日舰领航员显得很慌乱,想把那张航迹图从板上拿下来”。该航迹图显示,日舰的“航迹穿过了西沙”。尽管该领航员辩称“那是个错误,该舰没有靠近那个地方”,但霍尔西仍断定日舰的确到过西沙海域,因为“航路在地图上有很明确的定义,在每个到访过的地方旁边,该国的国旗都是用不同的颜色画的,所以不可能把西沙误认为是其他任何地方”。(55)“C.K.Horsey to The Commanding Officer, H.M.S. Adventure”, February 28, 1934, FO 371/18145/F3267,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英国海军部后来向外交部、空军部和自治领部通报这一情况,以为决策之参考。(56)“J.S.Barnes to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eign Office”, May 29, 1934, FO 371/18145/F3267,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日本的军事力量鬼鬼祟祟出现在西沙海域无疑会令英国坚信日本对西沙怀有不可告人之目的。面对新的西沙局势,英国必须思考是否应对西沙政策进行调适。

不仅西沙局势出现变化,进入1933年,从国际视野观之,英国面临的防务形势也发生深刻改变——同时在东西方遭到挑战。在远东,日本渐进突破华盛顿体系的束缚,兴风作浪。诸如进攻中国热河省、迫使中国与之签订《塘沽协定》、以国联接受李顿调查团报告书为由退出国联、处心积虑摆脱《四国条约》《五国海军条约》《伦敦海军条约》的约束以扩充海军,不一而足。在欧洲,德国逐步挣脱凡尔赛体系的禁锢,整军经武。同年10月,德国退出裁军会议和国联。对于这一局势,参谋长委员会拟定了《1933年帝国防务政策年度检讨》,直言“远东仍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区,从帝国防务的观点来看,远东的重要性丝毫没有减弱”。然而,“第二个危险区域在过去的一年在欧洲自身出现了。所以不再可能让远东完全吸引我们的注意力”。(57)Annual Review of Imperial Defence Policy for 1933 by the Chiefs of Staff Sub-Committee, October, 1933,无具体日期, CAB 24/244,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在文件中,“太平洋问题”同时被称为“远东问题”。总之,面对欲摧毁凡尔赛—华盛顿体系而后快的德国和日本,英国作为这一国际体系的主要的建构者、既得利益者和维护者,其帝国防务压力与日俱增。

曲突徙薪,参谋长委员会在《1933年帝国防务政策年度检讨》中强调远东、欧洲、印度是帝国防务政策必须优先考虑的地区,并认为英法关系良好。(58)“Annual Review of Imperial Defence Policy for 1933 by the Chiefs of Staff Sub-Committee,” October, 1933,无具体日期, CAB 24/244,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11月9日,帝国防务委员会审议了这份文件,决议按照远东、欧洲和印度这一排序,将他们作为国防开支的优先考虑者,认为“不应该为了抵御来自美国、法国或意大利的攻击而产生专门的开支”。(59)“Extract from the Draft Minutes of the 261st Meeting, held on November 9, 1933,” November 9, 1933, CAB 24/244,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11月15日,英国内阁批准了帝国防务委员会的决议。1934年2月28日,防务需求委员会向英国内阁提交报告,强调“在远东,首先要满足新加坡基地的供应与防御”。(60)“Report by the Defence Requirements Sub-Committee”, February 28, 1934, CAB 24/247,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可想而知,其一,英国虽仍将帝国防务重心置于远东,却因德国渐成心腹之患而无法全力以赴遏制日本。这导致英国更不愿主动激化英日矛盾,挑起英日冲突。其二,英国将法国视为友邦,不与之为敌。这意味着对英国而言在西沙问题乃至南海诸岛问题上联合法国制衡日本是可供选择的策略,甚至法国占据西沙亦不致威胁英帝国东部的安全。其三,确保新加坡免遭日本袭击是当务之急。这使得英国更有必要避免日本在香港以南地区建立军事基地。

于是,英国对“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进行调适:区别对待日本和法国。一方面,英国坚持防止日本侵占西沙。日本在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于1937年9月3日攻占东沙群岛。英国外交部于9月10日训令驻日大使克莱琪(R. Craigie)借题发挥,警告日方不要试图染指海南岛和西沙。(61)“Foreign Office to R. Craigie”, September 10, 1937, FO 371/20991/F6279,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另一方面,英国不再排斥法国占有西沙。面对中国为抵制法国的西沙野心,在西沙气象台建设工程上向其寻求支持与协助,英国最终改变了原先的顺水推舟之做法,选择置身事外,避免卷入中法交涉。当时海关总税务司给中方的最终答复是:既不关心也不愿意以任何方式卷入中国建设西沙气象台会牵涉到的政治问题。(62)“A Confident letter from Coast Inspector to Officiating Inspector General”, June 18, 1934, GALE | BXXEFS404792626, Gale Scholar.此后,英国在中法西沙交涉中避免公开表现出支持中国的态度。只不过,每当法国要求英国承认其对西沙的所谓“主权”,英国总是委婉地表达旧有立场:西沙属于中国。如1937年3月10日,英国外交部便明确告诉法国驻英大使馆:中国“声明拥有对这些岛屿的主权”,英方仔细检索了相关档案,没有发现任何如法方所言的“中国政府放弃对西沙的主权之内容”。故“在通过谈判或者某些国际仲裁庭做出裁决而获得解决之前,英国政府不愿就哪个国家拥有西沙的主权发表任何意见”。(63)“Foreign Office to French Embassy”, March 10, 1937, FO 676/271/F980, The National Archives, London.总之,“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在1934年定型了。

一言以蔽之,英国在整体上维持“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但以不公开表态之策略应对具体的中法交涉。也就是说,英国细化了决策目标,以遏止任何强国侵占西沙为最高层级,以防止日本侵占西沙为底线。前者是最优解,后者乃退而求其次。或许,此前蓝浦森关于强烈反对进一步卷入中法交涉之意见也影响了英国的决策。总之,英国一直秉持定型后的“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直到1949年。

四、余论

所谓“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即英国谋求使中国保有西沙,以期在华盛顿体系下实现遏止任一强国尤其是潜在或公开敌对的海军强国侵占西沙这一决策目标,从而既避免敌对强国利用西沙威胁英帝国东部,又替自身保留在必要时凭借中英友好和英强中弱的现状从中国“借用”西沙的可能性。英国的具体做法是,力促中国加强对西沙的主权宣示和管辖,并主动向对西沙怀有野心的列强或直接或间接地传达其承认西沙属于中国这一立场和对西沙问题之关切。质言之,英国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及其相应的行动,乃基于私利而非公理、道义,充斥着以其战略利益为主、为其战略规划服务的策略性。英国把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作为其在西沙问题上对日、法博弈的策略,意味着一旦国际局势、远东地缘形势、中英关系发生重大变迁,英国不再承认乃至反对中国对西沙的主权亦在情理之中。毋庸置疑,英国的行为与日本的经济渗透、法国的非法要求无实质区别,皆尽显殖民强权的本性。

纵观从1920年介入西沙问题到1934年西沙政策定型,英国一直以帝国防务安全为决策立足点,英国关于自身与有关国家之间关系的性质与走向、所处国际关系演变趋势、西沙军事价值这三者的认知之变化,共同推动它制定、推行和调适“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随着一战后与日本化友为敌,及自身对日政策和战略的相应转变,自1920年起,鉴于西沙的地缘位置,英国开始疑惧日本早已开始的对西沙的经济渗透暗藏军事企图,于是主动介入西沙问题。基于西沙可资日本作战利用但对自身用处不大这一最初判断,加上“十年规则”的约束,英国以遏止日本侵占西沙为决策目标,逐步形成“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20世纪20年代末,日本势力因大萧条的影响而撤出西沙。法国随后成了英国新的防范对象。基于西沙可能在军事上为己所用的新认知,英国同样以“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应对法国,并将决策目标提升为遏止任何强国侵占西沙。1933年,英国所勉力撑持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开始同时遭到日、德冲击。英国审时度势,决定继续将远东作为帝国防务重心,坚持新加坡在帝国东部防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同时确认法国为友邦,无须与之为敌。同年,日本势力重回西沙。在此情势下,英国对决策目标加以细化,将遏止任何强国侵占西沙为最高层级,并以防止日本侵占西沙为底线。英国对具体策略亦进行相应调适,既坚持抵制日本对西沙的野心,又于1934年采取不公开表态之策略应对中法西沙交涉,但在与法国互动中一再委婉表达旧有的承认西沙属于中国之立场,未因英法友邦关系而偏向法国。

法国在1938年7月侵占西沙,可没过多久,日本于1939年3月从法国手里夺取了西沙控制权。由此窥知,中国在1938年7月以前保持着对西沙的管辖既非有赖于自身维权有力,也非得益于英国的干预,乃日、法尚未将武力夺取西沙提上日程。虽然英国推行“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或间接或直接令日、法知晓其在西沙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但其举措其实也让日、法意识到英国不愿诉诸强硬手段。因此在中国弱于日、法的情况下,这一政策对日、法的威慑力有限。另外,这一政策也没有对中国产生多大的触动,中国开始将西沙基建提上日程直接源自法国对西沙提出主权要求所造成的刺激。总之,缺乏武力为后盾的“策略性支持中国”政策的效果有限。有鉴于此,不妨假设:英国若在西沙问题上向中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甚至公开强硬回应日、法的试探,能否险中求胜,消除日、法通过投机实现战略目标的收益预期?当然,英国从未将军事手段纳入西沙政策的考量范畴。

综上所述,英国在1932年或1933年改变了承认西沙属于中国的立场而逐渐倾向于法国,和英国始终坚持认为西沙属于中国,这两个论断均有失偏颇。一方面,对于中法交涉,英国从1934年起不像以前直截了当对法国亮明立场,决定不公开表态,就此而言,第一个论断似可成立。另一方面,英国始终不承认法国对西沙的“主权要求”,一再向法国婉转指出中国是“声索国”,且在和日本博弈时常把西沙列为中国领土,就此观之,第二个论断亦可成立。其实,这一时期英国西沙政策存在着多重面貌,上述观点则是不同学者透过各自角度观察到的不同面相。上述多重面貌生动体现出英国外交的老辣、诡谲。无论如何,从英国这一“非当事者”的视角可清楚看到:在法国就西沙归属向中国提出交涉之前,包括法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对西沙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和西沙受中国管辖之现状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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