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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福清核电核应急岗位成员履职管理实践

2022-02-28卢媛媛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2年6期

卢媛媛

【摘要】核事故应急是核安全“纵深防御”的最后一道防线。核设施营运单位设立的核应急组织及相应的核应急岗位成员是有效处置核事故的关键力量。本文主要介绍福清核电核应急岗位成员履职管理的特点,通过同行交流和应急演习的实践检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优化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核应急岗位成员履职有效性管理。

【关键词】核应急岗位  应急演习 应急值守

核事故应急是核安全“纵深防御”的最后一道防线。核设施营运单位设立的核应急组织及相应的核应急岗位成员是有效处置核事故的中坚力量。福清核电根据法律法规导则的要求和自身的特点,对应急组织及相应的应急岗位成员的履职通过程序、培训、演习等手段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通过同行交流、应急演习的实践检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优化管理体系。

法律法规导则对核应急组织及相应的核应急岗位成员的要求

HAD002/01-2019对应急组织及相应的应急岗位成员有明确的要求:

1)营运单位设立相应的应急岗位,配备经提名和授权的合格岗位人员;

2)营运单位应急组织应具备在应急状态下及时启动及连续工作的能力;

3)应急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使应急工作人员具有完成特定应急任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每个核动力厂的综合演习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各单项演习至少每年举行一次,对通信、数据传输、人员启动的演习要求更高的频度。

福清核电核应急岗位成员履职管理

应急岗位成员基本资格

应急岗位担当人和替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

应急岗位担当人指对其应急岗位负有最终安全责任的人员。应急岗位替代人是为确保事故工况下持续开展核应急响应行动所需的人力资源。

按照福清核电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应急岗位职责、专业特点,在《福建福清核电厂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与应急岗位人员的任命》程序中,对应急岗位担当人和替代人具体岗位资格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核应急岗位成员提名基本资格要求

在满足对应急岗位担当及替代人员对应岗位要求的前提下,每一名应急岗位人员在提名任命时,都需要满足基本的资格要求,并在《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与应急岗位人员的任命》程序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1)应急中级知识培训(对应于基本授权二级培训)考核成绩大于等于80分;

2)参加拟提名的应急岗位相关的应急培训课程(具体课程参见《应急培训与演习管理》),且考试成绩大于80分(2个自然年内)。

应急中级知识培训由培训处统一管理安排培训考试,有效期为2年;应急岗位相关的应急培训由各相应专业组组织培训考试,有效期为1年。

任命流程

应急人员在满足应急岗位担当人和替代人的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参加完成应急中级知识培训考试和应急培训考试并且成绩大于80分才可以走任命流程。各应急岗位成员任命流程也不尽相同,分三种类型,任命流程如下:

应急岗位成员任命过程层层把关,从而保证了应急岗位成员的基本资格要求。

核应急岗位成员应急响应能力保持

演习要求

应急岗位成员目前主要参演以下三種类型演习:

1)单项演习由各应急专业组组织实施,用于提高应急人员的具体操作技能、响应与处置能力,频度每年一次(除辐射防护演练每半年1次,应急通讯演练每季度1次,场内外应急监测演练每年2次)。

2)综合演习由福清核电组织实施,用于检验、评价应急组织的综合响应能力,频度为一年一次。

3)联合演习由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织实施,用于检验、评价场内、场外应急组织的整体与协调配合响应能力。

关键应急岗位成员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演习演练,参演方式包括响应、评估、监控、指导等。并且对应急岗位人员参演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更新,提醒各岗位人员及时参演。

演习保障了各应急岗位成员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协同性。

核应急岗位替代人人数

为满足多机组应急响应的要求,各级应急岗位替代人人数原则上要求为该岗位担当人数的3-5倍。

应急岗位担当人福清核电为148个,其应急岗位替代人人数都能满足3-5倍的要求。

值守和核查

为保证在福清核电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组织能及时有效地启动,建立了应急岗位值守与核查制度。

1)应急岗位担当人应急值守要求

应急岗位担当人应确保其所在应急岗位24小时均有有资格的人员值守。

收到福清核电进入应急状态的短信通知且在福清市市区范围内,应急岗位担当人员应按照应急岗位指令单要求的时限启动到岗。

收到福清核电进入应急状态的短信通知且不在福清市范围内,应通过有效的途径指导其替代人(按照替代的先后顺序)有效履行所承担的应急响应职责和任务并立即返回现场。

2)应急岗位担当人及替代人应急值守要求

应急值守期间不得饮酒。

应急值守期间不得离开福清市市区范围内。

应急值守时段为当周周一凌晨零点整至当周周日24点整。

福清核电每周编制应急岗位值守人员信息表。

3)应急核查

为保证应急值守制度的有效执行,每月通过短信的方式对应急组织成员进行非工作时间在岗核查。应急核查的频次为每月实施两次非工作时段的核查。

被核查人员收到应急核查的短信后应在10分钟之内响应。

响应的短信内容为被核查人员当时所在城市的名称,如“福清”、“北京”。

被核查人员收到应急核查的语音追呼时应立即接听响应。

启动到岗

启动到岗要求:

应急岗位担当人应确保其所在应急岗位24小时均有有资格的人员值守。收到福清核电进入应急状态的短信通知后,当天应急岗位值守人员应第一时间按要求启动到岗,同时各应急岗位担当人也应按要求启动到岗。如担当人无法第一时间启动,原则上应按照岗位替代顺序安排一名替代人及时启动,并接替当天值守人员进行响应,同时担当人应尽快赶回现场。

1)工作时间待命/启动到岗要求

收到进入应急状态的短信通知后,立即前往BA楼、UA大门外指定的应急启动候车点,乘车前往应急启动地点。收到进入应急状态的短信通知后应在15-30分钟内启动到岗。

2)非工作时间待命/启动到岗要求

收到进入应急状态短信通知后,前往生活区、君悦、凯景、三福龙景指定的应急启动候车点乘车前往应急启动地点。收到进入应急状态短信通知后应在80-100分钟内启动到岗。

应急演习实践

值守應急核查

福清核电每月两次组织实施应急核查,核查当值应急人员以及全体核应急岗位成员,核查响应率达到99.9%,反映了核应急岗位成员值守意识很强,能确保在事故工况下第一时间实施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启动核查

为检验场内应急组织成员应急值守的有效性及非工作时间段应急启动的及时性、流畅性,福清核电加大开展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启动演习。

福清核电开展了非工作时间-凌晨启动至现场应急就位点的场内应急组织启动演习。演习采用“盲演”模式开展,演习当天一整轮班应急组织完整启动。各应急岗位均有人启动到岗,并且场内应急组织关键核应急岗位成员均能在程序规定的80-100min 的时间要求内按时到岗。

福清核电开展了夜间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值守启动核查演习活动。核查启动范围为当天值守的场内应急组织成员。启动核查短信触发后,值守人员迅速到达就近应急启动候车点并签到,应急启动车辆按要求启动到市区内各应急启动候车点。本次演习核查短信回复率100%,且场内应急组织关键核应急岗位成员均能在规定的20-25min 的时间要求内按时到岗签到。

演习还存在少量非关键应急岗位人员未能在程序要求的时间内启动到岗签到问题。

综合应急演习

演习从福清核电现有10个情景库中随机抽取,不仅包括事故机组的控制,还包括非应急人员撤离、人员受伤、舆情响应、人员交接班、应急抢修等演习情景。全面检验了公司应急组织队伍人员在应急状态下的响应能力。

演习中出现部分应急人员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应急响应行动不规范、应急集合清点存在问题、应急培训存在薄弱点等问题。

改进

结合应急演习实践和同行电厂的应急交流,福清核电核核应急岗位成员履职管理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强化人员值守要求,区别提名与上岗管理,在人员提名生效后不安排值守,须参加演习或评估或现场模拟响应,合格后方可应急值守并上岗;

梳理应急考试题库,按照岗位分类建立应知应会清单;

完善应急岗位人员履职能力监督考核评估。以应知应会内容为基础,定期对应急岗位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强化人员岗位知识技能;

开发应急响应培训学习视频教材库,提升培训教学效果;

完善应急人员培训演习统计反馈机制,每季度对应急人员参演台账进行反馈,提醒还未参演应急岗位人员优先参演;

完善人员积分统计台账(包括岗位资质、培训演习、值守、应知应会抽查) ,建立淘汰评价方式,对积分较低人员,限期脱岗培训,不合格的进行调整替换。

结论

福清核电通过审慎严格的核应急岗位成员提名任命和应急演习实践检验,持续提升了场内核应急组织成员应急意识、应急响应能力,从而不断加强了核应急岗位成员履职有效性,不断完善优化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8年1月1日)

[2]《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3年8月4日,核安全法规HAF002)

[3]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国家核安全局,1998年5月12日,核安全法规HAF002/01)

[4]《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国家核安全局,2019年11月29日,核安全导则HAD002/01)

[5]《福建福清核电厂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

[6]《福建福清核电厂应急值守与核查管理》

[7]《福建福清核电厂应急培训与演习管理》

[8]《福建福清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通知与启动》

[9]《福建福清核电厂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与核应急岗位成员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