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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的思考

2022-02-26骆晓宇

高等继续教育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依法治国法治

骆晓宇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 阿拉善 750300)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接续发展的最新成果,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也是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遵循。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专业建设和教学等方面也应与时俱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更加适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专业学科体系和教育教学模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推进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加强法治素质培育和社会实践修练,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造就一批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理论意义

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概念,并将其确立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充分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上形成的,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一系列论述对法治进行了界定。例如,“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2]。由这些论述可总结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是法律之治、良法之治。为保障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中国国情,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政治立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正确道路,有力反击了舆论场上“走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道路的错误观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涵盖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涉及法律的实施、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权力制约机制、依法治军、司法体制改革、法治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中国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科技法治、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法治队伍建设、法治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它的核心要义和基本精神,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十一个坚持”既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方略。这“十一个坚持”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可以划分为六个方面,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理论观点[3]。此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发展过程中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法治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新概念、新命题,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法治理论,这一系列概念和命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论。而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策略和发展路径[4],厘清了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若干重大关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律基本原理,同时又对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进行了创新和发展。它深刻揭示人民至上的法治价值取向、深刻分析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进程的价值方位、深刻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5],立足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回答了依法治国“为什么”和“怎么办”的问题,具有人民性、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行动指南。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的根本遵循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指明了政治方向和根本遵循

如前所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明确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根本立场和正确道路。法学专业的建设和法治人才的培养最终要服务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因此法学专业建设也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与我国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相一致。

开放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形式,人才培养仍离不开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需要的法治人才,必然是有坚定理想信念、有正确价值观、德法兼修的人才。开放教育面向的学员大多已经走上工作岗位,其中不乏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小到对一个行业,大到对社会、国家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引领就显得尤为重要。但长期以来,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所欠缺,过分注重知识的实用性,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价值引领的作用和学员正确法治观的树立;第二,学科理论建设出现滞后于实践的情况,对现实问题的回答和解释不足,教材、形成性考核任务、面授课教学中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较少;第三,学科结构仍不尽合理,课程体系不完善,本科学历教育对法理学的重视程度不够,难以系统性地向学员传递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这些都导致了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育人作用不够突出。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法学教育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等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法学教育,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2]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解决这些问题,要统筹谋划、整体布局,该坚持的坚持,该改进的改进,该调整的调整,该创新的创新,使法学学科建设跟上时代发展,体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2]。这一方面指出法学教育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将其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素质,以正确法治观推进法治实践,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保持社会主义方向,抵御错误法律思潮的必由之路。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学专业教育教学体系重塑提供了战略性指引和体系性支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法治人才提供了充分的理论给养,其核心要义、主要内容、理论体系等为新时代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战略性指引和体系性支撑。

新时代背景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学科结构已不尽合理,仍受限于较为陈旧的学科划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不足,知识容量较为有限。而现有的一些学科理论建设也较为滞后,对现实问题的回答和解释不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对前述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既包含了党和国家长期以来积累的法治经验,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也辩证地、立足中国实际地借鉴了国外有益的法治成果,应成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理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在法学专业建设中各具地位和作用: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立场,法学专业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目标的确定,都必须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从而确保法治人才培养的社会主义方向;第二,“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关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覆盖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的理论观点,具有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特征,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三大诉讼法、法理学等学科内容和理论体系的革新、重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有力保障;第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立德树人等理论相结合,为开放教育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基本路径,提供了组织保证。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础,关注法治中国建设的实际需求,可以推动自身建立起能够回应和解释现实问题的知识体系,推动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扩大法治人才培养所需知识体系的覆盖面。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推动开放教育法学教材的革新,将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法学理论纳入教材,建立新的教材体系,也会为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正确法治观、能够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人才提供可靠载体。

(三)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的不竭动力和理论源泉

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法治建设的实践,也在长期的实践中得以检验和发展。实践性是其本质属性,实践逻辑是其根本逻辑。[6]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也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首先,理论来源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自1982年以来,习近平便在长期的领导实践中亲自部署实施法治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例如,习近平在河北正定、福建省、浙江省工作期间,做出了一系列有利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萌芽。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形成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战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作出了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2020年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实践问题。由此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离不开长期的法治实践,在实践中萌芽、孕育、成长,又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升华。未来的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也必将在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中继续发展壮大。实践推动着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的发展,而根植于实践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提供丰富理论滋养。从这一点来说,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不断前行的不竭动力。

其次,理论指导实践。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了许多新的成就,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供了丰富素材。例如,民法典的编纂实施、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的出台、监察法应用于反腐败斗争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当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法治实践教育,其中很明显的一点就是日常教学很多时候停留在“空对空”的理论,没有充分将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果引入课堂,理论对学生的“说服力”有所不足。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治建设成果是显著的,课堂教学中注重用实践成果佐证理论,在帮助学员理解知识点的同时增强法治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推动学员更好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立足岗位指导法治实践。

最后,理论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证明,习近平法治思想可以成为法治建设的定盘星,也必将立足中国实际持续完善。而经过实践检验后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可以指导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员在工作岗位上进行正确的法治实践。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注重将实践性内容引入教育教学,可以帮助学员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精神和实践要义,增强人才培养与法治中国建设的“适配性”。

三、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开放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

法学教育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推进全民守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只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才能真正适应国家发展、时代要求、人民需求。

(一)提升教师队伍理论素养,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目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师队伍仍存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学得不深、理解不透的问题。只有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整体理论素养得以加强,才能真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课堂教学中。

提升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理论素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国家开放大学、各省市开放大学定期组织各级各类专题教科研会议,学习研究、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开展集体备课,将国内外时事热点和各门课程具体特点结合起来,探讨如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形成性考核任务设计和面授课教学中,让开放教育法学课程不再是单纯地传授实用性知识,而是凸显思想性,加强价值引领。第二,将课程是否充分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师教学评价的重要标准。当前,全国各高校已将课程思政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法治思想势必成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资源,成为衡量教师课程思政能力的指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学的情况作为教学评价指标,有利于形成教师主动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激励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教师队伍中入心入脑。

(二)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贯穿教育教学始终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应明确人才培养过程中,“德”是第一位,思想政治教育始终不能放松。虽然开放教育的学员大多为在职学员,但人的价值观并非是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就一成不变的,只要有受教育的机会,正确价值观的塑造始终是必要的。对开放教育的学员而言,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短,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除了面授课、在线课程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教材、形成性考核任务。因此,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离不开对教材、形考作业和考试内容的革新。

首先,教材内容应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当前开放教育法学各门课程的教材思想性仍有所欠缺,且知识点更新较慢,很多教材已无法适应学员学习需求。为加强教材的思想性,要在各章节适当引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关内容,与知识点紧密结合,避免专业知识和思政元素“两张皮”。其次,形成性考核应更加注重考察学员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分析社会热点事件的能力。形成性考核任务作为考核学员学习效果的重要形式,题库较为陈旧,考核内容不能反映课程最新知识点和要求,结合法治建设中的热点、焦点所进行的考查也有所不足。开放教育法学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内容也应与时俱进,在案例分析题中设置相应题目,考察学员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理论、社会主义法治观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题库应及时更新,引入每年出现的热门法治事件,启发学员思考。只有不断完善教材内容和形成性考核内容,才能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有可靠的载体,也才能确保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理念贯穿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始终。

(三)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培育新时代法治人才

由于开放教育学员以在职人员为主,对其进行长时间的实践教学缺乏现实性,因而以往的法学专业教学都以理论传授为主,实践教学是短板。为补齐这一短板,可以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将优质实践资源引入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各级开放大学可以与当地政法、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让这些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例如,可以让优秀实务工作者加入到面授课教学或专题讲座中,从他们所从事的实务工作视角,向学员讲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经验和生动案例,让学员真正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从而在内心深处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同感、信服感。再如,教材、形成性考核任务,可邀请法律实务专家参与编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合理引入法治实践经验相关内容,让教材内容和形成性考核任务内容更加“接地气”。

开放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阵地,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应主动承担起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神圣使命。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是新时代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重大意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提升法学教师队伍的理论素养,以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为理念,推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科、教材、课程革新,讲好中国法治建设故事,引导学员树立正确法治观,真正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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