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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域下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路径

2022-02-19徐伟明

科技管理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结构性供给要素

徐伟明,肖 洒

(1.广东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 510520;2.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广东广州 510006)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当前,我国创新创业能力仍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迫切需要从高等教育阶段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联动高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高校应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新需求,对目前高校创新人才供给、培养机制和培养体系等方面进行反思,并从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供给侧出发,推进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智力支撑。

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现实要求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当今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战略选择。目前,我国经济正在经历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动力转换的转型过程,经济发展的动能更加趋向于依靠人才资源的投资和科技创新,而这种转变也促使我国需不断释放大众创新创业的潜能,发挥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效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发展的战略目标,这就要求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高校作为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重要平台,在我国逐渐成为国家“双创”战略的人才支持系统。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经济领域逐渐展开并发挥作用时,势必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这对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新要求。

1.1 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侧重点由需求侧转向供给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应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战略。经济领域由重视需求侧到供给侧的转变,意味着作为经济的重要供给侧——教育,也要有应对之策。2015 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面对经济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侧重点应由需求侧转向供给侧,通过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来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它往往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侧或供给侧。当把高校创新创业作为需求侧时,主要是突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消费”。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支撑和需求。也就是说,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大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投入,以此来获得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这更像是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投资,并通过这种投资来获得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本。当把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为供给侧时,主要强调创新创业作为培养人力资本的重要基础。古典政治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把工人技能的提高视为经济进步和经济福利增长的基本源泉[1]。以罗默[2]为代表的新经济增长理论也认为,教育是提升劳动力和创新的基石,是促进内生性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就目前而言,经济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会引发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在经济发展的问题不是市场需求不足的问题,而是供给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国内需求增长速度明显下降,而国内居民的境外消费金额猛增,在2014 年已超过10 000 亿元,这里面既有消费观念和国外品牌商对华定价策略等因素,但更多是中国制造产品质量和品牌不足的问题[3]。因此,没有有效的供给,即便存在需求,这种需求也只能处于“沉睡”之中。众所周知,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对象是大学生,现在人才培养的难题不是学生需要什么,而是高校能给学生成长提供什么样的“培养土壤”问题,这就是所谓的人才培养供给侧问题。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培养的质量,这就要求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需要在供给侧下足功夫。当然,本研究提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应由需求侧拉动向供给侧推动转变,并不是放弃需求侧,而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才培养升级的需求和创新需要。

1.2 强调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变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在于扩大有效供给,而有效供给的实现需要供给要素的完善与优化。创新创业型人才的有效供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然而,目前供给侧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人才结构不合理所致,没有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足够供给就会阻碍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而人才供给结构的问题根源在于人才培养要素供给的不足。因此,要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关键在于从整体上实现人才培养要素的整合提高,从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近年来,我国非常重视创新人才培养要素的结构性改革升级。《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要素结构是一个综合体系,既有高校人才培养的人力要素,也有政府和社会提供的资本要素,还有高校和企业的技术要素等等,只有实现这些要素的高度整合,才能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总而言之,要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就必须不断优化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生态环境,提升和整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素,从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需要。

1.3 倒逼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制度创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因应了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如前所述,人才培养要素对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但是仅有要素的供给,而缺乏制度对这些要素的整合和保障作用,要创造良好的供给体系也是不可能的。因此,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不仅要有要素的供给,还需要制度机制的创新,以此来保障培养过程的有效运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对之策,经济层面的一系列改革,特别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很大程度对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制度性挑战。从现实角度看,我国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运行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科技研发的创新活力和相关人才的培养、供给机制被行政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种种违反科研规律的不当制度机制所扼制[4]。一方面,由于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涉及到校内外不同的机构和部门,如果无法厘清这些机构和部门的关系和职责,这种培养机制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有些高校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机制和评价机制还存在着沿袭传统人才培养的习惯,不利于创新创业型人才的成长。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高校应推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创新,特别是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治理制度、师资管理制度和资源配置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为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从而有效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只有加快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制度创新,才能不断提高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有效地培养出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优质的人才和科技供给。

2 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内在张力

与发达国家大学生相比,当前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比例很低,创新成果也比较少。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有20%,专利转化率仅为5%,最终能实际投入生产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更低[5]。这样的现状也能折射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普遍存在的培养模式同质化、教师队伍经验不足和创新成果转化等问题,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供给侧的理想化预设,这就容易产生只强调市场需求而忽视供给侧的静态化认识,在现实中缺乏从供给侧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生态体系中,高校仍然存在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供给侧的结构性矛盾、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要素供给与培养需求错位发展,以及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制度供给体系与大学生需求之间存有落差等一系列问题。

2.1 结构性矛盾

我国对于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是在政府的主导推动下展开的,而非来自高校自身内生驱动的需求,这导致以高校为供给侧和以社会为需求侧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在供求结构上出现矛盾。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结构性缺失。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在一些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主要由创业学院或依托商学院来实施教学,有的高校并未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主体教学规划体系,使得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中缺失了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内容,在教学方式上主要采用开设公选课、讲座和创业竞赛等形式来展开,这使得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容易被边缘化,培养效果甚微;另外,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尚未形成体系化组织结构,特别是高校内部不同组织机构和院系之间的合作协同性不够,导致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效果并不明显。二是结构性浪费。为了满足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实践要求,部分高校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建设创业大街、众创空间等,但由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在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方面并不明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仅仅停留于表面工程,难以形成有创新潜力的创业项目,从而导致实践基地使用效益比较低,造成资源严重浪费。据艾媒咨询[6]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孵化器实践发展中表现为发展迟滞、经营亏损甚至于濒临倒闭的孵化器占比接近20%。三是结构性支撑不足。与发达国家的知名高校相比,我国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在创业资金、政策保障和师资队伍方面供给不足。2015 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高校创新创业发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从目前政策的执行效果看,由于在资金、技术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缺乏生产要素的整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并不理想[7]。同时,部分高校与企业的协同不够,从而导致实践平台建设不到位。高校创新创业实践网络平台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高校与企业合作的机制尚未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效果。

2.2 要素供给与培养需求错位发展

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教学要素的有效供给,通过增强教育要素供给的精准度来满足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从而提高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质量。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供给要素主要包括培养理念、培养方式、培养主体、培养资源等。从培养理念看,我国《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高校存在着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等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且仍存在专业为主、创业为辅的问题,两者相互脱节,缺乏层次递进、衔接灵活的课程模块。高校关注创业行为端的形式内容,忽略创业理念端的基础内容,这种落后的培养理念使得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难以摆脱过去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从培养课程建设看,无论是课程设置或课程内容建设都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目前,很多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着随意性,部分高校直接把就业指导教材或者经管类教材作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或是把创新创业课程与第二课堂创业活动等同起来;同时,课程内容又具有同质化、碎片化的现象。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教师大多是学院派,课程内容多以理论性知识为主,实践元素相对缺乏;很多高校没有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整体性规划,把专注点放在学生的专业实习或课程实验等教学活动,而不注重推动学生进行创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从培养平台建设看,高校孵化器能为在校创新创业的师生提供创业技能、素质等方面的培训[8],然而,由于办学条件的限制,目前高校孵化器无论在数量或质量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从数量上看,高校与企业共同建立的孵化器等平台难以满足创新创业的需求;从质量上看,高校孵化器的建设受到场地和资金的限制,再加上高校与企业协同育人机制不完善,导致孵化器内创新创业项目存活率不高。从师资队伍看,大多数高校严重缺乏既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又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加之受人事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制约,高校在任用企业人才时存在许多障碍,这导致高校实战型创新创业师资极其匮乏[9];由于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缺乏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大部分高校的创新创业课程都是由经管学院的教师来负责,甚至有些高校还聘请辅导员或班主任来担任创新创业课程的专业教师。

2.3 培养制度供给与大学生需求之间有落差

在经济领域,如果说要素供给(如生产资料、劳动力、技术供给等)是经济层面的,与千千万万的微观主体相关联,那么制度供给则是政治社会文化层面的,直接与社会管理的主体相关联。政府出台经济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经济的发展,类似地,在教育层面,完善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制度供给是政府和高校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重要保障,能够为大学生进行自主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切实的扶持和保障。然而,由于部分高校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不明确,对组织机构成立后的目标和任务的思考还不够深入,使得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仅仅停留于表面,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困境:首先,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存在制度建设“盲区”问题。虽然教育部出台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但部分高校缺乏通过建立相应制度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甚至一些高校对相关政策文件理解存有偏差,对一些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制度建设还存在“盲区”,如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引导机制、支撑体系等还存在转化过程中的产权归属、成果定价评估和收益分配激励等制度性困境[10]。高校难以真正从学生实际需要的角度去建立相应制度,这也导致很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难以落地。其次,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出现制度建设“误区”问题。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需要不断理清和完善配套制度法规,为此,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然而部分高校未能深刻领会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导致其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容易陷入制度建设“误区”;有些高校在建立创新创业育人评价制度体系方面,往往忽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际需要,把大学生的实训考核作为参照标准。最后,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还存在制度建设“偏区”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相关法规政策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育人体系制度建设到创新创业管理机制建设,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然而这些制度侧重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主体的权责明确,而在创新创业的协同机制和支持机制略显不足,如教师组织支持机制建设,政府、高校和企业的协同运作机制等还有待完善。

3 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改革路径

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改革必须着眼当下高校人才培养的结构性困境、要素困境和制度困境,依靠结构优化、要素升级、制度变革的供给侧“发动机”来推动,通过优化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资源配置,增强优质资源供给,构建高校、政府和企业等多元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完善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从而培养出优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与创新成果,并使之在经济发展中实现转化,创造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结构性改革如何发力、供给要素如何升级以及制度供给如何实现,是当前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1 人才培养的结构性协同供给

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机制的运行和发展离不开多元化的协同供给。社会学家哈贝马斯[11]认为,社会要理解为社会统一的集团体系稳定的行动联系。这种集团体系表现为社会各组成部分的协同合作。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本身也是一个体系化的结构性存在,在这个结构中,协同效应是协同合作的核心要义。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协同供给不是对各个模块进行简单叠加,而是通过整合各个模块的优势来达到协同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的目的。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协同供给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是培养主体的协同合作。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主体结构好比是一个共同体,作为培养主体的政府、高校和企业机构,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中既要明确各自的责权范围,又要彼此协作。其中,政府应设立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搭建政企平台,为高校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指导和政策支持;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供给的第一主体,应该加强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认识,积极主动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创造校企合作平台,完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结构,提升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质量。以高校科研投入产出为例,科研各要素(人力资源、科研经费、设施设备、基地建设等)之间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复杂运行系统,各要素之间协调匹配才能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和效益[12]。因此,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离不开多元培养主体的协同供给,只有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中建立起政府、高校和企业机构等多元的协作体系,才能为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实现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内涵式发展。另一方面是培养资源的协同整合。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是一个立体化的过程,需要各个培养环节的协同配合来共同完成,因为高校是人才、知识、信息、公共技术等创新要素和资源集聚的重要平台[13],整个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更像是一个网络化的资源体系。总体而言,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过程可以分为以理论教学为主的第一课堂、以实践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和以创新创业活动为主的创客空间实践,这3 个培养场域共同完成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平台搭建。其中,第一课堂是大学生获取创新创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主要途径;第二课堂是检验大学生在第一课堂所学理论知识的重要场域;而创客空间实践是大学生实施创新创业的实践平台。这3 个平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实现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资源的协同整合,就要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能力为目标,打通各个培养环节的壁垒,推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实战运用的无缝衔接,通过建立体系化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使大学生在创新创业理论知识的获取、实践技能的培养和实战经验的积累等方面都能得到有效提高。

3.2 人才培养要素的补强升级

要破解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要素层面的供给约束和供给抑制,就必须在人才培养体系方面实现要素补强升级。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进而在不同学科之间构建起合作的“桥梁”是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最基本和普遍的形式[14]。人才培养体系是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战略导向和核心部分,主要包括“教”与“学”两个层面。一方面,高校需要不断更新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其中,教学体系主要体现在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和教学方法方面。在课程体系层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科学完整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从整体上实施分层次、分阶段的定位培养课程,在大学低年级开展创新创业的基础性课程,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启蒙教育,同时采取体验的方式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同时,通过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务操作和创新创业技能等课程,促使高年级学生掌握扎实的创新创业理论,实践教学是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环节,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育人过程。此外,还需不断探索符合创造力发展规律的教育教学方式:一是重视创造性思维课程和高阶认知能力的训练,探索情境化和体验式教学方式,通过正式教育方式强化大学生敢于突破创新的精神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迸发创意灵;二是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非正式教育方式在创造力培养中的作用[15],特别是加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实践平台建设。如前所述,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应充分遵循政府搭台、高校主导和企业参与的育人模式,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衔接。实践教学不仅需要各参与主体在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理念、目标、方法和手段方面共同做好顶层设计,还需要各主体在实践载体建设方面做好“搭台唱戏”,如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内外实践实验平台、创新创业模拟演练和实战平台和众创空间等。教学方法创新改革是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与专业教学不同,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要围绕创新意识和能力来展开,因此,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要突出激发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创新技能和塑造创新精神。

另外,对高校创新创业教师质量进行补强升级,使之满足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师资队伍是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决定着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成效与品质。总的来讲,为促进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需要打造一支融合理论、实践和技术的教师队伍。与其他学科教师不同,高校创新创业教师具有自身专业的基本表征,不仅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战略思维,还需要有丰富的创业经验以及熟练掌握新媒体技术,因此,高校必须坚持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来建构高校创新创业教师队伍。首先,必须加强专职教师的培养,可以通过学术交流和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专职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鼓励教师把先进的理念引入课堂,促进专职教师的内涵式发展;其次,通过聘任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知名企业家、首席执行官(CEO)担任兼职教师,充实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将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引入课程教学体系,促进教师与学生的教学相长;再次,加强新媒体技术培训,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与新媒体技术是紧密相关的,特别是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需要新媒体技术作为支撑,通过提升教师新媒体技术能力,有助于促进教学方法的变革,如开展体验式或参与式的教学模式,增强教学效果。

3.3 人才培养制度供给的优化

制度供给是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加快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制度化供给是高校创新创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从目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发展情况看,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制度的供给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要实现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在高校真正“沉下来”,就必须实现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供给,既要完善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外部制度体系,又要健全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内部规范。一方面,健全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制度支持体系。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起初是对国家战略的政策回应,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特点,因此制度性和规范性的文件法规应成为引导和支持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有力保障。

首先,推动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协同机制建设。理顺政府、高校和企业等相关教育主体的权责利关系是推动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但要明确政府、高校和企业的职责范围,更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高校和企业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度化建设整合各方力量,为创新创业教育保驾护航。

其次,加强对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法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支持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2015 年发布电力《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7 年出台《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9 年出台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总体上讲,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配套政策不断增多、层级不断提高,这些政策供给为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后续法规政策更加要考虑到各类受益主体的行为,注重从立法层面对高校及师生的行为进行整体设计,主要包括如何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如何扩大科研自主权、如何从法律进一步规范科研人员的收益等,特别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会对科研人员衍生创业有正向影响[16],同时对于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高校应建立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分配机制,在制定收益分配具体政策时,在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权益在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部门或中心和学校之间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来[17]。此外,建立完善的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评估制度。为了增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效果,高校有关主管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制度。由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多元化,评估制度应考虑到不同主体的责任,同时要不断创新评估考核的内容,如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在人才培养中的考核权重,而且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来完成相关考核。

再次,完善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内部规范体系。深化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需要不断改革高校教育规范制度。一是创建覆盖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学分制度体系。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整合校内教学资源,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课程的学分体系,实施不同专业的学分互认制度,从制度上实现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性和教学方式灵活性的统一,从而建立起适应大学生需求的、规范化的高校创新创业培养体系。二是改革和创新高校创新创业教师的分类管理和评估制度。根据教师能力结构特点,对教师实施个性化管理,加强对其在教学资源和事业发展方面的支持;同时,根据创新创业教师的工作特性,应改变过去那种量化的考核方式,更加重视对教师的过程性评价和表现型评价,突出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表现。此外,还需要从制度上保障创新创业教师的待遇,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 结论

本研究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重新审视和观照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理论逻辑、现实张力和路径构建问题,力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新的视角。通过研究发现,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依然存在着供给侧的结构性矛盾、要素供给与培养需求的错位发展以及制度供给与大学生需求之间存有落差等方面的内在张力,高校应在创新创业型的人才供给、培养机制和生态结构等供给侧的结构性困境进行反思,通过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结构性协同供给、要素配置的补强升级、制度供给的合理优化,从而实现对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困境的有效治理。只有不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培养出优质的创新创业人才,从而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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