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传唤盘问与刑事拘传拘留的配套运用
2022-02-19曹炜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措施
曹 炜
(武汉大学 法学院, 武汉 430072)
一、传唤与盘问
(一)传唤的内涵
传唤是指公检法机关为查清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当事人采取的带有一定强制性的一种措施。传唤是一种重要的到案手段,分为两种:一般传唤与强制传唤。
(二)盘问的内涵
盘问分为当场盘问和继续盘问。公安警察遇违法犯罪嫌疑人时,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出示证件后可以当场盘问。在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中第八条规定之情形时,①可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盘问。
盘问具有如下特点:盘问是公安警察的特有权力,即主体应为人民警察,禁止人民警察以外的主体进行盘问执法行为;如需继续盘问,则地点应为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继续盘问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执勤的一种措施,带有一定强制性,原本应属于治安行政管理性质,但却被长期用于刑事侦查活动中。
(三)传唤与盘问的联系与区别
治安传唤与盘问均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都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权,人民警察行使该职务职权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从时间上说,盘问与传唤均可当场作出。同时,采取传唤与盘问的目的都是为了及时查清、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人民警察顺利行使职权。
传唤与盘问在法律依据、对象、法律时限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之处。第一,法律依据不同。刑事传唤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治安传唤法律依据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盘问的法律依据为《人民警察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