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区域品牌 建设质量强国
2022-02-13冯红文
中国质量监管 2022年10期
冯红文
为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品牌发展总体水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要培育区域品牌,形成一批质量卓越、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域品牌。
一、各级政府重视区域品牌培育工作
区域品牌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体现了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代表着一个区域的主体和形象。区域品牌理念最早由美国杜克大学富奎商学院Kevin Lane Keller教授在其《战略品牌管理》中提出:像产品和人一样,地理位置或某一空间区域也可以成为品牌。
区域品牌除了一般品牌共有的特点外,还具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如共生性、持久性和地域性。区域品牌是对以地理区域命名的公共品牌的统称,是涵盖了国家品牌、城市品牌、地区品牌、目的地品牌、地理品牌、集群品牌等多种类型区域品牌的概念。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中,国家之间、地区之间既存在相互合作又存在相互竞争,单一的成本竞争越来越失去活力,竞争的内涵和形式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品牌竞争已成为我国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着力点,品牌竞争力效应已日渐凸显。实施品牌战略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举措。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如果充分发挥品牌的作用,把品牌融入企业的经营发展中,使其产生核心竞争力,就能为企业创造出更多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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