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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尔沁王公任官获职特点探析

2022-02-12李思宇

地域文化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科尔沁蒙古

李思宇 吕 萍

授予蒙古各部首领官职是清政府优抚蒙古王公、稳定蒙古各部的手段之一。科尔沁部是漠南蒙古中较早与清朝建立姻盟关系的蒙古部落,在清朝崛起和发展的过程中,科尔沁部因“有大征伐必以兵从”①包文汉、奇·朝克图整理:《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1辑,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8年。,被清政府所倚重,因此其首领的官爵和俸禄较其他蒙古王公更为丰厚,位列二十四部之首。科尔沁王公在清朝中央及科尔沁本部担任了诸多官职,为清朝开疆拓土和维护地方稳定做出了贡献。本文通过分析清朝各时段科尔沁王公任官获职的特点和原因,寻求不同时期清政府对科尔沁部治理策略。

一、清初:因军功获封扎萨克

扎萨克,是清朝内蒙古地区基本组织单位——“旗”的最高首领,“制如一品,与都统等”②(民国)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15卷,长春:长春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759页。,兼有生活共同体的首长、封建领主和官僚三重性质③杨建新主编,杨强著:《清代蒙古族盟旗制度》,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年,第50页。。扎萨克通常由本部势力较大的首领担任,其权限要远大于普通地方官吏,可以管辖旗民,处理旗政,享有领兵、行政、任命官吏、征派服役,与本旗旗民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扎萨克只能在清政府的控制之下行使其权力,还承担按时缴纳赋税和贡物,并率兵随清出战等义务。可以说,扎萨克是清朝大一统管理下,设置在内蒙古地区的一种特殊的基层行政官吏。

科尔沁部于崇德元年(1636)至顺治七年(1650)间先后被正式划分为六旗,设有六位世袭罔替的扎萨克王公。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于盛京登基之时,分叙外藩蒙古诸贝勒军功,封和硕土谢图亲王巴达礼为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萨克、卓里克图亲王乌克善为科尔沁左翼中旗扎萨克、多罗扎萨克图郡王布达齐为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萨克、镇国公喇嘛什希为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萨克、冰图郡王洪果尔为科尔沁左翼前旗扎萨克,顺治七年(1650)于科尔沁部增设科尔沁左翼后旗,以多罗贝勒章吉伦为扎萨克,是为科尔沁部第六位扎萨克王公。

崇德元年(1636)率先被封为扎萨克的五位科尔沁王公均在清朝统一漠南蒙古、征讨明朝的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如天聪三年(1629)十月,奥巴率巴达礼、岱达尔罕、洪果尔、乌克善、喇嘛什希等科尔沁部23 名台吉会和后金共同讨伐明朝辽东边境;天聪六年(1632)洪果尔、满珠习礼、布达齐从征明大同、宣府等;天聪八年(1634)洪果尔、巴达礼与满珠习礼等会大军征明,入上方堡,至大同等,“科尔沁国土谢图济农巴达礼攻克十堡一台。土谢图济农、扎萨克图杜棱布塔齐、合攻克一堡,土谢图济农、复与杜尔伯特部落、合克一堡。扎萨克图杜棱、克三堡……喇嘛斯希、克五堡。额驸孔果尔克二堡一台。卓礼克图台吉吴克善攻克八堡。达尔汉巴图鲁满朱习礼、克六堡。伊尔都齐族人、克十二堡。绰尔济、克二堡一台”。①《清太宗实录》卷20,“天聪八年闰八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值得注意的是,崇德元年(1636)栋果尔仅被皇太极封为爵位较低的镇国公,其子于顺治七年(1650)才被封为扎萨克,究其原因,很可能与天命、天聪年间栋果尔与其父兄的一系列对抗行为有关。科尔沁部左翼首领明安是开启后金与科尔沁部联盟和联姻的关键人物,他不仅是最早与努尔哈赤通好的科尔沁部首领,还是“满蒙联姻”的开启者。但是,明安及其诸子并未将与后金的友好关系维系下去,明安四子桑噶尔寨于天命四年(1619)在建州女真攻取铁岭城的第二天,伙同斋赛及其子色特奇尔和何希克图、扎鲁特图巴克和色本兄弟等人率兵出击后金,结果惨败被俘②宋乃秋主编:《努尔哈赤传》,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第166-168页。;明安之三子在建州女真灭叶赫时,将叶赫国逃往科尔沁之牧群三百“遇而分取之”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编译:《内阁藏本满文老档》,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17页。,努尔哈赤三次遣使索取,仅要回了牧群一百六十;明安本人也引起了努尔哈赤的不满,天命八年(1623)努尔哈赤在给科尔沁部洪台吉奥巴的信件中抱怨,明安贝勒“来而复返,背弃前言,废止台吉等亲行”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编译:《内阁藏本满文老档》,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393页。。

皇太极继位后,也表现出了对栋果尔的不信任,天聪八年(1634),科尔沁部的噶尔珠塞特尔因反抗后金征兵而“率本部人民叛去”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83-84页。,很快被本部首领诛杀,后来皇太极在重新划分其部众时强调:“若伊尔都齐(栋果尔)遣兵来少,勿得分给”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91页。,可以看出此前栋果尔在后金的军事行动中出兵甚少,但栋果尔所领部众丁甲众多,崇德元年(1636)编审人口时有甲兵706 人,2,930 家,58 牛录②《满文老档》崇德元年十一月初六日。,可见“遣兵来少”是他有意为之。因其对后金的忠顺程度较低,进而影响到了皇太极对他的封赏。但是栋果尔在崇德元年后,积极参与军事行动,不仅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至吉木海,败平壤巡抚、安州总兵,及安边道援兵③《嫩科尔沁演变史》编委会编著:《嫩科尔沁演变史》,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6年,第15页。,还多次带领旗兵随清军征明,参加了进围中后所、围杏山、围攻锦州、松山等多次战役,在蒙古诸部有叛乱时,还曾带兵征讨。清廷为表彰他的功绩,于顺治五年(1648),以军功追封栋果尔为多罗贝勒,顺治七年(1650)任命栋果尔之子章吉伦为科尔沁左翼后旗扎萨克。

可见,效忠于清朝是获封扎萨克的前提,军功显赫则是任命扎萨克的重要标准。通过任命扎萨克,清廷在政权尚未稳固的背景下,在科尔沁部建立起全新的制度,将科尔沁部纳入清朝的统一管理之中,增加了科尔沁部的归属感。而清廷选择军功显赫王公为扎萨克的目的,是因为科尔沁部在随努尔哈赤家族四处征战的过程中,逐渐成为后金倚重的武装力量,在后金的满蒙联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对科尔沁部首领进一步笼络,采取赐官的方式对军功卓著的科尔沁王公进行奖励,增强其继续随征的积极性,以便壮大自身的军事力量,实现入主中原的目的。

二、清中期:科尔沁左翼王公得到重用

康熙至嘉庆朝期间,科尔沁部王公多次率兵参加了清朝的军事行动,如征剿“三藩之乱”、平定“布尔尼之变”和东征噶尔丹等,但是清政府不再以军功大小作为授予科尔沁部王公官职的标准,其任官情况与清政府对其态度密切相关。康熙年间发生了布尔尼叛乱,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萨克土谢图亲王沙律在追逃布尔尼的过程中,被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告发“有异心”,康熙为了稳住科尔沁,并继续利用沙律引诱噶尔丹,表示对他“略无所疑”④《清圣祖实录》“康熙三十一年十二月甲辰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但事实上,康熙已经对沙律有所怀疑,当噶尔丹之患缓解后,借“侍妾僭用仪仗罪”,对沙律从重处罚,将其削爵夺职。此次事件后,为了防止科尔沁右翼出现不稳定因素,清朝采用了扶植左翼王公,打压右翼王公的策略。

“扶左抑右”策略在清廷任命科尔沁王公盟长、副盟长及“行走”的人数上得以体现。科尔沁部同扎赉特部、杜尔伯特部和郭尔罗斯部十旗同属于哲里木盟,盟长对各旗扎萨克的职权具有监督和限制的作用,不仅有“简辑军实、寻阅边防,清理刑名,编审旗丁”⑤(清)允裪编纂,杨一凡、宋北平主编:《大清会典·乾隆朝》卷79,南京:凤凰出版社,2018年。之权,还享有领兵权,在出征时“内札萨克之兵,统于盟长”,可见盟长一职之重要。自康熙四十九年(1710)清廷任命科尔沁左翼中旗扎萨克达尔罕亲王罗卜藏滚布为哲里木盟盟长,此后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期间,担任盟长的齐默特多尔济、色旺诺尔布、恭格喇布坦、旺扎勒多尔济、拉旺和丹增旺布及色布腾巴勒珠尔和噶勒桑栋罗布两任副盟长均是科尔沁部左翼王公。科尔沁部右翼王公无一人担任盟级官吏。盟长和副盟长的选任是由理藩院在会盟的王公中挑选并提名,然后呈报请旨,由皇帝决定是否任命。因此,哲里木盟盟长和副盟长的人选掌握在皇帝手中,仅让科尔沁左翼王公担任盟长是清廷有意为之。清廷借授予左翼王公盟长一职,对右翼王公进行监督和控制,削弱其势力,防止科尔沁部部联合起来形成威胁。

康熙四十九年(1710),康熙皇帝在任命科尔沁左翼中旗扎萨克达尔罕亲王罗卜藏滚布为哲里木盟第一任盟长的同时,还命其御前行走。所谓“行走”,是清朝盛行的待遇,一种虚衔,有额外派充之意,指内外蒙古王公、台吉、塔布囊、额附等定期到京城在御前行走、乾清门行走或边外行走,是侍卫制度中的一部分。《啸亭杂录》中写道:“纯皇恢廓大度,尤善抚绥,凡其名王部长,皆令在御前行走,结以亲谊,托诸心腹,故皆悦服骏奔”①(清)昭梿撰:《啸亭杂录》,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卷。,“行走”是清朝统治者扶绥蒙古王公的一种方式,行走王公通过进京奉差,成为近御之臣,对蒙古王公来说是义务,也是荣誉。有“行走”职的王公会得到额外的经济待遇,科尔沁部首位“行走”王公罗卜藏滚布就因御前行走得到了丰厚的赏赐,乾隆六年(1741)二月,乾隆皇帝下旨,“对御前行走的蒙古额驸加重恩赏,赏给达尔罕亲王额驸罗卜藏衮布白银两千两”②《嫩科尔沁演变史》编委会编著:《嫩科尔沁演变史》,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6年,第16页。;乾隆八年(1743)谕旨“达尔罕亲王罗卜藏衮布是年随扈皇帝前往盛京,驻跸所部,谕奖诚恳,赐黄带并特加恩赏白银三千两”③《嫩科尔沁演变史》编委会编著:《嫩科尔沁演变史》,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6年,第16页。;乾隆十七年(1752)四月,罗卜藏衮布病故时乾隆皇帝赏银一万两治丧。清政府还给予有“行走”衔的蒙古王公一些特权,如为防止有“行走”衔的盟长或扎萨克王公因年班而贻误游牧事务,令“其盟长札萨克,不必入于两班,或遇年班,或有事来京,仍令在御前乾清门行走”④(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984卷。,若是“行走”王公中有善猎者,还可以“领善猎之赏”⑤(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990卷。,御前行走蒙古王公之胞弟嫡子嫡孙胞侄射杀牲畜“准在驾前跪递”⑥(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985卷。等等。清朝对“行走”王公的一系列优待措施,增强了科尔沁部对清朝的向心力。就笔者所掌握材料来看,康熙至嘉庆朝科尔沁部右翼仅有垂扎布、诺尔布林沁、色旺多尔济三位王公于乾清门行走,无御前行走王公,左翼有罗卜藏衮布、色旺诺尔布、色布腾多尔济、索诺木色楞、色布腾巴勒珠尔、鄂勒哲特穆尔额尔克巴拜、栋默特、丹增旺布、噶勒桑栋罗布、布颜温都尔瑚、鄂勒哲依图等十余位王公在乾清门或御前行走,任职数量极度不平衡。这说明清政府通过扶植左翼王公,令其有更多的机会与清朝中央接触,享有更多的赏赐和特权,对疑似“有异心”的右翼王公冷淡处理,进而区别左翼和右翼王公的身份和政治地位,清廷还可以通过在京值班的王公来掌握科尔沁部的动向,防止出现左右翼联合对抗中央的可能。

三、清中晚期:驻京王公出任中央官职

科尔沁部众王公中与皇室结为姻亲的有很多,但仅有两个家族能够子孙世代居京。一是科尔沁左翼中旗第六任扎萨克达尔罕亲王色布腾巴勒珠尔,他是清朝首位长居京城的蒙古额驸,于乾隆二十年(1755)与和敬公主成婚,被“特旨”留京。另一位是科左后旗第九任扎萨克多罗郡王索特纳木多布斋,他于嘉庆六年(1801)尚庄静和硕公主。色布腾巴勒珠尔和索特纳木多布斋家族,他们与清上层统治者长期共处、世代通婚,建立了长期不断的姻亲关系,比非驻京王公更受到清帝的信赖和器重,清廷不仅赐予爵位,还令其在中央供职,切实地参与到清朝的行政事务中来。

科尔沁部驻京王公任官获职情况详见表1:

表1 科尔沁部驻京王公任官获职表①本表内容参考杜家骥著《清朝满蒙联姻研究》、包文汉、奇·朝克图整理《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1辑、第2辑、《清实录》统计。

伯彦纳谟祜那尔苏博迪苏阿穆尔灵圭御前行走,镶红旗护军统领,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后扈大臣,镶黄旗护军统领,右翼前锋统领,镶蓝旗汉军都统,阅兵大臣,领纛大臣,神机营管理大臣,管健锐营事务大臣,毓庆宫行走,管銮仪卫事大臣,管武备院事大臣,镶白旗满洲都统,正白旗满洲都统,属镶蓝旗汉军都统,管满洲火器营事务大臣,总理行营事务大臣,属虎枪处事管圆明园八旗兵,崇文门监督御前行走,入领侍卫内大臣班并带豹尾枪,内大臣,镶红旗蒙古都统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正黄旗汉军副都统,正蓝旗蒙古都统,署正白旗蒙古都统,阅兵大臣,虎枪营总统大臣,镶蓝旗满洲都统,管理新旧营房及城内官房大臣,署正红旗满洲都统,资政院议员,理藩院尚书,阅兵大臣御前行走,署镶红旗蒙古都统

由表1 可以看出,科尔沁部驻京王公家族在八旗、多个部门参与行政事务,所任官职数量较多,每位王公都身兼数职,任官的级别也很高,像色布腾巴勒珠尔、棍楚克林沁、索特纳木多布斋等王公担任了高达正一品的领侍卫内大臣,他们还担任了像镶白旗满洲都统、正白旗满洲都统只有满族人才有资格担任的官职。清政府如此器重科尔沁部驻京王公,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为了在蒙古部族中培植忠于清廷的姻亲势力。嘉道以后,清朝国力逐渐衰败,清廷通过任命驻京的科尔沁王公官职的方式,强化清廷对科尔沁王公的统领关系,维系和巩固对科尔沁部的统辖,加强科尔沁部上层的向心力。科尔沁部的色布腾巴勒珠尔和索特纳木多布斋驻京后,在清廷担任较多官职,他们的子孙也世沐皇恩,任官获职情况也明显多于非驻京王公,形成了清王朝的两大驻京王公家族。这两大家族中的王公从小在内廷教养,与皇室成员有深厚的情意,加之驻京王公与皇室世代互为嫁娶,形成了密切的联姻网,如僧格林沁娶多罗贝勒文和之女,僧格林沁之女出嫁乾隆帝玄孙贝子载华,僧格林沁之子博彦纳谟祜娶郡主,岳父为怡亲王载恒。因此,驻京王公与清廷皇室在情感和血缘两方面形成了紧密联系的背景下,驻京王公与清廷荣辱与共,利益相通,他们在京出任官职,维护清王朝的统治,成了清朝统治集团中的组成部分。

二是为了利用科尔沁王公骁勇善战的特点为清朝效力。清朝授予科尔沁驻京王公的官职多为武官,目的就是为了让其可以效力军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博王僧格林沁,他与文和贝勒之女成婚后,被授予御前大臣,补授正白旗领侍卫大臣、正蓝旗蒙古都统,镶白旗满洲都统等要职。僧格林沁率领八旗子弟和科尔沁骑兵四处征战,抵御清王朝的内外之敌,“自道光季年海防事起,自咸丰三年粤逆北犯,八年海防又急,皆调东三盟兵协同防剿,科尔沁部为之冠……僧格林沁之亡,始撤哲里木盟兵旋所部”①(民国)赵尔巽等撰:《清史稿》,长春:长春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794页。,僧格林沁在平定太平军、抵御英法联军入侵和剿灭捻军等军事行动中屡立战功,成为清晚期战场上的中流砥柱。在此过程中,清廷又任命僧格林沁为参赞大臣、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镶红旗汉军都统、正黄旗领侍卫大臣等官职②巴根著:《僧格林沁亲王》,呼伦贝尔: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14年。,还“颁给僧格林沁钦差大臣关防,督办军务”①《清文宗实录》卷252,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还因其“督兵剿贼。叠著勋劳。此次攻克连镇。生擒首逆。调度有方”②(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603卷。被封为博多勒噶台亲王,令其子伯彦诺谟祜在御前行走,这些奖励举措,让僧格林沁更加积极地为清朝效命军中。

清廷将世代驻京的姻亲王公官僚化,吸纳进国家官僚体系中,是在以往因俗而治政策基础之上的调整和突破。拥有实际官职的驻京姻亲王公比盟旗地区的扎萨克王公与清廷关系更为紧密,是科尔沁部中一个够长久拥戴清王朝的群体,成为科尔沁部与清朝紧密联系的纽带。

四、清晚期:非驻京王公任职增多

清晚期,清政府的统治岌岌可危,面对内忧外患的局面,清政府必须保证蒙古诸部的稳定。因此清政府调整了授予科尔沁王公官职的策略,采取了两个措施来巩固清朝对科尔沁部的统治。

一为调整哲里木盟盟级官吏的设置。道光以后,盟长的职权和作用增强,逐渐成为扎萨克以上的行政长官。为了防止盟长权力过大,清政府首先令盟长、副盟长之的旗籍多元化,道光元年(1821)任命科右中旗的土谢图亲王诺尔布林沁为哲里木盟盟长,郭尔罗斯前期镇国公固鲁扎布为副盟长,此后又任命过科右前旗郡王索特纳木伦、乌泰,科右中旗的色旺诺尔布桑宝、诺尔布林沁,扎赉特旗的玛什巴图,郭尔罗斯前旗辅国公齐默特色木丕勒等王公为盟长或副盟长,改变了康熙至嘉庆朝以来哲里木盟级权力由科左中旗王公把控的局面;其次,清政府还根据“众建以分其势”的原则,使盟长得行政权和兵权相分离,道光二年(1822),借“开垦新田,居民较多,应会地方官办理事繁”③(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983卷。的缘由,在哲里木盟设置办盟务帮办,分割盟长的行政权,又于道光十九年(1839),规定“内扎萨克六盟,每盟设兵备扎萨克一员。领辖阖盟蒙兵,管理军务事件”④(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976卷。,以兵备扎萨克成为哲里木盟的军政长官,分割了盟长的兵权。清政府通过调整哲里木盟的职官设置和任职人选,增加了盟级官吏的数量,使盟长和各旗扎萨克的兵权受到钳制,实现了盟长和扎萨克的权力在中央的控制范围内运行,防止其脱离中央的掌控。

二为道光元年(1821)后,非驻京的科尔沁王公被频繁地授予“行走”之职,且有“行走”职的王公不再局限于科尔沁左翼,诸多右翼王公也得以“行走”与御前、乾清门。“行走”王公信息详见表2。

表2 道光元年以降非驻京王公任“行走”职情况⑤根据包文汉,奇·朝克图整理《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1辑、第2辑统计。

科尔沁左翼后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后旗布彦图固鲁克齐、温都苏、阿拉坦鄂齐尔色登端鲁布、达尔玛扎布、达木林旺济勒达特巴扎木苏,索特纳木伦布木乌勒济济尔噶勒色登端鲁布达特巴扎木苏,索特纳木伦布木

清政府如此广泛而频繁的授予科尔沁王公“行走”职,是想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通过行走年班来掌握科尔沁部各旗王公的动向。还可以借此笼络科尔沁部王公,在清政府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还下令“凡在御前乾清门行走蒙古王公借支俸银。不得过五年之数……其余闲散蒙古王公等。一概不准借支俸银”①(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987卷。,给予行走王公优待。但是,科尔沁部非驻京王公仅有“行走”之虚职,鲜有王公能进入中央担任有实权的官员,说明清政府没有完全信任生活盟旗之地的科尔沁王公。这反映了清政府既担忧科尔沁部会趁机起兵叛乱,又想拉拢科尔沁王公的矛盾心理。

结 论

综合以上的论述,清朝根据国力的强弱来随时调整授予科尔沁部王公官职的策略,在急需军事力量支持的清朝前期,清政府以王公的效忠程度高低和军功大小作为是否任命扎萨克的标准,以此来激励科尔沁王公出征。而至清朝鼎盛时期,则更重视关系密切的驻京王公。清朝衰落时期,不再按固定的标准授予科尔沁王公官职,而是让更多的王公受到清王朝的封赏。此外,清政府对科尔沁王公采取了双重任官路线,一方面令关系更为亲近的驻京王公供职京城,参与到行政事务中来;另一方面令关系相对较远的科尔沁部的非驻京王公主要担任扎萨克、盟长、副盟长等盟旗内职务以及御前、乾清门行走之职,给予了科尔沁王公管理本旗的权力,令其在地方发挥作用,维护科尔沁地区的稳定和发展,这也是清朝统治者任官用人智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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