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专利引用变化的颠覆性技术识别研究*
2022-01-28王玉奇
情报杂志 2022年1期
王 康 陈 悦 王玉奇 宋 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所暨 WISE 实验室 大连 116024)
0 引 言
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为颠覆性技术涌现创造了新的机遇,推进颠覆性技术发展已成为大国博弈的战略选择[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
颠覆性技术创新会促使技术发展方向,甚至是技术范式的变革,目前国内外对颠覆性技术的认识尚不统一。概念提出者克里斯坦森(Clayton M. Christensen,1952-2020)[2]认为颠覆性技术是从低端或边缘市场切入,以简单、方便、便宜为初始阶段特征,随着性能与功能的不断改进与完善,最终取代已有技术的技术。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认为颠覆性技术是“可改变游戏规则”的新技术。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工程科技颠覆性技术战略研究”项目组强调作为国家战略研究对象的颠覆性技术,重点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革命性重大影响的、无法仅由市场自由决定、需要由国家战略引领进行发展的战略新技术[3]。虽然当下对颠覆性技术存在不同的认识,但具有的共识是:颠覆性技术强调的是效果[4-5],即对现状产生根本性、革命性的颠覆,颠覆性技术与渐进性技术相比,在形态上更具有超越性和突变性,在效能上更具备革命性和破坏性[6],其不仅仅局限于低端市场,在中端、高端市场均有可能产生颠覆性技术。
根据上述颠覆性技术的论述可知其对国家的科技水平和民众的生活水平均有可能产生质的飞跃,如果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法对未来有可能带来颠覆性效果的技术能有提前的预判,将是意义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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