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中应急广播的传播力研究
——以“汶川地震”、“芦山地震”中广播的危机报道为例
2022-01-21龚险峰
新闻前哨 2021年12期
关键词:国家
◎龚险峰
一、问题提出
从“5.12汶川大地震”、“7.21北京大暴雨”到“4.20芦山地震”,每一场重大突发事件的出现无不考验着国家应急广播的反应能力,当“时间就是生命”成为灾难发生时广播媒体“生命线”的一种真实状态时,广播的应急传播力被瞬间聚合、释放。在电视看不成、报纸看不到、网络中断的情境下,广播无远弗届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了,广播的比较优势在特殊时刻赋予了它“唯一性”的媒介地位!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明确指出要“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这表明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被纳入到国家宏观战略层面,成为新时期广播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温秋阳在《中国应急广播研究》一文中,将应急广播定位为,在突发公共事件即将爆发及爆发中、爆发后,相关地域广播电台发的有关该突发公共事件防灾、减灾、救灾的广播专用频率及广播节目。笔者认为,该定义限定了应急广播的传播范围、对应急广播与其它对象性广播作了区分,符合应急广播的定义。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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