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新高地研究
2021-12-31牛丽云
青海社会科学 2021年6期
◇牛丽云
一、青海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新高地的内涵分析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2016年、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并两次考察青海时,对青海作出的“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及有关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具体要求,2021年7月,中共青海省委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青海在深入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中的使命担当,提出打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新高地以及生态安全屏障、绿色发展国家公园示范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护和系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高地。其中,制度创新新高地是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关键因素和重要保障。
制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1]建设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施最严格的法律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战略保障。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作为青海省今后一段时期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部署,绝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简单的环境问题治理,而是以一种整体性思维与实践去实现的高度综合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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