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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与中国民族文学的另一种发生

2021-12-31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民族性民族主义场域

王 成

(湖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 湖北 黄石 435002)

晚清以来,中华民族情绪高涨,伴随着强烈的“救亡图存”的家国意识,“民族”的观念遂成为跨越传统与现代、中与西的有效方式和“光复”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愿景的重要想象工具和手段。“民族的观念有一种内在的国际性。它之所以能生效,就是通过不同民族之间的彼此对峙。民族主义辞藻提供了一种方式,可以让任何一个国家由之建构起自己的独特身份,但这个国家必须同时假定有一些足以与之相提并论的集团存在。”[1](P.92)基于这一迫切的民族诉求,晚清文学在民族性的传承与表征上独具特色,以巨大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占据了晚清“场域”中的主要“权力”“资本”,走出了一条新型的民族文学发展道路,值得学界关注。

一、晚清“场域”及其表征

纵观中国历史与文化文学发展史,“晚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学者不愿提及的论域,这不仅仅是因为“晚清”在以政治体制和朝代更迭为考量的历史与文学分期中难以合理置放,而且也源于其本身多义杂糅的具体情境所造成的历史困境容易让学者遭受过多的非议,更在于后一个伟大的“五四”时代对其潜在的压抑与遮蔽。但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将更多的视角投入到对以往过于自信和执着的文化文学反思时,“晚清”的意义与价值却得以凸显。“晚清”的历史争论与争议本身就说明了这一论域的现实价值,而“晚清”场域的生成及其时空逻辑的构成显然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有效、有趣且合理合法的视角,晚清文学场及其意义表征似乎指向了文学研究的某种深层反思与历史重构。

“晚清”作为一个时空概念被赋予诸多阐释。费正清等人将1800年至1911年之间称为“晚清”,因为“十九世纪的中国经历了一场赤裸裸的、始料未及的、巨大而又缓慢、无情和彻底的衰落与悲剧,旧有秩序以及儒家正统正在与反对面开展一场保卫战,中国人的优越性遭到逐步怀疑”[2](P.13)。国内有一部分学者也习惯将戊戌(或1900年前后)到1912年之间称为“晚清”,即在“清末”的意义上使用“晚清”这一概念,“关于清末最后十余年(1901—1912)历史的研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学术界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辛亥革命为主线”[3](P.1)。也有学者把晚清限定为从1895年到新文化运动兴起这一时间段——“本文所讨论的晚清,限定在1895年到新文化运动兴起前这个时段”[4](P.3)。考虑到本论题研究的文化视角以及“晚清”学术风气的变化——“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道咸以降之学新”[5](P.26),我们将“晚清”界定为从1821年到1911年这一时间段。在空间上,“晚清”显然已经不是“天朝上国”下的“普天之下皆为王土”的无限疆域臆想,亦不是一种简单的衰败、残缺的故乡印象,我们将“晚清”界定为“王纲解纽”的某种社会样态,并由此生成一种被边缘化、东方化的地缘结构中的“想象的中国共同体”。这种关于“晚清”的空间想象不仅体现为权力重心的偏移与解构,更体现为“晚清”地域版图想象的重心转换。“天时人事,皆由西北以至东南,故水必以轮舟,陆必以火车,捷必以电线,然后全地球可合为一家,中国一变之道,盖有不得不然者焉。”[6](P.90)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晚清新型文人志士似乎有意在“全球化”的视域中界定“晚清”的空间板块,将多维的空间结构运用到民族国家的现实构造上,将“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的心态与“晚清”的疆界意识相比照,进而生发出一种较为朴素的、现代的却又极具中华民族意识的“晚清”空间概念。

显然,对于“晚清”时空内涵的厘定有助于我们理解晚清场域的生成。按照布迪厄的说法,“我们可以把场域设想为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场域的效果得以发挥”;“事实上,我们可以将一个场域小心地比作一种游戏,尽管场域与游戏有许多不同:场域不像游戏,是深思熟虑的创造行为的产物,而且它所遵循的规则,或更恰当地说,它所遵循的常规,并不是明白无疑、编撰成文的”;“根据场域概念进行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从分析的角度看,一个场域可以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者一个构型”。[7](PP.132~138)在布迪厄那里,场域已经成为社会的深层构造与内在表征,这里是充满“关系”的“力”斗,结合权力与资本的运作,推动着各阶层的渗透与结合,进行着各种文化形态与意识的生产。“晚清”的时空构造所生成的地缘版图不像布迪厄场域理论所描述的那样清晰且透彻,也不能完全比照场域理论作社会结构的解剖与阐释,但是,布迪厄场域理论中提到的“关系”“权力”“资本”以及“习性”等核心概念却不约而同地呈现在“晚清”时空逻辑的营造与想象的地缘版图中,并且将这一版图作为一种社会空间而不仅仅是作为地理空间来想象。可以说,晚清实际上是一种不成熟的、处于不断衍生状态下的“场域”,这一“场域”形态为“晚清”的多声杂义、含混朦胧提供了一个考察视角。

首先,晚清时空内涵的界定本身就预示着晚清“场域”中“关系”的生成与多样。晚清“场域”中的关系不仅仅体现为仍然居统治地位的封建帝制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斗争,而且也有游走在体制内外的各种运动的派别与渊源之争,更有民族主义与种族主义之间的斗争,以及其派生的各种权力与资本的斗争,如官民之争、公私之争、古今之争、家国之争、满汉之争、夏夷之争、黄白之争、中西之争、雅俗之争等等,这些“关系”之争充斥在晚清“场域”中,并且以一种向心力的方式牢牢支撑起文人志士关于晚清“场域”的想象。当然,晚清“场域”中各种关系的争斗似乎都具有潜在的指向民族之争的必然宿命。“当一个世纪前近代压力促使中国广泛的民族主义上升时,它可能是建立在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和文化优越感基础之上的,我们应当把它称之为文化民族主义。”[8](P.74)正是这种“民族主义”的“优越感”和使命感促使晚清“场域”中的关系斗争在实质上体现为将“民族主义”作为压倒一切的“最后一根稻草”,并以一种“保”的心态与意识分享着这一“场域”所带来的各种话语权力。其次,晚清“场域”也是“力”的存在场,各种关系的斗争显然是以“权力”和“资本”的占有与分配相关的。“占有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把持了在这一场域中利害攸关的专门利润的得益权——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7](P.134)晚清“场域”中“权力”的角逐异常激烈,“保国保种”“谁使神州,百年陆沉”“睡狮”“巨劫奇变”等各种焦虑与呼告此起彼伏,并由此演绎出种种权力的疯狂争斗。“权力”的斗争给予了晚清“场域”存在与发酵的可能,更何况晚清的“权力”之争在某种程度上也实实在在地撕裂了既有的封建帝制与主流话语的意识形态,进而使这一“场域”在混杂多义之外又提供了各种释义空间,蕴涵了无限的生发可能。再次,晚清“场域”也形塑了某种“习性”,场域中所特有的生存法则与情境造就了晚清看似无理性却又“合情合理”的“习性”——羡恨式的民族情怀与想象,即以一种无理性的、近似疯狂的权力争斗彰显出浓厚的民族主义意识,并将这一感知情绪化、合理化、社会化,使其在赋予“场域”意义世界的同时,最终使自身成为“场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关系”模式和“权力”表征。“惯习有助于把场域建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赋予了感觉和价值,值得你去投入、去尽力的世界。”[7](P.173)

晚清“场域”的合法性确立是为了我们能够从文学场域的视角进入晚清文学现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7](P.134)虽然晚清社会没有达到现代社会的高度分化的程度,但其“巨劫奇变”式的分裂镜像在效果上与现代社会的分化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具有分化成各种小“场域”的“逻辑性”和“必然性”。显然,晚清文学场域在共享这些“逻辑性”“必然性”的同时,也在不断营构自身的独特逻辑与法则。按照布迪厄的说法,“艺术场域正是通过拒绝或否定物质利益的法则而构成自身场域的”[7](P.134),而晚清文学场域似乎没有如此纯粹的超越与美学向度,这不仅仅是因为特定历史阶段所附着的现代物质文明的诉求印记,也在于晚清文学文本对于西式物质文明的强烈关注与热捧,更在于晚清文人志士自身所无法泯灭的民族优越感与自豪感,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层面的民族主义想象。也就是说,晚清文学场域遵循的是晚清“场域”的基本逻辑和运行机制,但是它并不完全按照布迪厄所列举的艺术场域的独特逻辑与阐释维度来生成,而是更多地在与政治场域、经济场域、学术场域以及其他艺术场域的交媾与合谋中有限地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与独特性。

需要注意的是,晚清文学场域作为文学价值形态生发的场所,在混杂多义的文本形态塑造过程中给予民族形象以想象的主线与法则,并且成功地将各种“权力”与“资本”的争夺有效地统一到“救亡图存”的宏大价值旨趣上来,以一种“中国”梦的叙事逻辑鼓动着群体,即便是个体的人也为之尽情地投入和奋斗。“增强中华民族国力的诉求与愿望不仅在当时有抱负和责任感的政治家中传播,而且也得到越来越多开明文人志士的认同和传播。”[2](P.482)也就是说,晚清文学场域中的“权力”与“资本”都被民族主义的强大吸引力所吸噬,并长期以一种较为煽情的、稳定的且具有交往特性的关系模式游走于封建帝制内外,抒写着晚清与近现代中国人的民族国家想象。“晚清时期,中国的历史文学文本和自身的国家认同是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以至于密不可分。这与其说是作者明确意图的结果,不如说是各种精英们在危机时刻对国家历史与形象提出的要求和想象。”[9](P.29)而这一文学历史表征,从某种程度上也预示和影响着中国民族文学的另一种发生。

二、文学民族性的发现与民族文学的现实建构

血缘关系、国土界限以及精神团契等是民族主义及其载体存在的有效方式,文学民族性与民族文学历来都是世界各民族所共有的文学愿景与诉求。从晚清文学场域发现和挖掘晚清文学的民族特性,并以此探究晚清民族文学的缘起具有独特的意义。晚清文学场域所孕育的文学民族性及其所生发的民族文学话语体系,除了遵循数千年来文学之为民族精神的传承与表达外,显然还有其独特的内涵。

多元民族性在文本中的杂糅共生、感愤羡恨民族情绪的显性溢出、贯穿于文本的现代民族国家“公民”形象的建构、以现代民族国家理念为蓝本的民族国家形象再造、再地方化的“双重”现代性表达,这些迥异于前现代的文学民族性,在颠覆传统民族文学范畴与内涵的同时,对于并不易彰显民族主义特性的文学书写,的确可以认为是晚清以来中国民族文学的另一种发生。“文学作品并非如很多人以为的那样,是以词语来模仿某个预先存在的现实。相反,它是创造或发现一个新的、附属的世界,一个元世界,一个超现实。这个新世界对已经存在的这一世界来说,是不可替代的补充。”[10](PP.28~29)

(一)多元民族性的文本共生

民族主义潮流充溢在晚清的各种“场域”中,并且表现为新的理论外延与内涵。有意突破狭隘的政治结构与体制,模糊区域与国土的界限,以想象的精神团契或意识形态来形成聚合力与向心力。“我用‘民族主义’来指任何形式的群体内认同。民族主义是一种认同感,而不是一种政治结构。地理区域并不是指有严格边界的区域,民族国家也可能是一种想象或渴望的主权形式。”[11](P.4)晚清文学场域接受和参与了民族话语逻辑与法则的构建,其显而易见的处理方式就是首先将多元民族主义化合到文学文本之中,在一种看似较为狭隘的民族怀旧体验中体现出一定的现代民族主义观念和意识。“后殖民主义文学重新思考民族主义,不再将其视为国家身份,而是将其视为政治意识和文化批判,并将其与世界政治参与紧密联系在一起。”[12](P.2)虽然晚清社会并不处于后殖民视域中,但其社会转型的特殊性、文学场域中的多元民族性以及文学自身的超越性都使其文学表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参与和批判的维度。

晚清文学场域中明显存在着政治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文学民族主义三种民族主义。晚清文学场域中的政治民族主义以康有为代表的戊戌变法派和孙中山代表的同盟会革命派为主,这一民族主义的文学表达具有鲜明的政治意图和意识形态重塑使命,将较为激进和狭隘的民族情感灌注于文学文本,这不仅构成了晚清文学场域中文学民族性的基本底色,而且也带来了晚清文学中政论文学的繁盛。“到了晚清时代,世变激急,排议杂兴,社会对直接明快、透辟淋漓的说理论事文章的需求日益高涨,传统文章学的资源不敷应用,有识之士起而多方寻求变革,由此带来一个从龚自珍开始迄于陈独秀的前后大约一百年的政论文学大变革的时代。这一以政论文体为突破口、多方吸纳异域文学资源的中国传统文学的内部变革过程,在极大程度上动摇了‘旧文学’的根基,直接导致了五四文学革命的发生。”[13]晚清文学场域中的文化民族主义以国粹派(包括一些开明的抑或狭隘的保守主义)为代表的文学书写与表达为主。“国粹者,一国精神之所寄也,其为学,本之历史,因乎政俗,齐乎人心所同,而实为立国之根本源泉也。”[14]文化民族主义寄希望于将文学长期的“载道”传统转化为对中华民族独特文化个性与价值理念的持守与张扬,并且自觉地承担起延续民族传统与文化脉搏的宏大文学构想。晚清的桐城派散文、同光体诗歌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文化民族主义的文学旨趣。“在一个越来越难维持其过去与现在联系的新环境中,桐城派固有的问题——忠于古文的家法以及系出唐宋道统的强调——变得越来越明显。”[15](P.466)当然,晚清文化民族主义中狭隘派系的文学表达更能显现出对民族话语的深层焦虑感,以及由此生成极端的文化保守立场,甚至在与政治民族主义的分分合合中形成了在诗歌、小说、散文等文学样态上进行“权力”与“资本”争斗的不同场域。相对于另外两种民族主义,晚清文学场域中的文学民族主义似乎要温和一些,其主要从文学与审美层面体现文学民族传统的沿袭,即文体样式变革与抒情言道传统。晚清文学的“言”(“文”)、“白”论争就将文学的民族主义特性集中在文本的文体和语体上,在表达对传统古汉语系统浓厚的怀旧与持守情结的同时,显现与衍生出相当的具有现代汉语和民族特色的语言因素,“它的书写方式,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典范文言,也不是标准的现代汉语,而是一种文白相间亦旧亦新的‘复式’语言”[16]。文体与语体层面的“文白”之争基本上持续了整个晚清文坛,这一论争不仅体现为语言系统的自我调整与建构,而且也是各种话语表达和“权力”“资本”运行的现实抉择,在本质上更是民族主义理念在文学上的确证,即无论主“文”还是主“白”,都是基于民族主义情怀对民族语言话语体系进行的思考、探索与建构。抒情言道传统也一直是晚清文学民族主义的内在价值维度,将文学“作为社会、文化乃至政治的某种工具性载体”[17](P.79),代圣人立言、感愤抒怀、忧国忧民。这些维系族群精神团契的情感纽带与价值规约弥漫在晚清的文学文本中,成为这一时代文学主要的情绪标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晚清文学场域中的三种民族主义是相互杂糅化合的,共同支撑起了晚清文学的民族性诉求,并且彰显出以往传统民族文学所不具有的外延与内涵。

(二)感愤羡恨式的现代民族情感体验

以往的民族文学往往将情感局限在对本民族独特的精神内涵的传达和族群在朝代更迭中的失散记忆呈现,以及有限的愤懑情绪表达,而晚清“场域”中的文学情感更多的是一种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民族集体情绪的体验,即感愤羡恨的文学情感主题。“现代性(常常被视为理性)的双重冲突——一方面是同传统,一方面是同它自身(或同一种对立的对抗现代性)——所导致的那些悖论。”[18](P.337)如果我们把现代性理解成对传统的一种态度,是对传统的背反,那么,晚清文学的感愤羡恨的情绪体验显然是具有现代特质的,是对传统民族情感的背反。一方面,传统民族文学中的“感愤”体验大量出现在晚清的文学创作中。对“巨劫奇变”的直接感受以及“亡国亡种”的命运忧思,都使晚清文学中的传统民族情感跃然纸上,形成巨大的关乎民族的沉痛记忆、同情的文字表述与历史印记。同时,族群的现世处境以及在与西方族群和现代国家的比照中,他们又生发出对自身族群与国家的离心力,并且在文学上直接体现出某种二律背反,即在认同传统民族情怀的同时,对“感伤”情怀中的民族国家的批判、颠覆乃至重建的迫切愿望,“中国人的现代性体验总是糅合着痛楚与憧憬、悲哀与欢乐、怨恨与羡慕等复杂心绪”[19](P.33)。另一方面,晚清文学民族性的情感表达还存有关于西式文明的“羡恨”,这是一种源于外部民族刺激的复杂的情绪体验,也是基于民族主义对现代西方文明情感体验的背反。在晚清的文学文本中出现了诸多关乎西式文明的书写,如“舍宇洋楼”、通讯电器、坚船利炮、餐饮舞场等等,直接表达出对西方异族的“惊”与“羡”,“上海人对之,初则惊,继则异,再继则羡,后继则效”[20](P.62)。晚清文学对异族现代文明的惊羡式书写大有师之效之、后超越之的民族优越感的情绪体现,而在经过一番现实体验与个体的民族国家想象之后,这种“惊羡”就走向了“羡恨”,既羡慕西式文明又反抗、抵制、痛恨西式文明,这一情绪的转换归根结底还是根植于浓厚的民族主义情怀及其对异族的认同危机与价值冲突。“心态(体验结构)的现代转型比历史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转型更为根本。”[21](P.3)也就是说,晚清文学民族性的情感体验所展现的意义是更为深远与根本的,它不仅为已经到来且即将规模化的文学与社会的现代性进程预设了复杂的心态形式结构,而且还夹裹着传统民族主义的情怀味道,却又不时流露出现代的与反现代的、传统与反传统的二律背反特性,将中国文学的民族性表达与现代性诉求合而为一,体现出一种新的民族文学书写与叙述方式。

(三)现代“公民”意识与民族国家形象建构

如果从新的文学民族性的发现与兴盛来看,晚清文学的现代“公民”形象建构与民族国家形象想象无疑是其新的民族文学发生的又一重要确证。在晚清“场域”中,如何启迪民智、生成现代“公民”将其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基本依据,并在文学文本中进行具体表征,实现民族文学与民族国家的双重建构,显然是一项宏大工程和伟大愿景。晚清“场域”中存在着诸多对于“公民”与民族国家形象想象的文学表达,“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22](PP.6~9)。“故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22](PP.6~9)晚清“场域”中的文人志士认定文学(小说)为再造“新民”之本,将“民惑堪舆”“趋爵禄若鹜”“伤风败俗之行”“绿林豪杰”之顽疾,皆因旧有文学之“陷溺人群”。所以,晚清文学的民族性首先必然表现出对旧文学弊病的国民性批判,以及对新式民族文学现代“公民”形象建构的诉求。“‘民族’问题以及如何重新建立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成为二十世纪早期中国知识分子尤其争论不已的一个主题。这种‘政治’概念的转变部分地要求讨论谁、如何参与政治,什么构成政治和一个可能参与的民族。出于这些考虑,许多知识分子矛盾地在‘民族’——或者抽象意义的‘社会’‘群’的范畴——中发现了实现他们对国家的设想的新基础。显然,它不可能不受精英们对非精英的鄙视与不信任的影响,但这个发现仍然强调了‘人民’应该在新的社会政治规范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的问题。”[23](P.312)无论是政治小说文本中的孔觉民、黄克强、李去病、“中国一民”、贾希仙等极具西式“公民”觉悟与现代政体观念意识的人物,还是写情小说文本中的陈伯和、张棣华、秦如华、秦宝珠、何梦霞、筠倩、“三郎”等处于传统伦理道德规约却又流露个体情感与彰显现代独立意识的人物,抑或是社会谴责批判小说文本中的“九死一生”、“老残”、赵温、钱典史、傅彩云等生存于既有体制中却对其进行彻底暴露的人物,以及新历史小说文本中的贾似道、文天祥、贾宝玉等假借历史人物身份而述写当世与再造自身形象的人物,还有科幻小说文本中的黄震球、文礽、“荒江钓叟”、法螺先生等极具幻想色彩却又深羡西式科技与文明的人物,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晚清文人志士对传统国民性的反思与批判,以及对其所寄希望的现代“公民”的想象性建构,而不仅仅是感怀宣泄的个体情绪体验和内心表达。“余向以滑稽自喜,年来更从事小说,盖改良社会之心,无一息改自己焉。”[24](P.125)

当然,在晚清“场域”中,文学对于传统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现代“公民”的想象,是以对现代民族国家形象的预设和想象建构为前提和使命的,而这一文学书写方式和表达效果却是以“中国”梦的叙事逻辑来实现的,即在具体文学文本中以一种“梦”的形式,生成关于未来中国形象虚假的意识与虚拟形态的文学现象。《新中国未来记》中的60年后“新中国”之盛世景象、《新年梦》中的梦游观感之大同世界与“胜自然会”、《痴人说梦》中的仙人岛、《乌托邦游记》中的无所不有的宇宙飞船、《新野叟曝言》中的木星迁移计划、《新石头记》中贾宝玉畅游之“文明境界”、《黄绣球》中西式的“自由村”等等,都是以文学文本中的“梦”的叙事形式、以现代“公民”为根基进行的民族国家形象的想象尝试。“对新文明世界的强烈向往,推动着近代中国人走出传统去寻找人类文明的‘新大陆’这可以说是乌托邦文学兴起的一个内在的重要动力。对于晚清人来说,这种‘新文明’是借鉴于西方而又超出西方的。”[2](P.39)晚清文学关于“中国”梦的叙事特性不仅仅受“寻找人类文明”的“新大陆”的驱使,其深层内驱动力更是晚清文人志士深厚的民族主义情怀以及晚清文学民族性发生的现实机缘。

现代“公民”意识的建构与民族国家形象的想象是晚清作为民族文学另一种发生的最为重要的依据。传统民族文学关注的重心往往倾向于狭隘的民族群体的生活习性与内在精神品格的表达,将家国同构通过传统伦理道德的纽带维系在较为稳定的封建帝制的演变进程中,它并没有真正上升到对整个华夏族群共同体建构的形上层面和对现代国家理念的生发与阐释,以及对现代独立个体的突显与张扬。作为一种新的民族文学,晚清文学流露出的关于个体与民族国家的文学观念和意识形态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甚至在某些方面是对文学规律与政治意识的歪曲和魔化。

但是,它毕竟在动荡、激越、矛盾的晚清“场域”中聚合了绝大多数文学“资本”与政治话语,并使个体与群体愿意为之奋斗和牺牲。“民族主义可以视为一种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可以被多种多元定义,其往往可以被理解为具有两个特征。首先是一种复杂的错误观念,或者是理解世界的选择过于有限,以及一系列异质的人的最佳利益表达。其次,意识形态在建立和维持非精英社会阶层方面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即在一种持久性、认同性、对抗性过程中参与身份控制类别层次结构建构和国有化进程。意识形态这两个方面的特征也正好是民族主义所具备的。”[11](PP.64~65)

(四)再地方化的“双重”现代性表达

对于晚清文学民族性的探讨必然要回到文学的层面,晚清文学在晚清“场域”中承担了特殊的历史使命,即作为传达西方启蒙现代性/审美现代性的最为直接的手段和工具,将这种现代性在文学场域中再地方化,实现晚清文学民族性对“双重”现代性的接受与回应,凸显民族文学强大的“权力”与“资本”场域,建立一个异于“他者”的文学世界与想象世界。

启蒙现代性与中国文学传统之间存在着一个天然的契合点,即将个体民众的开化、启蒙与教育寄希望于某一特殊形式或手段,将观念、文学与宏大叙事相结合,真正实现对自我意识、族群意识与关联性生活的总体性确证,以启蒙的理性主体“构造出了对一切都进行理性分析的‘理性法庭’,并据此而对前现代的传统进行‘祛魅’”[26](P.129)。中国传统文学力主“载道”“明道”传统,并且内在地生成了文学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学与政治、文化、观念、生活等以一种显性的整合形式统一到强大的政治体制内。面对西方启蒙现代性的冲击,晚清文学在延续传统文学生产生发机制的同时,只需将文学的“道”巧妙地予以置换,就潜在地回到了中国文学一以贯之的文学传统轨道上来。在晚清的文学场域中,无论是从文学创作、文学传播,还是从文学接受、文学效果来看,“道”的封建纲常与伦理属性衍化成开启智慧与张扬个体族群意识都显得理所当然,晚清文学也热衷于在这一“内核”的置换中迅速占领“资本”与“权力”争斗的制高点。“对小说政治功用性的强调,促进了小说创作逐渐用‘介入社会国家民族’这一新的文学观来代替‘载道言志’的传统文学观。它虽然忽视了小说的内在性本质,但却推动了中国小说创作真正走向深入。”[27](P.12)晚清文学场域中“旧瓶装新酒”的现象皆可如是观之。启蒙现代性能够很好地整合到晚清文学场域的文学传统与巨大的吸收机制中,作为一种民族性表达的晚清文学,显然是对这一启蒙的“再地方化”,即将启蒙的理念与“道”的传统进行传播方式与形式上的融合与统一,并在核心范畴与概念上进行混淆,使其在民族国家话语体系下达到某种同一性与共生性。

晚清文学审美现代性的传达走的也是一条“再地方化”的路径。这里的审美现代性是一种较为狭隘的且主要体现在文学文本形式上的反叛与批判的精神和维度,而不是广泛的美学领域与社会领域的“审美现代性”。晚清文学在文体、语体等形式要素上体现出对传统的背离、批判与改造,在西式文学审美与现代性的逼视下,晚清文学流露出文学民族性、审美性、现代性的多重诉求,审美现代性对“不断地社会现代化及其问题提出反思和批判,为我们提供了工具理性支配原则之外的‘另类’可能性”[28]。

当然,这种“可能性”如果存在于晚清民族文学之中,首先表现为文体上的反叛与批判,即晚清小说文类的兴盛以及对文学主要“资本”的占有。在晚清的几十年时间里,创作各类小说文本近3000部,而且在主题上涵盖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伦理、日常等方方面面,形成了小说文类的繁盛场面。在晚清的最后20年中,小说已经成为争夺文化、文学“资本”与“权力”的主要力量,小说对“权力”与“资本”的占有不仅是对中国传统诗学与文道传统的背离,而且潜隐着对西方小说传统、地位以及功用与审美的“再地方化”认识,即被中国传统文学边缘化的小说应该走向文学的中心,在实现启迪民智、建构民族国家形象的同时,进行审美现代性的传达。“毋庸置疑的是,中国小说的叙事习规开始发生急剧的变化,从异域文学获得了丰富的营养,加速实现了向现代小说的转型。”[29](P.16)其次,报刊文学的出现与文学市场化有效推进了审美现代性的价值传播,即打破了传统文学那种书斋化、个人化的狭隘民族主义立场,使文学的宏大价值旨趣与叙事维度真正落到现代民族国家的层面,使民族文学的主流样态诗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再次,“文”“白”之争将晚清文学的民族立场与审美维度搅和成一个难以言尽的论域。因为“文”“白”之争本身就包含着对文学传统、民族文学特色的继承与革新,而且这种争论的背景是基于西方文学的冲击及其价值观的影响所做出的反应。因此,就文学审美的现代性而言,晚清文学不仅具有传统与反叛传统的维度,而且体现的是一种新型的民族维度与再地方化后的抉择。此外,晚清翻译文学基于自身的民族传统对西方的审美现代性做了很好的回应。我们暂且不论晚清翻译文学的常识性错误与主观臆造,仅文体呈现与语体(包括文言与白话)运用就体现出传统民族语言系统法则的自适性、包容性、可塑性等多种向度,这就为其审美现代性的背离、反叛传统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和可能——文本的文白冲突、言意矛盾、语法逻辑、古今中外之异等形式话语体系。也就是说,晚清民族文学在纯“文”的视域中走了一条传统民族文学不曾遭遇的审美路径,这一路径的开启及其深入似乎正好预示了中国民族文学知识范式的转型及其美学话语的现实建构。

三、中国民族文学另一种发生的意义诠释

将晚清界定为中国民族文学另一种发生的场域,既源于晚清文学场域中“资本”与“权力”的分配,也基于民族性在古今文学中的差异,更是立足于晚清民族文学的历史境遇与独特表征所做的合理判断。当然,作为某种形式的“开端”,晚清民族文学也必然会落入被批判、被质疑、被建构的境地。作为中国民族文学另一种发生的晚清文学,在文学史抒写、文学与民族政治的关联以及边界意识等方面都有较为重要的启示意义与反思维度。

文学史抒写历来都是一个相对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对晚清近代文学史的合理言说更是极其含混与困难的。长期以来,学界都将晚清文学视为文学发展的“过渡期”,是下一个伟大时代来临的“准备期”和“前奏”,中国文学史教材更是鲜有对晚清文学作专章专题编写的,更难以将晚清文学作为一个重大节点进行“断代”式言说。如果将晚清文学纳入到民族文学的范畴,将其新型民族性的表达作为民族文学的另一种发生,其意义就更为突显了,其价值也更为宏大。

20世纪80年代,学界提出“重写文学史”的口号。时至今日,因为自身的理论维度与问题视角,文学史书写始终处于一种未完成的状态。“文学史重写的关键,不应是无限度的延伸其上界与下限,也不仅是对一部作品、一个作家,或某一文学事件重新给个评估与说法。这些因素自然都属于‘重写’的范围,但说到底,它们并不是‘重写’的逻辑基点……对于一个相对完备的文学史观,或文学史专著而言,除了要有相应的时空概念(上界和下限),以及众多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之外,更重要的,还必须要有一个能把这个框架体系支撑起来的理论‘支点’,即它能为某一历史时空内的‘为什么文学发展正好必然要走上它已经走上的这一特定方向’,提供出有力的阐释依据与合乎逻辑的文化背景。”[30](P.4)在此提出晚清民族文学的抒写问题,既不是从时空概念厘清这一段文学发展史,也不是再次介入到所谓的“重写文学史”的争论中,而是力图用一种“理论支点”(民族性)来诠释这一时期特定文学发展的方向与抉择的内在向度,更何况晚清文学的民族性以及抒写维度与话语逻辑所导致的发展道路本身就是不言自明和历史生成的。

在晚清至近现代文学的演进过程中,将文学与政治相关联往往会受到学界的诸多批判。晚清民族文学直接将文学的民族性纳入到整个民族国家的历史建构中,在对西方文明的焦虑中偏离了文学的美学精要,越来越将民众的道德素养、智力与民力作为文学形象与价值塑造的源泉,将传统的伦理道德进行了某种程度的继承与变通,这些文学与道德、政治的纠葛必然会带来诸多非议。“在梁启超被其政治小说所吸引的那个时代前后,他们能写出什么样有用的小说啊?他们认为应该用口语创作大量的为‘民’文学,文学的更高功能是传统圣贤之道与谆谆教诲,以一种混杂的方式进行历史叙事,文学的当务之急是要唤醒国民的羞耻感和自卑感,而不是仅仅描摹现世生活。”[31](P.245)

一方面,晚清民族文学的现实选择为其在晚清“场域”中赢得了众多“资本”与“权力”,进而促使晚清民族文学以另一种发生姿态参与了中国近代的政治建构与民族国家形象想象,也顺便将这一场“启蒙运动”带到了中国政治变革的固有模式中,并且延续了传统文学工具论所造就的舆论态势与话语体系,“在中国的政治传统当中,道德的革新往往被视为政治变革的关键。梁启超的理论虽然使用了现代的语言,并且对现实地缘政治和竞争有清醒的认识,但实质上还是继承运用了中国传统中根深蒂固的思想”[32](P.332)。可以说,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晚清新型文人知识分子,无论其知识结构与流派来源有何差异,在面对民族性、国民性、道德、国家、政体等话语时,其文学抉择基本上都是立足于传统文化本位与较为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是晚清民族文学作为另一种发生所无法超越的传统维度,这也是我们在阐释这一文学现象时必须要考量和深刻反思的。

另一方面,晚清民族文学在与政治的关联中体现出一些新的向度,如多元民族性化合、感愤现代性体验、现代“公民”、现代国家形象、再地方化的“双重”现代性等等,这些都足以使晚清文学作为中国民族文学的另一种开端的结论得以成立。我们应该看到,晚清民族文学的这些具体表征如果脱离了政治的话语维度及其权力庇护,是难以在复杂的晚清“场域”中走向“权力”和“资本”的中心的,更遑论文学的民族性身份的保持、张扬与对外化合。以现代民族国家作为基本抒写要义的晚清文学,在与政治的互动和共生中所结出的新果实也许更具文学政治意义和价值。

此外,晚清民族文学在较为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中还流露出一定的宇宙文学倾向,它淡化了文学的边界意识与地缘版图,走向了一种具有“国际主义”关怀与价值的文学发展新路径。例如,梁启超的小说《新中国未来记》中的“洋琴”歌声的再地方化,在文学与政治的维度都是一个极好的寓意。“梁启超在英国诗歌激励下的诗化的民族主义,因为其面向国际主义外在姿态,也可看作是康有为的‘大同’理想的变奏。”[32](P.343)这显然是对中国伦理道德与政治传统中“大同”思想的现代诠释,亦是中国民族文学在多声杂义的历史语境或场域中为世界文学所作的又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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