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犯罪“从严”刑事政策司法研究
2021-12-31洒爽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8期
关键词:环境
洒 爽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1)
刑事政策作为国家对犯罪的正式回应,历来是刑事政策最重要的核心和亮点。我国刑事立法司法总体缓轻的形势下,唯独对环境犯罪体现了刑事政策趋严的一面,这是我国当前环境犯罪严峻性和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理念之一所决定的。良法还需善治,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依法执行,环境犯罪罪刑的执行都应以刑事政策的观点为出发点与落脚点,都要以是否符合刑事政策的目的作为检测标准。环境犯罪“从严”刑事政策须贯穿至环境犯罪司法工作的全过程,达到二者良好互动的状态。
一、我国环境犯罪刑事政策制定的刑法依据进路
研究环境犯罪“从严”刑事政策的司法运用首先要了解我国环境犯罪刑事政策指定的法律依据,通过研究环境犯罪刑事法律发展轨迹,可以涵射出法律背后刑事政策实践导向和价值选择。我国环境犯罪刑事法律进程主要分为以下三方面:
(一)萌芽阶段
我国环境犯罪萌芽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受时代发展限制,1979年正值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为工作之重,且这一时期我国环境犯罪问题并不突出,人们的环保意识较薄弱,社会一切工作基本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与目标,故此在1979年《刑法》中并未单章规定环境犯罪,只是散落在刑法分则的其他章节中,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等。
(二)起步阶段
经济建设常常伴随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伴随着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经济发展迅速,环境犯罪问题逐渐显现,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与影响,法律规制作用不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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