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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伦理学视域的学术不端行为研究

2021-12-31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利益冲突不端伦理

张 秀

(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护士进修杂志》编辑部,贵州贵阳 550004)

自“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以及2015年以来多起我国作者在国际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集中撤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作为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及科研诚信在医学领域受到高度重视。2019年,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论文作者及期刊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完善学术不端行为预警查处机制,筑牢学术诚信和出版伦理底线”。[1]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要求所有从事医学科研活动的人员在科研活动中要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和学术规范,主动申请伦理审查,接受伦理监督,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国家层面对科研诚信政策的出台和查处力度的加大,论文作者学术不端中的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违背科研伦理却时有发生,这其中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笔者就多年从事期刊编辑工作中常见的违背研究伦理的学术不端行为原因进行解析,并就如何规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一、违背研究伦理的界定及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174-2019[3]对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类型进行了界定,其包括剽窃(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文字表述剽窃、整体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及其他学术不端。其中,对违背研究伦理的界定为:“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伦理审批,或者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或者违背研究伦理规范”。其表现形式(1)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伦理审批或不能提供相应的审批证明,或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2)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3)泄露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4)论文未按规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二、论文中常见违背研究伦理的事例

伦理,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美国《韦氏大辞典》对伦理的定义是:一门讨论道德责任与义务的科学。[4]中国古人曰“德不进佛者不可以为医”;《希波克拉底誓言》《日内瓦宣言》也强调了医者的道德规范。而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研究者并非无底线的“有意为之”或“明知故犯”,而是对相关的伦理规范认知不足或模糊,逾越了科研规范的界限,导致有违伦理的学术不端。

(一)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伦理审批或不能提供相应的审批证明

李洁等[5]的研究发现:大多数医学科研人员主观上对学术不端有较好的防范意识,但在成果发表的过程中伦理实践方面存在明显的认识模糊、片面和偏差。也有学者[6]指出:护理人员对科研伦理的认知和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多数护理人员科研伦理意识淡漠,如不了解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规范,不明确自身研究是否应该接受伦理审查等,导致伦理缺失。2021年3月1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7](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活动(特指以人为受试者或使用人的生物样本、数据的研究活动)均应当接受伦理审查。并就哪些研究活动应该接受伦理审查、哪些机构应该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以及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伦理委员会如何审查做了详细解读。近年来,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步伐显著加快,在现有投稿论文中,凡涉及科研伦理的,作者大多会有提到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却少有附医院伦理审查的审核号。说明作者的伦理审查意识在加强,但不够严谨。

(二)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伦理指导原则。[7]如护理研究应遵循的伦理原则为尊严、有益、公正及有关人体实验的伦理规范。[8]目前在科学研究中的学术不端行为,通常体现在同期病例中未遵循科学研究的设计方法,将“随机分组”理解执行为“随便分组”;或为达到预期结果,进行人为分组干预,将本应实施的措施不予对照组做,让对照组接受所谓的常规措施,而研究组采用改良方法,使对照组患者无法享受到该有的服务和关怀。如:“内科护理管理工作中风险因素与防范对策”作者将同期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实行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实行有针对性防范风险对策的护理。比较两组患者干预后4周的风险事件发生率、护理满意度、护理质量。虽然研究结果提示观察组风险事件发生率、护理满意度、护理质量均优于对照组,但由于设计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有违伦理而被退稿。因此,我们既不能将有较大风险的或尚未成熟的技术用于人体试验,也不能为了证明研究结果,对已知有效的结果进行人为的干预。

(三)违背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是指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和医生据此作出的诊断与治疗方案明了和认可,使病人能自主地作出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这种诊疗,也称知情许诺或承诺。它是自主原则的体现,有利于建立合作的医患关系,减少医务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4]“征求意见稿”要求“尊重和保障受试者的知情权和参加研究的自主决定权,严格履行知情同意程序,不允许使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使受试者同意参加研究,允许受试者在任何阶段无条件退出研究”。[7]特别是新技术在临床的使用、药品临床试验等,患者的知情同意尤其重要。近年来,临床已有患者参与诊疗决策(多见于癌症患者和外科手术)的报道,提示患者知情权已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研究者可采用签署知情同意书与患者约定。

(四)泄露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

“隐私”指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私事。[4]病人隐私不仅涉及个体生命,还关乎到人群和民族的遗传信息,包括遗传病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就科研论文而言,通常表现为公开患者姓名、病情或住院号,但这种现象目前较少出现。大多数研究者都知道主动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五)论文未按规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在学术科研界,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研究者应负责识别潜在或显著的利益冲突。科学研究的基础是客观和公正。假设某位研究者可能因特定的研究成果而获得经济或职业方面的利益,人们可能就会质疑,这些因素是否对研究设计、实施或研究成果的发表产生了影响,尤其是研究者是否说明了潜在的利益。[9]有调查[10]显示,国内201本中英文期刊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的不到1/3,目前国内医学研究人员对利益冲突有基本正确的认识,但对哪些内容属于应披露的利益冲突了解并不全面。研究中涉及的利益冲突含厂商资助、公司赞助学术会议差旅费或讲课费等,如果声明了潜在的利益冲突,读者会了解真实的情况并将根据客观事实对研究作出评判。相反,如果未披露相关的财务、知识产权利益,则将破坏公众的信任。如果这些信息其后被揭露,研究者和发表论文的情况的信誉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

三、如何规避违背研究伦理

(一)作者

作者在选题立项时,首先要考虑所做的研究是否涉及伦理问题,对涉及人权的研究方案一定要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行前期审查,对不具备伦理审查的机构,按要求“可以书面方式委托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或有能力的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7]切实保障科学研究受试者的权益。投稿时应主动向出版方出具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的证明。同时,要重视科学研究的顶层设计,摈弃有违伦理的研究,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忌急功近利,浮夸不实,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欺诈剽窃。

(二)审稿人

期刊审稿人多为各期刊的编委会成员,在业内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声誉,是学术导向的指引者,是期刊学术影响力提升的关键。作为期刊论文质量的把关者,审稿人在评审稿件时要加强审读,凡文章涉及人权的,一定要求作者提供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不能提供者,选择补充或退稿。

(三)编者(期刊)

科技期刊是传播科研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科研诚信的重要守门人。[11]据报道,[5]医学期刊是出版伦理认知的主要来源。故医学期刊要完善内控制度,防范于未然。从投稿环节、审稿阶段、发表环节及发表后查处等方面加强管理,教育引导作者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切实提高审、编、校质量,加强对学术论文的审核把关。

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避免:(1)在投稿须知中推介出版伦理的相关知识。(2)对有明显学术造假者,如投稿时相似度检测大于30%者予拒稿。(3)加强审校流程,维护同行评议,对有违研究伦理者,可采取一票否决。(4)在媒体平台如公众号实时推送典型案例报道以警示,欢迎读者对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予举报监督。(5)对严重违背研究伦理者采取惩戒性措施,如撤稿、告知作者单位、列入黑名单等,增加失信的成本代价。(6)开展诚信承诺审核,与作者签署诚信承诺书等。

四、结 语

2018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就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及保障措施等有了明确的解说和要求。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研伦理是安全线,我们既要保护科学研究在社会伦理规范下进行,也要保护人类社会秩序不受太大冲击。作为研究者,首先要严格自律,切实遵循研究伦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从源头上抵制违背研究伦理的行为。而科技期刊作为科研成果的呈现和交流平台,承担着科学守门人的重要职责,有责任、有义务杜绝违背伦理研究的论文发表误导临床工作者,更要加强宣传引导,并积极寻求相关技术手段,保障学术成果的发布及推广应用。让我们共同努力,杜绝学术不端,将科研诚信贯穿于研究到出版的全过程,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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