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排污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中自动监控技术应用问题研究

2021-12-30田野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

田野

摘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随着科技发展已经成为主要执法方式之一,作为非现场执法重要组成部分,自动监控技术在环境监管的作用日益凸显。《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监控数据作为证据的标准。基于此,本文对排污企业非现场执法中的自动监控技术进行研究,分析非现场执法过程中的实施要点以及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之间的衔接问题,为环保监管提供新的执法模式,实现环保执法效率的提升,为相关机构提供一个可行的参考。

关键词:排污企业;非现场执法;自动监控;环境保护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环保监管部门可借助网络检测或者其他技术监测手段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子数据可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1]。该规定降低了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难度,提高了环保执法的有效性。但是,目前只有少数大型企业被纳入在线自动监控,针对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环保部门还缺乏有效的自动监控手段,甚至一些企业为逃避环境监管执法,选择晚上加班生产,环保监控难上加难[2]。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排污企业非现场执法中自动监控技术的应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非现场执法过程中的实施要点以及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之间的衔接问题,为环保监管提供新的执法模式,实现环保执法执法效率的提升。

1 非现场执法自动监控平台应用问题

将非现场执法作为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的重要补充手段,尽量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利用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异常督办调度平台等自动监控平台实现对排污企业的自动化监控,重视预警和非现场线索核查,明确非现场执法中的自动监控实施要点,做好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衔接。然而,在非现场执法行动开展过程中自动监控平台应用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在线数据应用、排污许可应用等。

1.1非现场执法中的在线数据应用

使用智能数据采集,识别控制设备,通过部署现场采集设备将采集到的污染源用电信息发送到环境污染监控平台,对生产和污染控制环节的数据进行持续监控。依托各级污染监控平台加强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在线分析污染数据,在线收集和核查排污企业违法证据[3]。具体来说,首先执法人员要及时查阅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定期发送的污染超标监控信息,及时核对污染物浓度、废气排放量、废水排放量、温度、压力、含氧量等环境检测数据,梳理污染物超标前与超标后的时间联系和逻辑关系,找出其中的问题并通过现场执法确定企业是否确实存在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在监控中心上传检查数据。其次,重点对市级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定期发布的污染物排放异常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基于自污染物超标排放量、超标排放持续时间、超标排放频率梳理数据,结合平台中记录的排污企业信息寻找违法相关线索[4]。

1.2非现场执法中的排污许可应用

首先,基于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核实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及时换领排污许可证。检查整改期限是否已过期;检查企业是否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已申请未通过。

其次,基于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提供的数据或排污企业提供台账,进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重点监控企业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环境管理台账、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情況,具体详情如下。

(1)检查排污企业是否有完善的自主排污监测计划;是否严格按计划进行自主排污监测,自主排污监测的地点、频率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数据是否真实等。

(2)检查排污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要求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和监测时间提交排污许可证实施报告;检查企业的排污量是否超标;是否真正履行了自主排污监测义务;是否设置必要的污染排放控制设施以及设施的运行时间、生产原材料、能源消耗是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生产的企业是否在实施报告中及时说明情况和停产原因。

(3)环保台账。主要检查排污企业是否建立环保台账制度;是否遵循排污许可证规定台账记录;排污企业是否在台账中详细记录有关排污的生产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控制系统运行状况、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等异常数据。

(4)信息披露。排污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公布排污信息,公布的排污信息是否真实。

2 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的衔接策略

如何将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避免资源重复,这是开展非现场执法必须面对的问题,需要将两者看成一个整体,处理好两者衔接问题。

2.1自动监控问题处理要点

首先,对于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发布的污染染超标监控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填报核查处置情况。对于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异常督办调度平台发布的污染染超标监控信息必须在每季度末7日内填报核查处置情况。对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排污超标预警信息,经过筛选后进行现场执法,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现场执法主要内容如下:

(1)排污自动监控不到位。包括自动监控站房建设不规范,由于自动监控建设都是外包,系统内无专业人员对于项目建设提供项目监督,导致项目建设处于建设单位自建自管的怪圈。自动监控设备采样点布置不当,没有进行严格的项目设计及图纸审核,导致采样点布置不合理。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不规范,外包建设团队注重项目建设初期,对于设备及系统后期维保消极,导致后期问题层出不穷。

(2)自动监控违法违规。如未安装必要的自动监控装置或已安装装置但未与市级监控平台连网,未完成自动监控装置验收,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自动监控装置运行不正常,如历史数据没有保存或被篡改。

(3)在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时需要查看自动监控装置运行状态,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如比对监测数据等方式发现其中的违法行为,仔细检查自动监控装置的采样单元、数据分析单元、数据传输单元,检查有无旁路、样品稀释、错误配置数据模块等[5]。

2.2 排污许可问题处理要点

首先,针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领排污许可证,整改通知书期限已过未换领排污许可证的,未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等涉嫌无证排污的企业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核实,如果属实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其次,排污许可证实施问题的处理:

(1)排污自主监测问题处理。对于排污自主监测方案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自主监测的地点、频次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监测设备和分析方法不符合标准要求;质量控制措施不合理;披露监测结果与监测报告不一致、监测数据存在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实施报告问题的处理。对于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提交实施报告的;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超许可排放浓度或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未落实自主监测要求、处理设施异常运行、生产设施隐匿、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核实等。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环保台账问题。对于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控制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作业等信息的;未建立环保核算制度的;未如实记录排污监测数据;拒绝按照排放规则停止排污或限制特定排放时间进行排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核实[6]。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3 其他要点

加强预警系统优化,利用好自动监控大数据,能够及时预警超标、异常等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并形成完成的逻辑通路,为进一步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依据。及时公开信息,执法结果应该及时公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处罚决定应当录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引起有关企业警示。鼓励各个单位探索信息化不同手段,提供新思路,创新信息监管方式、探索电子取证方式,优化好非现场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效率。结合视频监控设备、无人机、无人船等设备采集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评估,识别可疑数据。针对数据伪造、设备异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需及时进行现场核实,一经查实,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7]。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设立环境污染自动监控平台,监测排污企业的排污数据,形成针对企业排污的非现场执法体系,结合现场执法核实排污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和具体细节,解决当前环境监管执法面临的执法资源有限的问题,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和排污许可证覆盖众多中小型企业的排污监控盲点,减轻环境监测部门的负担,提高环境监测效率,增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能力,为执法人员提高环境监督执法有效性提供一定参考。

参考文獻

[1]钮小坤,胡克宽,刘云强.企业排污非现场执法中环保用电监控技术的应用[J].中国环保产业,2021(3):70-72.

[2]马富丽.环境保护中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的应用探讨[J].区域治理,2019(13):59.

[3]马宇娟.污染源在线监测电子设备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9,31(2):195,197.

[4]刘峰.环境保护中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的应用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1(4):62-63.

[5]浙江杭州通过“环保码”非现场执法查获环境犯罪案件[J].环境与生活,2021(04):8.

[6]钮小坤,胡克宽,刘云强.企业排污非现场执法中环保用电监控技术的应用[J].中国环保产业,2021(03):70-72.

[7]李石头,“移动环保助手”环境现场执法智能平台.河北省,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2012-09-10.

猜你喜欢

环境保护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之重大(点)工程
新形势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对策
高中地理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以闽江环境保护校本开发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公布
政策
加强环境保护法规教育是中职院校法律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
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新《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