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亚马逊发展模式看数字经济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及规制*

2021-12-30孙秀蕾

南方金融 2021年6期
关键词:发展

孙秀蕾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一、引言

近年来,大数据市场的竞争逐渐受到反垄断监管机构的关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平台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大数据发展的背景下,数据要素与各产业深度融合,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数据流量入口——数字经济平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字经济平台尤为强调大数据的收集与集中,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潜在垄断行为更为隐蔽。数字经济平台通常经营一项核心平台服务(网上中介服务、在线搜索、社交网络等),平台经营者掌握着接触终端消费者的通道,将网格效应嵌入平台生态系统中,从而在数据市场占据或预期占据长久发展地位(杨东和臧俊恒,2021)。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强调反垄断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因此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认定是平衡两个工作要点的重要着力点。就数字经济平台而言,我国比较典型的有阿里巴巴、京东,国外有亚马逊、Facebook、谷歌和苹果。本文选取亚马逊作为研究对象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大部分数字经济平台的发展路径较为相似①阿里巴巴早期的商业发展呈现了与亚马逊相似的道路,从B2B贸易服务,衍生出C2C模式的淘宝聚焦流量,期间成立支付宝、阿里云、菜鸟物流,搭建基础设施为长期发展服务。京东则采用了“自营+平台模式”,形成了以B2B电商为核心的相互协同的零售生态圈,在发展京东零售的同时发展京东数字科技“京东金融”,完善仓配一体化布局,实现了大陆地区所有行政区县全覆盖。……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发展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产前超声发展及展望
从HDMI2.1与HDCP2.3出发,思考8K能否成为超高清发展的第二阶段
脱贫发展要算“大账”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身担重任 更谋长远发展
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
谈发展
它会带来并购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