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小微湿地建设实践和思考
2021-12-29陈美玲肖立辉安树青蔡翰林史新星张轩波
陈美玲 肖立辉 安树青,2 蔡翰林 史新星 张轩波,2*
(1 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501 2 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3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苏 淮安 223021)
小微湿地是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分布于城市和农村,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被认为是良好的生物庇护所、重要的洪水调蓄体、优异的水质净化器、独特的气候调节器和美丽的文化娱乐场所(赵晖等, 2018; 崔丽娟等, 2021)。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小微湿地的认识不足,小微湿地存在严重污染、过度开发的问题,导致大量小微湿地功能退化、甚至消失(宋丽萍, 2020)。2018年,《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审议通过我国提交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要求所有缔约方将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纳入国家湿地保护战略。随后,江苏省启动小微湿地、乡村湿地保护修复试点工作,云南、重庆、湖南、北京和青海等省市也相继启动小微湿地建设试点工作(宋晴等, 2021)。小微湿地在“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的发展视角下显得尤为重要(付战勇等, 2019; 陶苏芹, 2020)。
由于“小微湿地”的概念提出时间较短,目前各地对小微湿地的保护修复主要以试点为主,尚无较成熟的实践经验,且无相关建设技术规范(胡敏等, 2021)。因此,亟需开展小微湿地建设的模式化探索,为今后的推广工作夯实基础。2020年江苏省淮安市提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小微湿地建设是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小微湿地建设已被纳入淮安市2020年度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也促进了小微湿地的后续建设推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