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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科研伦理:内涵、治理与现实反思

2021-12-29梁志勇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关键词:科研活动伦理道德

梁志勇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 130000)

一、教师科研伦理的内涵表达

(一)教师科研伦理是历史性的概念

从历史性方面讲,教师科研伦理是派生于科研伦理和教师伦理的新词,是多种伦理思想和观念形态的融合与延伸,存在承前启后的作用和影响。科学研究作为现代大学的一大功能,是集知识发现、人才培养与科学精神传承于一体的整体性活动。大学教师是大学科学人员的主要构成部分,从事多种类型的研究工作。中小学教师从事的科学研究偏重于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是基于人际互动的社会实践,教育研究具有更为突出的伦理属性。无论是高等教育还是基础教育,教育与科研要服务于“道德地教”,自然科研活动要“道德地研”。教育与科研成为教师的主要业务,“教师成为研究者”已是时代发展提出的必然要求。“道德地研”要求教师科研活动遵循一定的科研伦理,及时调整自身与合作者的关系、教师与科研对象的关系,合乎伦理地开展研究工作。这就引出了教师科研伦理的概念。

教师科研伦理基于教师与科研人员职责趋于一致。教师在学校教育中有着实践者和研究者的双重身份,科研伦理与教师伦理的普遍规定和共性要求约束并规制教师的科研活动。科研伦理与教师伦理的普遍规定和共性要求融合成为教师科研伦理,是历史性的发展过程。源自科学研究本身的特性,植根于教育与科研活动范围的延展,也伴随着教师专业标准的演变,教师科研伦理得以产生。对于教师科研伦理概念认知的把握不能做时间、阶段上的简单切割,从历史性的角度理解教师科研伦理应注重其融合发展的历史性、过程性和连续性,避免对教师科研伦理理解的历史虚无主义。

(二)教师科研伦理是描述性的概念

从描述性角度来说,教师科研伦理展现教师外在的伦理规范,描绘内在的实践理性。诚然,这种伦理规范的赋予源于科学研究的发展与变革,规定着教师科研生活中的行为操守和举止底线。所谓内在的实践理性则根植于人的双重属性,代表教师在科研活动中的思考方式与思考能力,蕴含教师对于自我生存的自我理解。

教师科研伦理展现教师所要遵守和认同的新的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的赋予源于科学制度性目标的演变、科学研究与实际应用的密切联系以及伦理参与科学事务的现实需要。教师科研伦理的原则与规范最终落实于生活实践。弗兰克纳认为:“社会必须记住:道德是用来帮助人们善的生活的,而不是要对他们进行不必要的干涉。道德为人而设的,不是人为了道德。”[1]教师参与科研实践负载的发展目标,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导致的越轨行为以及存在的风险,都使科研伦理能够展现和规定教师在科研生活中的行为操守和道德规范。科研实践作为教师科研伦理发展的基本向度,科研活动中的行为操守和道德规范影响教师的意图、选择和目的,塑造着教师的科研理性。教师科研伦理中的科研理性从伦理的角度思考和化解有关科研生活中生命存在、精神意识、意图和目的关系以及教师与环境、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同行的关系等问题。具体而言,教师科研理性是教师从道德原则、伦理规范、公平正义、至善至美等方面对于科学研究中的教育教学、人际交往、工作生活以及自身进行的理解和厘定,是教师在科研实践领域中所具备的伦理知识、伦理意识和伦理思维的综合。如我国哲学家高清海认为,理性的发展过程从“信仰理性”到“认知理性”再到“反思理性”,这条轨迹显示了理性的价值指向是对于人自身的深刻思考,终极关怀是改善人全面的生存状态。教师科研理性蕴含着教师“批判性的自我理解和自我反思”,展现着教师对外的思考方式和思考能力,同时表达教师对于自身在科研活动中的自我理解。

(三)教师科研伦理是价值性的概念

教师科研伦理虽然描述的是当代中国教师专业伦理和科技伦理的新变化,但内含着教师科研生活与教师发展的不同境界。科研活动虽然是社会性的实践,但并不意味着教师所有的科研生活都是符合德性要求、契合伦理规范的生活。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科研失信、科研腐败等科研伦理失范行为,都确证科研生活并不是一种完全属人的、富含意义的、充满价值的“伦理生活”。包括科研生活在内,人们基于纯粹生理需求得到满足的生活是一种“自然生活”,经过文化和伦理指导的生活则是“伦理或德性生活”。

教师科研伦理指导教师科研生活迈向伦理化与德性的境地,同时也引领教师人生境界的演变。冯友兰先生曾经在其《新原人》一书中把人生境界分成“自然”“功利”“道德”“天地”四个层次。处于自然境界的人对生活的自觉性不高,“少知寡欲”“不著不察”;处于功利境界的人,其行为都有他们所确切了解的目的,但这种目的都是获利,而且都是获私利;处于道德境界的人,他们都知道人的生活离不开他人与社会,人要取得生活资料,就必须尽伦尽职;处于天地境界的人,其觉悟更高,他们认为自己是宇宙的一分子,生活与道体完全合一,彻底觉悟、解脱,乐天知命。教师科研伦理的实质是将作为自然人、职业人的教师进行“科研人化”。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服务人类文明进步作为科研活动的价值目标,同时借助科研培育符合社会需求的后续人才,实现教师个体的道德升华和群体的精神彰显。教师的纯粹自然性在相当程度上被“人化”,职业性融含更多的科研性,科研性提升职业性。教师在科研实践过程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积极开展重大教育政策阐释解读,主动释疑解惑,扩大政策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不断增强科研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能力等,教师自身也将不断提升人生境界。

二、教师科研伦理的治理趋向

相较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态势和科学研究持续丰富多样,教师科研伦理的治理仍处于相对滞后的局面。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出台的政策意见、社会各界做出的积极尝试和探索都推动着教师科研伦理的治理步入现代化。

(一)教师科研伦理治理呈现体系化

长期以来,我国关于科技伦理、科研伦理、教师伦理的研究方兴未艾,相关领域的伦理规制也持续推进。较之科技的日新月异,教师科研伦理的发展处于相对落后的局面。尤其在我国科学技术从“三跑并存”向部分“领跑”转型的情境下,教师类科研人员数量不断攀升,教师科研伦理问题更加凸显。科研伦理问题和教师科研伦理问题已迅速进入我国政策议程,成为政策和法律的重要议题。党和国家不断出台新政策文件,从宏观地提倡科研诚信建设到聚焦不同学段、不同阶段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推动教师科研行为价值取向的转变,都显示出党和国家对教师科研伦理治理体系化的不懈探索。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防治学术不端为例,党和国家的政策文件多次强调坚持以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明确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学界关注教师科研伦理的发展建设,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如吴宇从高校的角度出发,认为科研伦理作为学术道德的准则之一,考验着科研工作者的学术价值取向和人性道德追求。高校作为科研治理的主阵地和科研创新的重要支撑,应当重塑覆盖全员的以科研伦理为核心的学术道德教育体系,再造全方位、全过程、适度监管的科研伦理管理体系,强化零容忍的科研伦理失范惩治体系,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学术伦理观,恪守科研伦理规范[2]。潘宛莹以克服“五唯”为切入点,认为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需要“软”“硬”两手配合,既需要基础设施等“硬件”支撑,更需要制度等“软件”保障。

(二)教师科研伦理治理迈向制度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3]首次将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教师科研伦理治理从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人才评价机制和教师自律机制等方面作出部署。第一,健全教师科研伦理监管制度,确保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各项举措得以有效实施。依据教师科研伦理规范对相关科研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科研伦理问题,惩戒科研不端行为,进一步压实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伦理建设主体责任。教师科研伦理的监管既要有规则和规范作为依据,又需要完善监管程序,实现监管领域不留死角、监管程序有机衔接,扩大监管机构的横向联系和纵向覆盖。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组建,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科研单位建立学术伦理委员会,都为强化教师科研伦理监管、规范科研活动、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二,深化教师评价体制改革,完善教师人才评价。教师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是优化科研“软环境”的重点工作,完善相关的制度体制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人尽其才。当前,部分高校已在人才评价中与时俱进,既采取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又突出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倾向。新一轮的学科评估方案也明确新的评估导向,即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评价科研不唯论文和奖项。这种学科评估的新取向既是教师评价体制改革的延续,也是摒弃以往简单评价方法、推动人才有序流动的创新。第三,建立教师自律机制。防范科技运用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影响,监管制度如同外在的他律形式,还应建立教师内在的自律机制,这无疑是健全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重要内容。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显著特征就在于提高教师道德素质,以科研服务社会、培育新人。引导教师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素质,促进科研伦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治理的重要着力点。

(三)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专业化

教师科研伦理治理注重内在科研道德人格的塑造。教师科研伦理治理要注重从伦理学的专业角度塑造教师完善人格,推进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发展。第一,塑造教师科研伦理规范。从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方式来看,主要有刚性的规范监督和柔性的道德教育两种类型。教师的科研素质应由科研德性、科研知识和科研能力三要素构成,德性决定方向,能力决定行动。教师的科研德性在科研实践中是原初的力量,它决定科研成果运用效果的善与恶及其扩展程度。因此,在教师科研伦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把健全教师人格确定为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发展目标和根本原则。最新出台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第二,关注教师主观意识的建构,推动理性运用于治理实践。国家顶层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对于教师科研伦理治理而言是外部环境的改观,架构一种他律式的道德律令。教师科研伦理治理的根本道路或途径应是主观意识的建构。这就是说,教师科研道德人格的完善,要关注信、知、情、意四个核心要素的培养。当教师把科研道德信念变成广泛而持续、一以贯之的行动时,便是科研道德意志。把握教师科研道德信念到教师科研道德意志的联结和演进,充分运用理性,有利于认知和把握教育与科研的辩证关系和相互作用,把握科研道德规律的方式。第三,以实践理性去把握教师科研道德“信、情、知、意”的发展与演绎,注重科研道德中的“情”。这里的“情”,即情感,是理智感、道德感和审美感,使教师科研道德实践朝向终极之善,即教师以德立学、以德立研,知行合一、知止行止。在反复进行的道德实践中,教师完善人格。理性在教师科研活动和相关交往交际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能够在教师科研活动中帮助教师正确认知、把握和表达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推进科技创新和规范创新。因此,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在《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中,要求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对学术论文署名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珍惜学术荣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诚信贯穿于学术生涯始终。

教师科研伦理治理体系化、制度化和专业化虽然是党和国家、学界持续关注和不懈探索的实践命题,但是现有的“亡羊补牢”式的治理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新时代扎实推进教师科研伦理治理,应当坚持治理提前、治理在前的思维方式和发展导向,真正确保有关教师科研伦理的教育、预防、监督和惩治既能取得实效,也能长期有效。

三、教师科研伦理的现实建构

教师科研伦理的内涵与治理显示出其自身具有历史演进性、文化内隐性、思想感召性、情感建构性等特征。在厘清概念表达和审视现实治理的基础上,考察教师科研伦理的内在禀赋,谋划发展向度,展望未来的图景和应然样态。

(一)探究教师科研伦理内在禀赋

教师科研伦理本义的个体呈现是科研过程的行为习惯,群体呈现就是教师群体共同遵守的公序良俗和行业规范。这种本义的派生关系,丝毫不能掩盖教师科研伦理根植于中国道德土壤、与政治思想融合的特征和禀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这是我国的独特优势。”[4]教师科研伦理根植于中国道德文化,形塑独特的气质与风骨。这种伦理基于当代中国科研发展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共识,以我们所熟知的道德话语表达的伦理诉求,以现代人拥有和不断革新的道德思维对科研生活与教师科研职责进行伦理反思,以我们普遍认同的道德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促进伦理价值的实现。

在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引导和传统道德的滋养中,教师科研伦理蕴含着浓厚的历史使命感和现实责任感,既强调个人私德的严守和完满,又主张对于国家的爱国情怀和奉献精神,对于社会的规则遵守和服务意识。教师科研伦理与政治思想相互融合也是其特有的内在禀赋。传统伦理是传统文化的核心主题,内在的伦理原则也以维护封建阶级统治、服务阶级利益为前提,内在的道德修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道德标准都深刻体现出政治思想与伦理思想的紧密融合。教师科研伦理同样也具有与政治思想相互融合的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教师科研伦理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的人性论思想、处世法则、识人知人之道、义利价值取向等形成交集,所形成的理欲观、公私观、德才观等都汲取了传统的道德智慧。其二,教师科研伦理的道德规范功能性质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党的执政理念难以分割。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社会主要矛盾急剧变革的时代,中国共产党以民本伦理作为新时代伦理的核心。我们所言的教师科研伦理,旨在构建的是一种新的伦理秩序,确切地说是以教师为主体,服务国家和社会。

(二)转换教师科研伦理的研究视角

基于教师科研伦理的内在禀赋,加强对于教师科研生活的研究,将成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突破点和生长点。作为一种实践理性,关于教师科研伦理的研究应该从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统一上面向、关注、描述和诠释教师科研生活,指出目标、揭示价值、建构规范。新时代教师科研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发生的变化、原因是什么,支撑教师科研实践的价值心理和价值规范是什么,这些价值心理和价值规范形成的社会原因、心理原因是什么,它们是否合理,并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呈现怎样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行价值评价,确立新的价值规范和行为章程,建立符合教师科研生活实际和价值追求的新的伦理。

从历史的事实看,以往我们高度重视科研道德建设,倡导科研诚信,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和失信惩戒。但是,科研道德不是科研伦理的全部内容,科研诚信的建设也不能使科研伦理治理毕其功于一役。教师科研伦理的发展和境况亦是如此。这表明我们对教师科研伦理的本质与结构等根本理论问题存在认识不足和认知误区。教师科研道德本质可以理解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教师、科研组织和社会整体利益的自觉表达和宣告,受到公民道德的价值引导和规范影响。教师科研伦理的研究必须以教师科研生活为真正突破口,从而有助于正确认知教师科研伦理的本质与结构。面向教师科研生活、面向教师和学生、面向科研实践,研究变化的客观新情况,根据利益关系和科研实践要求建构新的与新时代社会发展诉求和国家战略规划相适应、教师人生发展和职业规划相契合的道德体系。这种道德体系只有建立在从教师科研生活相对独立性与科研伦理导向和整合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视的基础上,才是为教师科研生活和科研实践所需要的。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转变过去的思维方法,树立起伦理学真正科学的思维方法。面对教师科研生活的客观存在,以诠释、反思、创新的方式去认识教师科研伦理的本质,探寻其结构,才能架构起新的教师科研伦理理论价值体系,赋予其生命力。

(三)划定教师科研伦理的发展方向

教师科研伦理研究视角的转换,真正关注和贴近教师科研生活,将有利于建构新的理论价值体系,实现对于教师科研伦理的全面性理解,使其切实指导教师科研实践。教师在科研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以科研育人,参与科研伦理共同体的建构。因此,教师科研伦理的研究应该更多关注科研育人和科研伦理共同体。其一,关于教师以科研育人。马克思主义将劳动视为人的本质,也是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科研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人类劳动,必然是人的本性的外在化、现实化。不同于一般的人类劳动,科研活动更具有创造性,更能体现人的“自由自觉”本性,是更加“人化”的劳动。高校教师参与的科研(尤其是自然科学与技术研究)虽然以物质化、实证化、客观化的外在形式进行,但从内在心理和精神过程来讲,其是由人的探究与发展的本性驱动的,蕴含着丰富的人性意义和真善美的人性品质。当前,高校科研育人的本质特征、价值意蕴、运作机理等成为研究的焦点和热点。基础教育科研也具有育人的功效,理应成为研究的关注点位和探索方向。同时,应当注重实证研究,调查科研育人的现实状况,通过发现问题和积极改进,将思想道德教育寓于科研过程之中,通过科研活动来培育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政治、思想与道德素质,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二,关注教师科研伦理共同体。在网络信息技术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科学共同体的形态、结构和功能继续发生变化,教师及其指导的学生源源不断进入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共同成为科学共同体的中坚力量。大学是“一个由学者与学生组成、致力于寻求真理之事业的共同体”。规模庞大的研究生们跟随导师不同程度地参与科学研究或技术进步的活动,成为科学研究和追求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被纳入科学共同体范畴,是科学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之一[5]。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建立师生伦理共同体和教师科研道德共同体,为教师科研伦理共同体的建构奠定理论基础和逻辑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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