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应用绩效及其对策研究*
——以杭州市萧山区为例
2021-12-28李斐露杨兰李玉李鉴方雷良育
李斐露,杨兰,李玉,李鉴方,雷良育
(1. 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市,310018; 2. 杭州广通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杭州市,311201;3.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杭州市,310003; 4. 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杭州市,311201;5. 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市,311300)
0 引言
植保无人机(简称无人机)是指用于农林植物保护作业的无人驾驶飞机,可根据飞行平台、动力类型划分为各不同种类。根据飞行平台可分为固定翼、单旋翼和多旋翼;根据动力类型可分为电动型和油动型[1-3]。电动多旋翼无人机具有操作简便、结构简单、价格相对较低等特点,作为一种先进、适用的数字农机装备,比较适合我国农业发展国情,近几年发展很快,也很受农民欢迎[4-6]。
我国是一个生物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种类多程度重、频次高,防控工作的好坏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7]。据统计,近5年我国农作物病虫害年均发生面积4.3亿公顷次、防治面积5.3亿公顷次[8]。而据《2020年中国农业植保无人机市场分析报告》统计,2019年无人机作业面积为0.57亿公顷次,占10.75%,比例仍很低;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目前,李继宇等[9]认为从2014年起,无人机的研究进展驶入高速发展期,2016—2018年达到高热期,2020年关于农用无人机论文产出达1 232篇。何勇等[10]对农用无人机专用平台、飞行控制系统、机械装备等进行了系统论述。亓文哲等[5]从无人机在玉米、水稻、小麦、棉花和林木上的应用情况进行阐述。周志艳等[1]根据《中国农业航空行业发展报告》,对中国农业航空发展现状进行了综述,全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