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重分类对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2021-12-28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用友新道会计学院
绿色财会 2021年3期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用友·新道会计学院 罗 兰
在企业的全部资产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等被统称为广义的金融资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所规范的金融资产则是狭义的金融资产,即它不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货币资金。
一、新会计准则对狭义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22号会计准则将狭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三大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文简称A类)
该类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一般应设置“债权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并要下设“成本”、“利息调整”与“应计利息”三个明细科目。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文简称B类)
该类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是以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也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应设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并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与“公允价值变动”四个明细科目。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文简称C类)
该类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是以近期能够在市场交易,从买卖的价格变动中赚取差价为目标,不是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只是将企业闲置的资金能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而已[1],如股票、基金和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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