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若以明”对高中生学习策略的启示
2021-12-28陈群
吕梁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学生
陈 群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39)
一、庄子“莫若以明”的方法论
(一)庄子“莫若以明”各抒己见及理论走向
《齐物论》针对儒、墨两派的相互争论,庄子乃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给出答案,在《老子》中,已提出“明”的有关词语:“复命曰常,知常曰明”,懂得追溯根本的常理,是非与真伪也就解决了。魏晋玄学家郭象曾给出庄子的“莫若以明”理解,谈道:“夫有是有非者,儒墨之所是也;无是无非者,儒墨之所非也。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无是无非也。欲明无是无非,则莫若还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则所是者非是,而所非者非非矣。非非则无非;非是则无是。”庄子的“莫若以明”思想,近现代各学者也给出了不同的理解,冯达文一些学者也认为“莫若以明”就是庄子的不可知论, “莫若”就是“不能”的意思,在他看来庄子的观点就是认为事物是不可认识的,而郭齐勇却给出不同的解释,“莫若以明”,就是用“明”的认知方法去洞察事物,跳出事物的藩篱,破除己见,达到对事物的初步认识[1]。清代王夫之言道:“莫若以明者,皆非有明者。间间闲闲之知,争小大于一曲智慧也。”他认为一些自认为已经认识事物的人并非真正的认识事物,只不过是一些小智慧罢了,接着又言:“滑凝之耀,寓庸而无是非,无成亏,此则一知之所知而为真知。然后可谓之以明”[2]。
“以明”在《庄子·齐物论》中出现了三次,对于理解庄子思想起到了一个重要作用。“明”的初步是“莫若以明”,即打破对事物概念的执着,从而才能更深层次的认识事物的真理,庄子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亦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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