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留守老人监护保障权落实的反思
——以江苏省为例
2021-12-28邱睿
农村.农业.农民 2021年8期
邱 睿
江苏省作为国家核心发展的经济大省和国家重点项目发展的华东区域,其核心发展在整个国家的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社会实践和制度建设也走在了全国其他省份前面。笔者系统阅读了近几年研究江苏省各类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发现“当下农村群体中大面积出现的农村留守老人”这个族群的各项权益保障基本上是凌乱和不系统的,目前还没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能够更好地渗透到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留守老人群体中;他们的监督保障权的落实几乎微乎其微,众多留守老人在安全、疾病、情感等多个方面的需求是空缺的,这就势必对整个社会的核心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文将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来定点分析,从而给予对应的解决策略。
一、江苏省农村留守老人监护权保障的基本现状论述
江苏是一个特殊的省份,由于其工业发达,各类商业贸易发达,因此江苏的新农村与西部地区的农村有着极大区别。从当下江苏省各大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背景来看,老年人群体的各项权益不断得到重视,不论是企业退休职工群体的老人,还是私立企业退休老年人群体,抑或是“农村老年人群体”,都在相应的基本权益保障的范围内。而年龄在60岁、70岁、80岁的不同老人群体的对应补助金和其他医疗保障服务项目也是微点化地在推行,但是农村留守老人这个特殊群体却被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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