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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3万余个新型经营主体“激活”黑土地

2021-12-28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10期
关键词:主体农业

种植水稻3000亩,年产175万公斤绿色水稻,发展社员300余人,带动就业农民120人……2020年,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马场村的晟华农民专业合作社交上一份精彩的“成绩单”。“把地交给合作社种最省心,啥也不用管,还可以出去打工,一年有两份收入。”备耕时节,又有新社员加入合作社,当起了“甩手掌柜”。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有效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市加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数达8855个、各类合作社已达25567个。活跃在黑土地上的这3万多个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加大力度培育致富带头人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提档升级,长春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市级农民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主体。通过出台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标准、开展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键在人。为了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长春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各项能力。通过创业培训、市场指导,经营主体带头人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农业生产中,成为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带头人。“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这些新技术都是我在参加各类培训中学到的。”农安县顺民心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在新去年被评为全市“十佳”农民,利用在培训中学到的技术,他带领村民种起了“鸭田稻”,每公顷地增收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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