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档案数字化建设实践研究
——以沈阳市纪委监委为例
2021-12-28李月惠
兰台世界 2021年1期
关键词:监督
赵 妍 李月惠
纪检监察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1]。它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提供参考,为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提供依据,为党风廉政教育提供素材,为研究党史、国史积累资料[2]。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纪检监察档案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推动纪检监察档案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沈阳市纪委监委针对监委组建后案件档案数量持续增加,信息源头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结合案件档案政治性强、保密性强、专业性强的特点,同时也是为沈阳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工作积累原始数据,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展案件档案数字化建设,为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开展案件档案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案件档案作为纪检监察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大量的案件档案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始记录和处理依据,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敏感性、保密性,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管理好、保存好、利用好案件档案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四个意识”的考验。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立档部门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广的视野格局、更强的创新能力谋划工作,以对历史负责的责任心、使命感,为纪检监察中心工作更好地提供档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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