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治理的责任政治逻辑
2021-12-28张贤明张力伟
理论探讨 2021年2期
◎张贤明,张力伟
吉林大学 行政学院,长春130012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演进,风险已经跨越了自然界的规律,走向了复杂性、非线性与复合性,从传统的自然灾害拓展到政治、社会、医学、工程等不同领域,构成了一个跨学科议题。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例,公共卫生风险治理不仅是一个流行病学问题,还涉及制度建设、机制构建、社会参与等政治、社会领域的议题。与此相对应,风险治理需要超越传统的“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模式,向蕴含现代价值的“风险治理”(risk governmence)模式转变。在风险治理过程中,我们毫无疑问要充分尊重风险背后的生成逻辑与演化规律、充分利用风险所涉及的专业技术知识,但也要认识到,风险治理诸项环节的落实与具体效能的激发应落实在相应的治理机制以及治理主体之上。在这个意义上,风险治理既是一个科学问题,也是一个制度问题与执行问题。风险治理效能既取决于科学的治理体系与结构,也在于制度的执行动力。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路径中,责任是盘活制度各项要素、激发制度执行力的核心支撑之一,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枢纽[1]。有鉴于此,责任也是赋予风险治理有效性的核心要素。在风险治理过程中,承担责任的个人和组织要充分考虑现实情境与条件来提升组织与个人的能力,从而创造必要的知识以及实施必要的行动[2]56。责任政治的分析框架表明,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只有在科学的权责框架下各司其职、积极履责、协同行动,才能实现“善治”目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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