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对策探讨
2021-12-27谭发强
南方农业 2021年3期
谭发强
(广东怀集三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怀集 526400)
在自然保护区进行传统的旅游开发,容易破坏保护区自然景观与原始风貌,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保护区是典型的生态旅游地,开展生态旅游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探索自然的需求,还能有效避免传统旅游开发对保护区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并能为保护区增加建设资金,真正实现其教育功能,提高整个社会对其地位和价值的认识,从而促进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旅游开发值得思考和探索。
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属于旅游开发禁区,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任何人进入,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的,需经主管部门审批。生态旅游是在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实现生态环保与旅游发展的旅游行为。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旅游,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相关要求。
1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现状
1.1 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破坏较大
截至2019 年12 月,我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 750 个,面积147 万平方千米,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 个。全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点1.18 万处,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职责包括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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