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兼论生态哲学的生存论转向
2021-12-27刘福森梁镇玺
理论探讨 2021年6期
◎刘福森,梁镇玺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长春130012
一、人的两重性与生态哲学的基本问题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着手探讨生态哲学,不难发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包含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对立和冲突;二是人与自然的相互依赖、相互支撑。二者的关系不是“用一方否定另一方”的形而上学关系,而是辩证法的关系,即既相互冲突又相互成全、相互依赖和相互支撑的关系。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两重性”。这种关系根源于“人自身”生存的两重性,即人的自然属性与人的文明属性。
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的自然身体以及这一身体所具有的生命性质和功能,是人的基本属性。人的身体既包含自然的物质,也包含一切自然的原理——物理学、热力学、化学、电磁学等原理。当这些自然物质和自然原理被组织在一个生命系统中时,就形成了生命有机体。因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1]56。马克思在这里揭示了人的生命机体与外部自然界之间内在的不可分离的联系。一方面,人的身体是一个生命有机体。生命有机体的生存是一个自身新陈代谢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正是生命有机体与外部自然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过程。为了生存,人的生命有机体需要不断从外部自然界获得必要的物质和能量。外部自然界是补充人身体的物质和能量的“体外基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的身体生存的“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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