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兼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
2021-12-27◎曹苗
理论探讨 2021年6期
◎曹 苗
山东大学 外国语学院,济南25010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新发展阶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积极汲取转化世界各个民族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但更为根本的是批判地继承发展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创造的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致力于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传承源远流长、特色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很多不同的方式方法,如从微观层面看,要致力于对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整体把握,即从根本上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和内在基本精神并结合时代特征和当下的具体实践进行传承弘扬。2018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要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把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1]笔者认为,这里说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也可以理解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最深层次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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