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比较
2021-12-26郭晓蓉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期
□文/ 郭晓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提要] 本文选取新加坡、日本、美国三个国家,分别对其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的历史沿革、资金筹集与待遇给付、资金管理与投资运营等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总结对我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改革的几点经验借鉴。
一、引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公务员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压力日益增大。此外,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的是两套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差异造成公务员和职工退休之后养老金水平差距巨大。因此,为了减轻老龄化问题带来的财政压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主要内容:一是要求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的统一;二是要求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发达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比我们早,改革总体上分为两类:一是统一公务员与私人部门雇员的养老保险;二是为公务员建立某种程度的现收现付制或完全积累制补充养老金计划。本文选取新加坡、日本、美国三个国家,对其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进行比较,为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吸取经验。
二、新、日、美三国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比较
(一)新加坡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刚建国时,新加坡实行的是独立的公务员退休金制度,个人不需要缴费,养老金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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