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PPP 项目政府监管国外经验及启示
2021-12-26陈慧璇李菊容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期
□文/ 陈慧璇 李菊容
(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西·南昌)
[提要] 我国养老服务PPP 的发展实践时间较短,各项经验欠缺,对于PPP 项目的政府监管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文以PPP项目发展较好的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等为例,对比我国与其他国家在养老服务公私合作项目政府监管模式的表现,提出可供我国政府参考的建议。包括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以期养老服务PPP 项目得到更为持续、健康、科学的发展。
一、引言
国际上通常把65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和地区进入老龄化的标准。达到14%,为深度老龄化;超过21%,则进入超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年龄结构数据,我国在2000年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重就已达到7%,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深,截止到2018年底,我国65 周岁以上老年人1.66 亿,约占总人口的11.9%。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分析,2030年之后中国将迎来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将占人口总数的40%~50%。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养老服务的需求必将随之增加。图1 为我国65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图1)

图1 1990~2018年我国65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情况图
中国传统观念是以居家养老为主,但如今的家庭结构模式大多数为“4-2-1”家庭,夫妻双方需要赡养四个老人,子女赡养压力大,且由于工作等原因也无法给老人提供足够的和专业的照顾,居家养老模式难以为继,需更多借助于社区服务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