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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自然导向的村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探讨

2021-12-26刘志全郭诗宇

南方农业 2021年13期

陈 云,徐 敏,刘志全,祝 伟,魏 勇,郭诗宇

(1.湖北省林业局外资办,湖北武汉 430079;2.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湖北武汉 430079;3.谷城县林业局,湖北襄阳 441000;4.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 430200)

森林经营方案是科学培育和精细管理森林的基础性、技术性文件,对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和供给、调节、文化、支持功能[1],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的很多县(市)、国有林场、行政村都编制过森林经营方案,但真正按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的非常之少。究其原因,主要是经营主体编制经营方案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所编方案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难以指导林业生产。2017 年,湖北省开始实施中德财政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实施主体包括村集体、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林业企业和林业大户,共编制森林经营方案101 个,截至2020 年12 月已全部按所编森林经营方案施工完毕并通过德方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本文将借鉴中德财政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参与式方法和近自然理念,对如何编制村级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探讨。

1 村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主要程序

1.1 参与式发动

要编制出符合实际并能指导林业生产的森林经营方案,除了编案单位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外,还必须有森林所有者的积极参与[2]。特别是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森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散,村级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更是离不开村委会和村民的深度介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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